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保密协议

2024-05-03

1. 招标采购保密协议

甲方:乙方:基于乙方已经或者将会获得甲方的商业秘密并且乙方已经意识到其与甲方合作将涉及甲方的业务和技术信息,而这些业务和技术信息属于保密性质,向甲方现有或潜在的竞争对手或其他方披露任何这些保密信息,将会导致甲方处于一个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并将会损害甲方的业务以及利益。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经过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保密范围。为本协议之目的,“保密信息”指属于甲方或其母公司、附属公司、关联公司、有业务或合同关系的任何公司(“相关公司”)专有的或保密的,乙方通过其与甲方的买卖合同关系而知悉的任何有形或无形的信息或材料。上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工艺、设计的资料、图纸以及配方、配料、合成比例等;
(2)与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有关的一切资料、计算机软件资料、计算机硬件设备资料;
(3)电脑数据、内部文件、设计和功能规格,开发计划、实施进度及其结果;
(4)产品开发和研制的各种技术数据;
(5)甲方的财务计划及收支情况;
(6)甲方供应商及客户的信息;
(7)甲方的各类档案材料;
(8)与经营、计划、营销或技术有关的信息;
(9)甲方由第三者处收到的他们的专有或机密资料,且这些第三者均对甲方表示该等资料仅可在某些有限的目的上使用并要求甲方对该等资料保密;
(10)其他为甲方或甲方的商业伙伴所单独掌握的、能为甲方或甲方的商业伙伴带来经济效益的、并且经甲方或甲方商业伙伴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第二条、保密义务。乙方承担并不限于如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买卖合同业务无关的甲方以及甲方商业伙伴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以及商业伙伴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4)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商业秘密;
(5)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6)不得劝诱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第三条、保密期限。保密期限为乙方与甲方买卖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以及买卖合同解除之日起年。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2.若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赔偿乙方损失的责任,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
(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以及处理该纠纷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由乙方承担。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因签订履行该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招标采购保密协议

2. 产品采购服务保密协议范文

 
甲方(采购方) :
乙方(供应方) :
 
鉴于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在合作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乙方清楚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及核心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为保护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切实维护甲方后市场,扩大甲方市场占有率,甲乙双方基于长远利益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保密及排他性协议。
1.保密及排他性内容和范围
1.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及其他数据信息;
1.2乙方根据甲方技术实现要求,提供的相关设计图纸、技术参数及其说明文档等;
1.3甲乙双方相关工作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
1.4甲乙双方相关任务书中涉及的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决定及签订的技术协议等;
1.5甲方采购计划及客户(包括供应商、终端用户)资料等;
1.6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
1.7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要求、甲方所有权的模具等而衍生的任何产品只能销售给甲方,未征得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得销售给任何第三方;
1.8甲乙双方共同开发的产品,只能销售给甲方,未征得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得销售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同行和最终客户);
1.9甲乙双方需要保密的其他相关信息。
2.双方责任和义务及其它要求
2.1甲方根据相关工作,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移动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行登记和备案;
2.3乙方在合同期内按甲方要求从事产品设计与开发,其设计开发所有资料属甲方所有;
2.4乙方对从甲方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图纸、模具及其它技术信息等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服务;
2.5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征得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得对其复制、仿造等;
2.6乙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
2.7发现有人侵犯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时,乙方有责任有义务维护甲方利益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8本协议中涉及的有关保密信息,其中已经拥有知识产权的归原所有人所有;相关工作实施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其知识产权的归属依甲方所有;
2.9乙方获得的任何市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后市场、同行业等)的询价需求,均有责任有义务转发给甲方处理;
2.10甲乙双方信息的交流并不意味着甲方向乙方转让或许可使用这些信息,乙方只能在甲乙双方合作范围内使用,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信息从事营利活动。
3.协议期限
双方在有合同关系期限内及解除合同关系后___年内。
4.双方违约责任
4.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另一方均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向违约方提出违约赔偿金,赔偿违约金额应是技术含量价值的___倍以上(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4.2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减少或停止乙方供货,致使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4.3 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的纠纷裁决地点为_________。
5.其它说明
5.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具文与本协议同等效力;
5.2本协议一式肆份均为正本有效,副本及复印本无效,协议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3. 项目合作保密协议书范文

   项目合作保密协议书范文【一】     编号:___________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并生效。
     1.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与乙方进行技术及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将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 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 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项目合作保密协议书范文【二】     本共同保密协议由以下双方于x年x月x日签署:
     ×××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的公司(以下简称“提供方”)
     ×××投资基金会,一家根据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的公司(以下简称“接收方”)
     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当事人”,单称为“一方当事人”。
     鉴于,双方当事人为了共同利益,将在“×××”融资项目中进行合作,交流信息。为此,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第一条定义
     1、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
     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a)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且以该取得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的获得和披露该保密信息;
     d)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e)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f)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第二条保密义务
     1、接收方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双方当事人同意只可以给予或传授给因履行所聘用之职务而必须并且适当地要求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雇员。双方当事人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应被誉为有效地防范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
     2、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认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或有关的一切权利,是提供方的专有财产,接受方应考虑提供方的利益妥善保存。
     3、双方当事人同意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在“×××”项目中的融资合作。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提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则应以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为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之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双方商定的项目有关时使用从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双方当事人承诺,双方当事人将对其各自及其雇员或代表,在其他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因履行义务而知晓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此规定特别适用于有关技术、设计、生产、经营或组织机构事宜的所有内部信息。
     5、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意图与第三方签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该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当事人应事先从另一方当事人得到书面同意。该披露信息之当事人与分包方并应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与本协议相同的格式签署一份保密协议。
     6、若接收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接收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将提供方的保密资料归还提供方,或根据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第三条非权利授予
     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提供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了接收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知识产权
     1、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其归属。
     第五条违约和赔偿
     1、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第六条保密文件的归还
     在每一单独订立合同的项目终止之后,协议所涉及的由提供方送交给接收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接收方所作的复印件均需立即交还提供方,或者予以销毁,且有关销毁凭证应同时送交给对方。
     第七条一般规定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当事人各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提供方无义务保证向接收方所披露保密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也无义务承担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续的、间接的损害或损失,但该方应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除外。
     4、接收方因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方的诉讼、仲裁、扣押或没收、赔偿或补偿请求或其他权利要求,由此给接收方造成的损害和损失,提供方应给予赔偿或补偿;接收方对第三方任何合理赔偿或补偿,该提供方应给予补偿,但接收方错误地使用该保密信息的除外。
     5、双方都承认,如有违本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量,并承诺:提供方可以向法院或有关的部门申请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该等权利的行使不影响其继续享有和行使其他权利和补偿权。
     6、一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没有行使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并不构成该方将来履行该规定或其他规定、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的放弃。
     7、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本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本协议文首载明的日期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提供方提前九十(90)天发出书面通知给接收方终止本协议,或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但是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对于在本协议终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义务将不受影响,而将继续有效,继续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
     本协议用中英文写成,中英文版本各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代表公司签署
     签字:
     姓名:
     职务:
     日期:
     代表
     签字:
     姓名:
     职务:
     项目合作保密协议书范文【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探求建立引进风险投资与境外融资上市财务顾问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业务开发与商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的一方(披露方)依据下文设定的条件,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接受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专有技术、研究成果、客户信息、财务数据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
     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纪要、协议、报告、方案、协议、电子邮件等,或以口头方式披露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为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数据。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经获得的信息。
     2.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并
     (1)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对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则必须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关系出现终止,则接受方应按照披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披露方。
     3.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披露方,并协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4.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的转让或许可,接受方也不能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则本协议对该部分保密信息自动失效。
     6.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7.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8.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合作保密协议书范文

4. 合同保密协议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合同保密协议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同保密协议范本1      立协议书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缘乙方可能成为甲方相关计划(「本计划」)之协力厂商,甲方可能将有关之机密信息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为保护甲方机密信息之秘密性、确保该等机密信息仅供评估或执行本计划之使用,经双方商议后约订如下:
     第一条、机密信息 
    1、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系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受托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许乙方知悉或取得之关于甲方或甲方合作厂商或客户之任何技术信息与商业信息,不论该等信息是否已藉由文字、声音、图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现,亦不论其是否以书面或电磁记录形式储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使用人为进行本计划,于洽商过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关于甲方及甲方合作厂商之业务内容、营销及产品开发计划及构想等,包括且不限于甲方与其合作厂商合作之事实及其合作内容等,均视为甲方之机密信息,不论该等信息系以何种形式表达或附着于何种媒介之上。
    3、本协议书所称之技术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与软硬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设计、及与产品制造有关之技术信息。
    4、本协议书所称之商业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价格、业务计划、营销计划、合作厂商数据、客户数据、人事数据、财务数据、以及双方为本计划之洽商所提出或讨论之合作方式、条件、约定内容等。
    5、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项信息:
    ⑴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在双方开始洽商本计划前,即已为乙方所知悉或成为公开信息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为相关大众所周知者;
    ⑶经甲方之书面同意而揭露之机密信息
    ⑷在未违反本协议书之情形下,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未使用甲方之机密信息而独自开发取得之信息。
    ⑸依法律之规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开命令或要求之当事人应在法令所许可之范围内,事先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之保护措施。
     第二条、保密义务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均仅得为评估或将来执行本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除为本计划之目的外,乙方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职员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与乙方签订足以保护本机密信息机密性且保密义务及责任不低于本协议书之合约,且其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后另有其它人员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亦准用上开程序办理。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者,甲方得随时取消、终止或解除甲方与乙方间之合作关系、订单或契约,无庸对乙方负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甲方并得向乙方请求本协议书规定之违约金及其它损害赔偿。
    2、乙方依前项约定将机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时,应担保该等人员均将同样遵守乙方依本协议书所应负之义务,对于该等人员违反本协议书之行为,视为乙方自己之行为而负其责任。
    3、乙方同意,对于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应与其它数据区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书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机密信息。乙方应采用下列两种注意义务之较高标准,并采取必要且适当之措施,维护其秘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护其珍贵资料或财产之注意义务;
    ⑵、本地同类业务厂商或公司用以保护其机密信息一般采用之合理注意义务。
    ⑶、如乙方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机密信息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当使用之机密信息,或防止不当使用之情形继续存在。
     第三条、本协议书之效力、权利归属 
    1、本协议书签署后,不论双方是否继续洽商本计划、事后是否签署任何正式合约或协议,均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即使双方为本计划所签署之合约事后因故终止、解除或消灭,亦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
    2、甲方因本计划所揭露或提供之机密信息,其数据所有权、专门技术或知识、营业秘密、商标、专利、以及其它知识财产权等,仍为甲方所有。该等机密信息不因揭露或 提供 予乙方、或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成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机密信息之任何授权或其它法律上之权利。甲方并不因本协议书之签订而将甲方专有之相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光罩(电路布局)权或其它知识财产权授权予乙方。
    3、非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制或影印甲方因本计划所揭露或提供之机密信息。乙方应依甲方之要求,至迟于确定本计划不进行、合作关系完成或合作关系终止后、或于甲方书面通知到达之次日起10工作日内,由乙方负担费用,返还所有甲方机密信息之原件、副本、重制本及节录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将机密信息销毁或删除;乙方并应于销毁或删除完成后立即出具切结书予甲方,叙明其已完成该事实。
     第四条、其它约定 
    1、甲方不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负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机密信息予乙方之义务,亦不担保其因本计划所提。
    供或揭露之信息之完整性、正确性或合目的性。乙方并明了机密信息必然会含有诸如印刷错误、计算错误、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错误。基于此,乙方如发现上开错误应主动通知甲方,以维持甲方提供信息的正确性。
    2、于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书面之通知径行终止本合约:
    ⑴乙方违反本协议书之任何约定。惟甲方如认定该违反系属轻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
    ⑵乙方无法支付其日常费用、停止进行其惯常业务或申请进行破产或类似程序。
    ⑶乙方将其现有资产超过50%部份,转让予第三人。
    ⑷乙方为第三人并购或与第三人合并。
    ⑸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二条第1项之规定者。
    ⑹乙方或上开第二条第1项乙方在职务上或业务上知悉机密信息之员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因涉及诈欺、虚伪陈述、妨害秘密或其它类似犯行而经司法机关追诉者。
    3、基于乙方充分认知甲方保护相关机密信息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发现乙方或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其它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有泄密情事,而拟透过财产保全、诉前责令停止侵害行为等保全程序或先于执行程序获得实时救济时,乙方同意免除并抛弃甲方预供担保之义务,甲方得仅以释明请求法院准为上开裁定。
    4、本协议书中任何条款倘相互抵触或与法令相抵触时,视为无效;其无效仅限于与法令相抵触部份无效,不影响本协议书之其它部份。
    5、双方不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具有合伙、雇佣或相互代理之关系。除就本计划正式签署采购、委托或合作合约外,双方为洽商本计划所为之任何讨论及机密信息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释为双方已就本计划达成合意或承诺。
    6、本协议书权利义务之免除、限制、转让、增删、修正或修改,应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权之代表人以书面签署之文件为之。非经他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亦拘束任一方之继受人或财产管理人。
    7、本协议书之保密义务于生效日起5年内有效,乙方应依约负保密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业务关系之解除、终止、撤销、无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书之保密义务时,除应依法负损害赔偿责任外,并需支付甲方违约金计:人民币100万元整,乙方并应当承担甲方因执行本协议书之的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9、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释及补充之;双方因本协议书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争议,应本诚信原则尽力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书于双方签署时即生效力。
    2、本协议书壹式贰份,每份皆为正本,双方各执乙份为凭。
    立协议书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年 月 日
  合同保密协议范本2      甲方:(企业)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职期间将对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本着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权和职工依照法律享有的权益的原则,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订立本保密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中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所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二条:商业秘密的范围
    双方确认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流程或制作方法、技术参数、工艺配方、中间产品或最终产品配方、样品、数据、客户名单、产销策略、货源情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信息、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和统计资料等信息。
    第三条:乙方认识到保守商业秘密是关系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严重问题,因此,对企业的所有商业秘密,愿承担保密义务,除因工作需要并善意履行对企业的义务和得到企业指示并在业务需要的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企业职工或企业的客户进行保密交流外:
    1、不得故意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企业内部无关人员泄漏;
    3、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
    4、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
    6、不得随意复制或披露包含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7、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企业客户提交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8、如发现甲方的商业秘密被他人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第四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合同保密协议范本3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密内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客户渠道、客户名单、合作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等;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认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管理性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等);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认证产品设计、技术资料、研发成果,例如:CI手册、培训教材、内部局域网等。
     (二) 保密范围 
    1. 乙方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的;
    2. 乙方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研发成果;
    3. 乙方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 乙方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研发成果提供良好的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上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向第三者公布;
    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劳务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 乙方承诺遵守以下保密义务:
    5.1各级会议内容、文件在没有下发前不向会议以外的人员透露、传阅;
    5.2未经允许,不查阅、复印涉及中心财务信息、客户信息、合同协议、工资、劳务费用等保密内容的保密材料;
    5.3不将甲方重要文件、资料等带出甲方办公场所或提供给竞争者或有竞争可能的单位和个人。如确属工作需要,需将材料带出甲方办公场所,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方可;
    5.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将秘密文件、资料乱丢乱放;
    5.5不携带保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不在公共场所或亲、朋友中谈论甲方的机密;有客户来访,不当众谈论甲方内部事务和保密事项。不随意向客人提供阅读甲方的各类文件;
    5.6因工作需要打印、复印涉及甲方财务信息、客户信息、合同协议、工资、劳务费用等保密内容的文件之后,印坏的纸张及时销毁;
    5.7保证下班后电脑上、桌面上没有记载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及纸张;
    5.8工作变动离开甲方时,不带走甲方任何文件、资料、图表等;
    5.9发现甲方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6. 甲方实行薪酬保密制度,乙方不准打听他人薪酬和/或将本人薪酬告知他人。
     (四)保密期限 
    1. 劳动/劳务合同期内;
    2. 甲方的秘密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脱密期限 
    1. 因履行劳动/劳务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劳务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 劳动/劳务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违约责任 
    1. 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将乙方调离涉密岗位,并予以警告,直至解除乙方的劳动/劳务合同;
    2. 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解聘的处罚,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赔偿金按经济损失的5倍处罚;
    3. 双方解除劳动/劳务合同后两年内,乙方违反此协议,将甲方客户资源提供给竞争对手,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经查实,甲方有权按客户损失的数量,每个处罚乙方5万元人民币,情节严重者,甲方将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5. 保密协议合同

这种协议的两年禁止期内,单位要按月支付补偿金,否则协议无效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保密协议合同

6. 技术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公司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及生产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5、乙方受聘为甲方工作服务而接触的各种资料信息均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举证非属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内。
二、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即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
三、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研究与研发,并将研究研发的所有资料交予甲方保存。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
5、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也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乙方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竞业禁止义务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含有职务开发中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的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2、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三年内均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如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一定数额的罚款。
3、乙方如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需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六、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技术保密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 标书中保密保证措施

标书、标底这些文件咋进行编制的时候通常会含有商业数据机密,需要严格监督管理防止泄露信息的。这不仅仅是口头上的严格管理,在具体操作上有诸多需要我们注意的要点,我们一起来看看如何做好保密措施吧! 
1、评标需采取的保密措施 
 根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为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防护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非常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①对评标场所的要求 
 评标会议室要有严密的保密措施,要符合保密会议室的安全条件。要有专门的安全保密人员负责材料的保管和收发,会场内的环境应进行保密技术检查,杜绝拍照录像录音等泄密途径,严禁使用无线蓝牙WIFI等不安全设备,严禁带入具备无线上网卡功能的笔记本。会场内严禁使用手机,会场外要设置手机屏蔽柜,会场内要加装手机信号干扰屏蔽器。评标会议室有独立的计算机、复印、传真设备,如果需要架设网络环境要采取信息安全防护措施,网络要进行物理隔离,禁止联接外网。同时,避免在酒店、会议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租用会议室。 
 ②对评标组织的要求 
 要对参会人员进行严格身份审查,除了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参加评标的采购人和评标现场组织人员,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会场,包括与评标采购人有关的其他人员也应禁止入内,会场外应有保密警示标识,如“评标会议,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议过程中,应严格做好会议纪要,特别是投标人澄清时,评标委员会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澄清答复都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如果方案类招标项目需要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内容作现场说明的,应要求投标人将视频影音录制光盘进行现场播放,严禁投标人以任何形式与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进行见面。 
 2、对评标保密的要求 
 评标现场参与知情人员对评标情况、结论,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严格保密责任,应签署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承诺,出现评标泄密的情况应追究当事人的保密责任。 
 ①评标内容情况的保密事项 
 评标情况在未公布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指定的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评标音视频材料、文档资料的收集检查整理归档,评标会议中使用的电脑会后要采取保密措施对内容进行收集并清除电脑评标关内容,有关资料采取保险柜或密码保密柜集中安全存放,严禁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人查看。评标严格保密的内容包括评标的时间、评标的地点、评标参与人员、评标进度、评标中的问题、评审专家讨论的问题、评审专家对具体投标的评审意见和评分、否决投标的情况、投标人排序、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报告等内容。评标结果公示后,标书应退还投标人或进行彻底销毁,防止发生失泄密。 
 ②评标中国家秘密的保密事项 
 按照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是不应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但是,有些采购项目虽然没有被认定为涉密项目,但其中有些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和考察现场情况涉及到敏感信息或不宜公开,或部分属于国家秘密。对于这一类项目,采购人应尽量对有关信息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可以公开的程度。采购人还可以对投标人提出涉密资质的要求,并要求投标人签署保密承诺书。在招标组织中采取适当的措施对敏感信息进行管理,要求投标人不得复印、留存、记录招标文件内容。 
 ③评标中商业秘密的保密事项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包含的专利技术、设计、技术诀窍、解决方案等,有的已经申请专利,有的没有申请专利,但都属于投标人的知识产权,应当予以保密。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提供的财务报表、业绩等商务信息也属于商业机密,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都应对此进行保密。 
 文中讲述的主要是在评标环节对标书文件的保密工作,因为在这个环节涉及人员多,标书内容信息被评阅,很容易被泄露出去信息。同时我们也学习了解了评标需采取的保密措施、对评标保密的要求,认识并了解到保密事项的内容也有助于我们切实实施招投标的安全保密工作。

标书中保密保证措施

8. 采购合同保密协议一般是怎么写的,规定是什么

保密协议有固定的格式,一般都是模板化的。
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住所: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江苏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2)或,乙方应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④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