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已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05-10

1. 首个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已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记者余蕊)记者了解到,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取得突破性进展,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项目近日已经报送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成为全国首个正式申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
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工作得到大力推进
2021年6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基础设施REITs发行的行业范围。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通过现场调研、座谈研讨、视频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重点项目加强指导,协助解决推进中的难点问题。例如,采用“开门办公”方式指导支持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现场调研北京市有关租赁住房项目,帮助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和项目单位等研讨解决相关项目的运营模式问题,积极研究上海市有关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行REITs的监管要求等。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郭子平表示,该部门积极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前介入、工作前移,帮助人才安居集团在2个月内完成了项目申报材料从准备到定稿的全部工作。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与规划和自然资源、国资、住房建设、金融监管、税务、证监、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单位通力协作,先后召开十余次会议,专项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存在的产权登记、资产划转、资产认定、项目配租等重难点问题,并提前协调解决了项目发行阶段的潜在问题。
基础设施REITs助力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持续发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全国已有近30个省(区、市)出台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650万套,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李辉认为,当前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正当其时。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来源分散、持续稳定,与发行公募REITs的要求较为契合。”李辉说,“同时,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进一步丰富了基础设施REITs的底层资产类型,REITs的信息披露、交易扩募等机制,也有助于租赁住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深圳是一个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很大的城市。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深圳非户籍常住人口占常住人口的71%,市民住房呈现以租为主的特点。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深圳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占各类住房建设筹集总量的45%左右。如此大规模的建设需求带来了较大的资金压力。
2020年10月发布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
“深圳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有利于盘活存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资产,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解决资金来源问题;有利于迅速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提升租赁住房企业的运营管理能力。”该负责人说。
安居集团选取优质资产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是2016年成立的住房专营机构,已累计筹建各类保障性租赁住房15.8万套,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约8万套,资产规模达1700亿元。该集团在“十四五”期间计划承担深圳三分之一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亟需长期、大额、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当前,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的融资模式以传统债务融资为主,加大了企业的债务负担,发行基础设施REITs可以盘活沉淀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资产,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形成‘投资建设住房——REITs盘活资产——回收资金再投资’的良性发展格局。”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宏伟说。
赵宏伟介绍,本项目选取了4个优质项目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试点,项目均已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这4个项目位于深圳核心区域或核心地段,整体出租率达99%,共涉及保障性租赁住房1830套、13.47万平方米,资产评估值约为11.58亿元。项目产权清晰,具有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可满足发行REITs的收益率要求。而且项目主要出租对象是新市民、青年人,租金定价大幅低于同类房源,具有很强的民生和保障属性。
据了解,安居集团本次项目募集的资金将继续投资于深圳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预计可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2000余套。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基础设施REITs相关工作,目前深圳上报的盐田港仓储物流、招商蛇口产业园和协助上报的首创水务等3个项目已顺利发行上市,深圳能源东部电厂项目也已获得证监会、深交所受理。未来,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将坚持‘小步快走’,全力推动人才安居集团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基础设施REITs项目,研究在双碳、文旅、新基建等领域推出新项目,不断扩大项目发行范围。”郭子平说。

首个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已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2. 证监会、发改委: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REITs工作

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应充分认识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重要意义。
此外,上述有关部门需深入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当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开展商品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业务。
项目应当权属清晰、运营模式成熟、具有可持续的市场化收益,并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严禁以租赁住房等名义,为非租赁住房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变相融资,或变相规避房地产调控要求。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回收资金用途,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REITs的净回收资金,应当优先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如确无可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也可用于其他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鼓励将净回收资金用于投向明确、条件成熟、短期内能够形成有效投资的新建项目,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在项目申报发行基础设施REITs时,应当对回收资金用途作出承诺,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通知》明确,进一步压实参与方监督职责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REITs的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当每季度向有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省级发展改革委报告回收资金使用情况。
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挪用回收资金,并承诺监督发起人(原始权益人)遵照规定使用回收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当完善相关业务制度,并将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等有关情况按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向社会公开。沪深证券交易所要制定有关业务监管细则,确保上述要求落到实处。

3. 证监会、发改委: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REITs工作

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当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开展商品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业务。
同时,《通知》规定,项目应当权属清晰、运营模式成熟、具有可持续的市场化收益,并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严禁以租赁住房等名义,为非租赁住房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变相融资,或变相规避房地产调控要求。
此外,《通知》提出,将严格规范回收资金用途。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REITs的净回收资金,应当优先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如确无可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也可用于其他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项目建设。鼓励将净回收资金用于投向明确、条件成熟、短期内能够形成有效投资的新建项目,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对于此次REITs政策的出台,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从融资的角度看,其有助于房企等扩大融资渠道和调整融资结构,对于增加融资规模和减少资金压力等有积极的作用;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来说,类似金融方面的创新,也将使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资金更加到位,有助于各地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的积极供给。

证监会、发改委: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REITs工作

4. 证监会、发改委: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租房试点发行REITs工作

中房网讯 (杨洋/文)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应充分认识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重要意义。
此外,上述有关部门需深入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当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开展商品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业务。
项目应当权属清晰、运营模式成熟、具有可持续的市场化收益,并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严禁以租赁住房等名义,为非租赁住房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变相融资,或变相规避房地产调控要求。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回收资金用途,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REITs的净回收资金,应当优先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如确无可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也可用于其他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鼓励将净回收资金用于投向明确、条件成熟、短期内能够形成有效投资的新建项目,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在项目申报发行基础设施REITs时,应当对回收资金用途作出承诺,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通知》明确,进一步压实参与方监督职责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REITs的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当每季度向有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省级发展改革委报告回收资金使用情况。
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挪用回收资金,并承诺监督发起人(原始权益人)遵照规定使用回收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当完善相关业务制度,并将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等有关情况按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向社会公开。沪深证券交易所要制定有关业务监管细则,确保上述要求落到实处。

5. 证监会、发改委: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REITs工作

新京报讯 (记者饶舒玮)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当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开展商品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业务。
同时,《通知》规定,项目应当权属清晰、运营模式成熟、具有可持续的市场化收益,并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严禁以租赁住房等名义,为非租赁住房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变相融资,或变相规避房地产调控要求。
此外,《通知》提出,将严格规范回收资金用途。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REITs的净回收资金,应当优先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如确无可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也可用于其他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项目建设。鼓励将净回收资金用于投向明确、条件成熟、短期内能够形成有效投资的新建项目,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对于此次REITs政策的出台,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从融资的角度看,其有助于房企等扩大融资渠道和调整融资结构,对于增加融资规模和减少资金压力等有积极的作用;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来说,类似金融方面的创新,也将使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资金更加到位,有助于各地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的积极供给。

证监会、发改委: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REITs工作

6. 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指引发布:其中哪些内容值得关注?

引言:发布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指引中值得关注的内容是:对于租赁住房业务参与机构还有回收资金使用监管力度的加大,要求提高运营管理制度,强化信息披露,加强基础建设。
为了保证租房市场的健康发展,《指引》中将加大对于租赁住房领域的资金投入,为了促进资金投入的良性循环,提出净回收的资金首先要用于住房的项目建设中。其次,将大力促进租赁住房的专业化发展。对于运营管理,《指引》要求相关的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政策,制定合适的运营制度并且强化信息披露,对于参与机构实行严格的闭环管理,原始权益人不能用租房的借口来进行变相的融资,《指引》进一步明确了股东还有涉及住宅的业务隔离要求。
通过《指引》提出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净回收的资金优先用于住房的项目建设,可以给住房可带来更好的居住体验感同时符合市场预期。管理租赁住房机构的人员如果能够按照国家颁布的政策制定合理的运营管理机制,不仅能够减少很多房客和中介之间的矛盾,同时也能够有组织有纪律的进行租赁住房的交易,强化信息披露可以很好的保障房客对于住房基础建设等相关的知情权。
随着租房市场的严重溢价,《指引》严格规范租赁住房原始权益人的行为,要求原始权益人不可以假借租赁住房之名为其他的房地产项目变相的融资。与原始权益人相关的业务和房地产的开发,《指引》中明确,原始权益人应该签订相关的回收资金监管协议以此来保证资金不会违规的流入其它商品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领域。为了保障租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国家不仅加大了资金的投入,同时也提高了对于租赁住房市场的监管要求。在这种制度的保障下,租赁住房的行业可以发展出新模式,建设出具有更多保障和充足供给的住房制度。

7. 重庆: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REITs试点

观点网讯:2月16日,重庆市政府公示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观点新媒体从中获悉,意见中指出,基础制度中,第一明确对象标准。主要面向一定区域内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对供应对象不设收入限制。
第二,引导多方参与。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建设。
第三,坚持供需匹配。根据实际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情况,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以盘活存量为主、适当新建为辅,重点在轨道交通站点和商业商务区、产业园区、校区、院区(医院)及周边增加供给,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第四,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第五,落实主体责任。
在政策支持上,提高土地支持。在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支持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和存量土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另外,提高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在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应保尽保。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可采取出让、租赁或划拨等方式供应,以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的,可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及调整方式作为出让或租赁的前置条件,出让价款可分期收取。根据实际需求,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轨道交通上盖物业及周边项目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力度。
运营管理上,积极推进承租人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区事务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等方面实现租购同权,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公共服务。
另外,资金支持上,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用于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予以补助。市、区县财政可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给予奖补。
金融支持上,建立健全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机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支持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贷款。完善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适应的贷款统计,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投放。
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持有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可将物业抵押作为信用增进,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支持商业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鼓励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政府产业基金、企业年金参与我市租赁住房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战略配售和投资。

重庆: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REITs试点

8. 政策助力 住房租赁REITs推出条件初具

5月31日,首批公募REITs公开发售,底层资产主要是大基建行业。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政策支持下,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国内已发行租赁住房类REITs产品19只,为住房租赁REITs推出提供了初步经验和项目积累。
  REITs市场潜力大
戴德梁行高级董事、北区估价及顾问服务部主管胡峰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首批9只公募REITs中,有3只底层资产是产业园区、2只底层资产是仓储物流、2只高速公路、1只污水处理设施和1只垃圾发电项目。目前,底层资产主要围绕大基建行业发行,而包括商业地产、写字楼、商场在内的房地产业态,没有作为本次REITs试点发行的底层资产。
“对直接融资市场来说,首批公募REITs发售是里程碑式的事件。”胡峰指出,“去年4月30日,公募REITs试点政策出来后,市场参与方就开始紧锣密鼓地进行研究,之后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开始匹配和对接券商、评估、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各家机构也在帮助这些企业理清思路,尽早实现基金的发售。公募REITs的上市流程和上市公司IPO复杂程度不分上下。这么短的时间完成首批9只公募REITs的审批和发售,可以说是相当迅速和有效率的。”
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并出台配套指引,标志着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公募试点政策正式落地。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REITs最早出现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初,意在使中小投资者能以较低门槛参与不动产市场,获得不动产市场租金与增值所带来的收益。目前,国际上流行的REITs基金大多指的是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通过这一手段把流动性较低的、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金融交易过程。
“据北大光华预计,中国REITs市场的潜在规模保守估计将在5万亿元-14万亿元。参考美国相对成熟的REITs市场经验看,公募REITs的规模大概占到股票市场总市值的3%左右,新加坡REITs规模占到股票总市值的12%左右。市场潜力较大。”胡峰指出。
“公募REITs产品要想让投资者取得更好收益,基金管理者首先需要对基础设施资产有正确的理解,在选择正确的标的上有独特的思路和眼光;其次要有主动管理基础设施资产的能力,为投资人提供分红收益及可能的资产增值收益。同时,购入更为优质的标的,保证基金持续运作。”
 类REITs产品逾90只
胡峰介绍,此次9只REITs公募产品问世之前,我国已经进行了大量类REITs产品发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内类REITs产品累计发行93只,发行总规模达1752.1亿元,平均每只规模约18.8亿元。其中,已有18只类REITs产品通过主体回购、续发、市场化处置方式实现退出,退出产品总规模为374.3亿元;存续期类REITs产品有75只,产品规模为1377.8亿元。
“类REITs产品和公募REITs产品最大区别在于,类REITs产品大多数是融资手段,没有真正形成‘投融管退’良性的投资循环。”胡峰指出,“目前市面上常见的类REITs产品一般实行的是‘3 3 3’的模式,每隔3年开放一次,通过续发的模式可以一直存续下去。此外,类REITs产品主要针对的是机构投资者,是一种私募形式的融资方式。而公募REITs则可以针对公众投资者,让公众投资者可以以较低门槛投资不动产项目。大部分公募REITs产品要求将90%或以上的收益作为股息定期分配给投资者。但是,REITs作为权益投资工具,上市后本身价格也会有波动。”
胡峰表示,资产合理估值是防范REITs市场风险的重要手段,不动产估值定价对投资人的投资决策、管理人的经营决策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在不动产交易市场中,资产定价的逻辑都具有一定规律性。
“在公募REITs资产尽调环节中,如何对底层资产进行合理定价并建立可参考的价值衡量体系显得尤为关键。其中,资本化率在不动产大宗交易市场中可以真实地体现资产运营净收益与价值之间的关系,客观反映投资者对于收益回报的要求,研究资本化率对不动产定价具有重要意义。”胡峰指出。
住房租赁REITs有望获政策支持
针对REITs未来发展方向,多位业内人士指出,住房租赁REITs相比其他领域更有可能获得政策支持。
2018年4月25日,中国证监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开展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条件、优先和重点支持领域,完善了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工作程序,提出加强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的监督管理。同时,鼓励专业化、机构化的建设或运营机构开展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
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国内已发行住房租赁类REITs产品19只,发行规模达260亿元。市场参与企业类型多样,包含政府投资平台,如深圳人才安居、海南省发展控股;企业有保利、越秀、华发等;公寓服务公司有新派公寓等。底层资产细分领域丰富,包含人才公寓、服务式公寓、白领公寓等多种租赁住房类型,为住房租赁REITs推出提供了初步经验和项目积累。
胡峰指出,以资产证券化实现住房租赁企业从投资、运营、退出渠道构建完整的产业链和商业模式的闭环,为企业加大投资租赁住房提供信心和动力,也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