工资调标准

2024-04-28

1. 工资调标准

法律分析:检查工资条模板包含员工信息、在职天数、加班天数、应发工资、应扣工资、应代扣金额、实发工资以及领款人签章;其次,应注意其中的明细符合规定, 最低工资一定要符合所在城市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后,还要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调标准

2. 工资调整规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批转的《全国物价工资会议纪要》中规定,从今年(1979年)十一月一日起,先将国家机关、文教、科研、卫生、体育、财贸等部门实行的三、四类工资区各提高一类,五类以上的工资区暂时不动.在三、四类工资区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标准的具体调整办法,另行研究安排.据此,现将调整工资区类别中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一)国家机关、文教、科研、卫生、体育、财贸等部门执行十一类工资区类别制度的职工,现在三类工资区的,改按四类工资区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现在四类工资区的,改按五类工资区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现在执行四类工资区加百分之一工资标准的,也改按五类工资区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执行国家机关、文教、科研、卫生、体育、财贸等部门三、四类区工资标准的职工,也分别改按四、五类工资区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邮电企业的生产人员、领导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职员、勤杂人员和煤炭工业企业职员、工程技术人员,实行的工资区类别制度,与国家机关十一类工资区类别制度大体相同,现在三、四类工资区的,也分别改按其四、五类工资区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现在三、四类工资区工作,但执行的工资区类别制度与国家机关十一类工资区类别制度不一致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工资标准偏低的,应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调整:
现行三类工资区中,轻工业、农业的一级工资标准在三十元和三十元以下,重工业的一级工资标准在三十一元和三十一元以下的;现行四类工资区中,轻工业、农业的一级工资标准在三十一元和三十一元以下,重工业的一级工资标准在三十二元和三十二元以下的,都按照增加工资百分之二点八三的幅度调整工资标准.调整后的一级工资标准仍低于二十六元的,提高到二十六元.
在一个省、市、自治区内,同一行业的企业,原来不分三、四类工资区均执行同一工资标准的,如果在四类工资区的企业按照上述规定调整了工资标准,在三类工资区的企业,也按四类工资区的同行业企业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三)五类和五类以上的工资区类别这次不作调整.但是,在五类和五类以上的工资区中,不执行国家机关十一类工资区类别制度的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一级工资标准,轻工业、农业在三十一元和三十一元以下,重工业在三十二元和三十二元以下的,也按照增加工资百分之二点八三的幅度调整工资标准.调整后的一级工资标准仍低于二十六元的,提高到二十六元.
(四)不执行国家机关十一类工资区类别制度的单位,其职工的一级工资标准,虽然高于第二、第三项的规定,但是,同行业其他单位调整后的一级工资标准高于这些单位的时候,这些单位也按同行业的其他单位调整后的一级工资标准补齐.
(五)属于上述调整工资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二级以上各级工资标准均按一级工资标准增加的幅度相应增加,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倍数以及级差系数均不变动.
(六)在这次调整工资区类别的时候,对职工现有的粮(煤)价补贴,应当冲销其一部或全部:粮(煤)价补贴金额大于这次提高工资区类别所增加的工资额四分之一的,只冲销相当于增加工资额四分之一的部分;粮(煤)价补贴金额小于这次提高工资区类别所增加的工资额四分之一的,全部予以冲销.这次没有调整工资区类别的职工的粮(煤)价补贴,和这次调整了工资区类别的职工没有冲销完的粮(煤)价补贴,在今后调整工资时再逐步冲销.各地的粮(煤)价补贴标准不得提高.原来没有享受粮(煤)价补贴的职工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不得再扩大实行粮(煤)价补贴.
(七)现行三、四类工资区中,由于搬迁、调动等原因,仍执行五类区或五类区以上工资标准的职工,工资标准不作调整.
(八)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部门应当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对所属单位中不执行国家机关十一类工资区类别制度而又属于调整范围的单位的职工工资标准,提出调整方案,报经国家劳动总局审查同意,然后下达执行.
(九)上述规定,原则上也适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具体调整办法,由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人民政府)根据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3. 工资调整规定

据人社部称,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引人注意的是,下一步要建立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原则上,今后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将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

离退休人员待遇先涨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确定了落实时间表,这意味着,在今年6月底前,将有接近4000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500多万离退休人员因此受惠。

总理提出,6月底前机关事业单位4000万人工资涨到位。此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三个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这些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工资比重将是“一增一减”,即减少津贴补贴的额度转给基本工资,从而增加基本工资的占比,而此前所述的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的额度属于绝对的增加额。

可这么多涨薪调薪方案,该从何看起呢?

国务院下发机关事业单位涨薪3方案:

对象:公务员

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

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5250元;

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3元—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对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

没有实施绩效工资的,从应纳入绩效工资的项目中纳入。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381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3770元,

工人由现行的540元—830元分别调高到1130元—1640元;

薪级工资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80元—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5795元,

工人由现行的70元—915元分别提高到150元—1855元。

对象: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标准为:

初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

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220元

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345元

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390元

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

上述人员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对象: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

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

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

省部级副职1140元

厅局级正职900元

厅局级副职730元

县处级正职570元

县处级副职480元

乡科级及以下400元;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

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对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

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

工资调整规定

4. 工资标准的上调

2012年2012年以来,全国17个省份先后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收入分配“提低”进程加速,也预示着廉价劳动力时代终结2012年8月初,海南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9月起,海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全面上调2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在原基础上上浮2元。调整后,海南省一类地区(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二类地区(琼海、儋州市)、三类地区(其它市县)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调至1050元、950元、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调至9.2元、8.3元、7.9元。从全国看,今年最低工资增幅同比有所回落。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16个省份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9.7%,低于去年的22%。尽管如此,专家认为19.7%的增幅仍属于高增长,高于GDP增速和劳动生产率增速,高于“十二五”规划目标。多名受访专家认为,这是市场需求和行政手段共同作用的结果。与往年不同,今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一个大背景是,《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即将出台。但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收入分配改革是否会加速前进,目前尚存争议。截至2012年8月9日,北京、四川、江西、陕西、深圳、山东、上海、天津、广西、宁夏、甘肃、山西、云南、重庆、江苏、新疆、福建、海南这18个省市先后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在调整后的这18个省市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1500元),其次是上海(1450元)和新疆(1340元),而江西仅为870元,排名垫底。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位前三位的分别是北京(14元)、新疆(13.4元)和深圳(13.3元),而广西(8.5元)垫底。根据各省市公布的数据,统计发现,截至8月9日,今年全国已有18个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14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0月25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有18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9.4%。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的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14元。2012年,北京、四川、江西、陕西、深圳、山东、上海、天津、广西、宁夏、甘肃、山西、云南、重庆、江苏、新疆、福建、海南、青海、湖南、河北、内蒙古、黑龙江等23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较2011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数量有所减少。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2011年全国有24个省份年内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目前的数据显示,深圳以每月1500元的最低基本工资标准领跑全国,紧随其后的是浙江每月1470元的标准和上海每月1450元的标准。以小时最低基本工资标准计算,排在前三的依次是北京、新疆和深圳,其标准分别为每小时15.2元、13.4元和13.3元。 从地域分布上看,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其基本工资标准普遍要高于中西部地区。例如甘肃和江西最低基本工资标准尚不到每月1000元。2013年  14省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省市  月最低工资标准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实施日期  上海  1620  14  4月1日  深圳  1600  14.5  3月1日  广东  1550  15  5月1日  天津  1500  15  4月1日  浙江*  1470  12  1月1日  北京  1400  15.2  1月1日  山东*  1380  14.5  3月1日  山西*  1290  14  4月1日  河南*  1240  11.7  1月1日  江西*  1230  12.3  4月1日  广西*  1200  10.5  2月7日  甘肃*  1200  12.7  4月1日  陕西*  1150  11.5  1月1日  贵州*  1030  11  1月1日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单位:元  注:带*为该地最高档工资      今年以来,上海、广东、天津、浙江、北京、山东、山西、河南、江西、广西、深圳、甘肃、陕西、贵州等14个省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市以1620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领跑全国,刷新了今年3月深圳1600元/月的纪录。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15.2元,比广东和天津的标准高出0.2元/小时。今年一季度, 共有8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而4月当月,调整的地区就达到5个。4月1日,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450元调整为1620元。山西省月最低标准分为4档,最高档由1125元提高到1290元。甘肃省一类地区标准从980元提高到1200元。江西省一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也达到1230元。除广东为5月1日执行外,其余13省市新标准均已实施。而福建、安徽、辽宁等省市也明确表示今年将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据了解,去年全年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22%。

5. 基本工资调整

法律分析:沭阳县执行三类地区工资标准,即月最低工资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18元。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沭阳县执行三类地区工资标准,即月最低工资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18元。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调整

6. 基本工资调整

从微观上分析工资调整机制是指用人单位一方与劳动者一方就涉及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相关事项,依法进行沟通协商并形成协商结果的一系列制度的总称。《国办发[2015]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近期基本工资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参考同期物价上涨幅度、同期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等因素,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如遇发生金融危机、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基本工资标准延后调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具体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研究拟订,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7. 工资调整

详见“2014年工资调整最新方案”

工资调整要遵循如下原则:
①经济性原则。要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充分的经济基础,工资调整建立在效益不断提高的基础上。
②科学合理原则。要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保证国家、集体和个人的不断发展。
③合法性原则。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
④独立性原则。工资调整制度的各个组成部分各有特定的作用对象与方式,各个薪酬部分的调整办法应各自独立,不能混淆或替代。

工资调整

8. 调整工资情况

  2016年职工工资调整最新方案
  企退人员:养老金十一连涨
  数据: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这是我国连续第十一年上调企退人员退休金。人社部发言人李忠介绍,全国近 8000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全部发放到位,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200多元,月人均增加约210元。
  释疑: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向运华表示,近十一年来,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以每年10%的增幅上调,明显大于CPI涨幅,养老金绝对水平在提高。而CPI是综合物价指数,其中的家用电器等价格下降较快,但食物等退休人员的生活必需品涨幅较大,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养老金上涨的福祉。
  展望:人社部发言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进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研究,形成养老保险改革总体方案、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等成果。
  应尽快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可以选取通货膨胀率特别是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涨幅为挂钩指标,同时调整幅度还应与在职职工的工资水平挂钩。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人均上涨约300元
  数据:人社部发言人李忠介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近4000万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要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在基本工资标准提高的同时,规范津贴补贴要按相同的额度相应减少,这部分收入并没有增加。其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增加的基本工资大部分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的改革成本。
  释疑:由于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各地工资水平的不同存在差异,对工资收入水平较高地区的部分人员,增加的工资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个人缴费,当期收入还会有所下降。
  展望: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十三五”期间,将以缩小工资收入差距为目标,更加注重健全分配机制。推进工资制度改革,统筹平衡好各方面群体的利益关系。健全工资水平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规范企业工资分配的制度环境,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
  最低工资:翻倍目标预计能顺利完成
  数据:人社部2015年5月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去年我国共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4.1%。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市的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17元。不出意外,我国计划到2015年争取实现最低工资翻倍能顺利完成。
  展望:中国就业促进会认为,只要工资增长水平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这种增长就是可以持续的。
  2016年28地区上调最低工资
  28地区上调最低工资上调改革方案
  最低工资上调改革方案。
  上调地区数量远超去年
  虽然今年以来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却大幅增加,其数量已经远超去年全年。人社部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共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河北未宣布调整最低工资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记者注意到,在还未宣布调整的辽宁、河北、青海、江苏4地中,辽宁最低工资标准已两年多未调整。
  附:2016《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方案》来源于网络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各职务层次减少额度见附表3),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在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同事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2)。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各技术等级减少额度见附表3),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试用期工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2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34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39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上述人员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机关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的调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落实公务员法要求,建立工资调查比较制度,定期开展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合理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
  确立定期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制度。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近期基本工资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参考同期物价上涨幅度、同期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等因素,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如遇发生金融危机、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基本工资标准延后调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具体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研究拟订,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四、经费来源
  这次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财政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对部分地方所需经费,中央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研究确定。
  五、组织实施
  (一)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在京有关单位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各地区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在京外单位(少数部门除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各地区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地区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的具体办法,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各省直机关和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实施办法,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其他市(地、州、盟)和各县(市、区、旗)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确保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工作落实到位。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严肃处理。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