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不能分红怎么办?

2024-05-12

1. 上市公司股东不能分红怎么办?

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股东应该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具体分配方案的有效决议,依照分配方案向人民法院请求公司分配利润。股东依法享有分红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四条股东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公司拒绝分配利润且其关于无法执行决议的抗辩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公司按照决议载明的具体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利润。第十五条股东未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但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除外。

上市公司股东不能分红怎么办?

2. 上市公司股东怎样分红


3. 上市公司股东怎样分红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可以以下列形式分红:1、现金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分红时向股东分派现金。2、股票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以本公司的股票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3、财产股利形式。即公司以持有的财产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4、负债股利形式。即公司用债券或应付票据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上市公司股东怎样分红

4. 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股东怎么办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股东可以1、先提议召开股东会,力争通过股东会表决通过关于股权分红的决议。2、收集到公司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证明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3、向法院提示诉讼,要求公司分配利润。如果以上都无法实现的,若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上市公司股东怎样分红

上市公司可以以下列形式分红:
1、现金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分红时向股东分派现金。
2、股票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以本公司的股票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
3、财产股利形式。即公司以持有的财产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
4、负债股利形式。即公司用债券或应付票据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
一、法律对股东分红权是怎么规定的
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
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
二是从程序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在以上两个条件未满足时,股东的盈余分配权尚只能是法律层面的期待权益。
二、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包括哪些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修改股东名册;4、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上市公司股东怎样分红

6. 公司有钱了,股东就可以分红了吗?

现实中,有很多股东由于欠缺法律常识,对公司具有法人人格独立没有概念,导致股东、实际控制人私自获取公司流动资金成为一种极为常见的情形。
但是,这样做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首先,假设所有股东都参与分红,但分红程序不合法,将构成抽逃出资;
其次,个别股东从公司获取预期分红,损害了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合法利益,个别股东获得分红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
再次,对仍实行资本实缴制的公司,股东违规分红,还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的刑事犯罪(刑事罪名不适用于资本认缴登记制的公司)。
分红,也就是公司的盈利,它的分配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一般而言,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公司在弥补亏损,清偿完所有债务后,剩下的净利润才能分配给股东;
2、依照法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很多股东或投资者没听说过法定公积金,即使听说了也不太理解具体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第166条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就可不再提取。此外,公司原有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应当在提取当年法定公积金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目的在于巩固自身的财产基础,提高公司的信用和预防意外亏损。法定公积金是国家要求企业必须预留出来,防范下一年度经营中突然出现风险的应急资金;
3、依照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法》166条还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的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如果公司预计在下一个年度扩大生产规模,购置大量的机械设备的话,就有可能将剩余的净利润以任意资本金的形式留在公司,以备在需要时随时能够使用。股东出让今年的红利,换取扩大生产规模之后可能带来的更高利润。当然是否要在下一年度扩大生产规模,并不是管理层直接决定的,一般由管理层提出后,由股东投票来决定是否进行。可以说,任意公积金是股东、投资者能不能拿到红利的关键。因为对于每年清偿完债务还有盈余的企业,法定公积金的比例是固定的10%,那么剩下90%的净利润中就需要提取多少任意公积金了;
4、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可分红。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红,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7. 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股东该怎么办?

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股东应该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具体分配方案的有效决议,依照分配方案向人民法院请求公司分配利润。股东依法享有分红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一、公司法股东有哪些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享有的权利有: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股权转让的预先取得收益可以追偿吗
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可否追偿一般而言,股权转让之前的股东权利由原股东享有,股权转让以后的股东权利由新股东享有。
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要看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是否有作分配利润,是否作出了分红决议。
如果股东在转让股权之前股东会已经确定分配股利,但实际还没有兑现,那么,原股东享有利润分配给付请求权。
从性质上说,公司一旦决定向股东分红,公司与股东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股东请求公司分红就是合法的。
如果在股权转让之前并未经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则无论在股权转让前是否实际存在利润,原股东则不能对先前利益进行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四条
股东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公司拒绝分配利润且其关于无法执行决议的抗辩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公司按照决议载明的具体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十五条
股东未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但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除外。

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股东该怎么办?

8. 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股东怎么办

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股东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先提议召开董事会,并力争通过有关分红的董事会决议;
2、然后再提议召开股东会,力争在股东会上通过分配方案;
3、收集到公司自成立至今、历年的财务报表,确认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
4、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不分红,合伙的不能分红股份怎么办
分红需要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及公司确有盈利,同时还应符合公司法的其他规定。本人与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股东会对分红进行决议,或者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本人的股权。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分红给各股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此种情况下,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的公司章程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章程变更流程如下:1、董事会提议修改公司章程;2、通知股东,召开股东会;3、股东表决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4、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上市公司法人股东的权利具体都有什么
上市公司法人股东权利:
1、知情权以及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3、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4、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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