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力度加大 保障性租赁住房春风送暖

2024-05-09

1. 金融支持力度加大 保障性租赁住房春风送暖

记者 孙蔚
近日,主要用于解决新市民、青年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迎来春风送暖。2月8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对此,业内专家一致认为,《通知》对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是一大利好,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各地加速发展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我国完善住房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2021年以来,多部门推出多项举措,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提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还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包括完善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适应的贷款统计,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
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2022年将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
2021年全国40个城市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截至今年1月中旬,全国已有近30个省区市出台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十四五”期间将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
2022年1月6日,北京市市长陈吉宁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坚持“房住不炒”,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做好住房供地保障,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竣工各类保障房8万套。
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租购并举,建设筹措17.3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精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十四五”规划》表示,杭州将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新建公租房3万套、约180万平方米,新开工共有产权住房3万套,新增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受益人口10.5万户。
重磅金融利好
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发展建设中面临的普遍难题是融资窄、融资成本高。如今,重磅金融利好出台,将对其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促进作用。
《通知》明确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受此前各租赁机构爆雷事件的影响,以及企业普遍缺乏抵押物、ABS发行审批严格等原因,现有的融资渠道很难为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足够的金融支持。《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这意味着银行发放相关贷款不再受集中度管理指标约束,有充足的空间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再加上此前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经纳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渠道再次拓宽。
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分析指出,从目前全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情况来看,如何调动企业获取租赁住房专项用地和盘活存量资产的积极性、推动拿地企业尽快开工建设,都是在市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也有很多传统地产企业在选择进入住房租赁市场时,因为“三道红线”的压力而踌躇不前,此次政策的出台,从资金端明确了行业界限,缓解了企业的后顾之忧,将极大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规模扩张,加快项目的入市节奏。
促进良性循环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落实“房住不炒”的重要抓手之一,已成为各地落实房地产调控的重点领域。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关荣雪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此次《通知》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信贷投放力度,既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合理住房需求,落实了房住不炒目标,有效化解部分困难群体住房及购房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购房资金压力,又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赵然进一步指出,从国际经验来看,金融财税政策的释放,是住房租赁行业发展的最大推手。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对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预计未来金融支持也将从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大到长租房市场,普惠范围会进一步扩大。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大规模建设,也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发展的机会。“比如,开发企业可以借此契机为政府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代建服务。”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研究副总监徐跃进表示。
此外,景晖智库首席经济学家胡景晖则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要真正把长租市场搞好,必须保障性和市场化双管齐下,在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市场化租赁住房供应和运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如果市场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不够,那么参与者少,供应就会不足,房租就还会上涨”。

金融支持力度加大 保障性租赁住房春风送暖

2. 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驶入快车道

中房网讯 (亚晨/文)近年来,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房地产热词,已成为“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领域的重点任务之一。
加快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方面可以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另一方面,也是提高城市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根据住建部公布的数据,2021年在人口流入较多的40个重点城市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预计可以解决近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初步形成了多主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良好态势。
近日,住建部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2年将继续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从目前的统计看,全国将新筹集240万套。
如果按照这一情况,今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将比去年有着较大增长,其增长幅度将超过1.5倍。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面对如此大规模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如何筹措,也是行业关注的焦点。
为此,2月25日,银保监会、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类银行保险机构发挥机构优势,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特点,提供针对性金融产品和服务。
《指导意见》提出,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要充分发挥优势,立足自身业务特点,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力度。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特点。银行保险机构根据自持类和非自有产权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特点,分别提供与需求相契合的金融支持。探索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特点的担保方式。
事实上,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6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中曾明确提出,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同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投放和建设运营。
除金融机构的支持外,近年来通过财政资金和投资基金也是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的来源之一。
2021年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这也意味着,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增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同年7月2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次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各直辖市及人口净流入大城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到试点申报项目名单中。
通过多种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议的资金来源,足见高层对于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可谓用心良苦。
推动相关配套措施尽快落地
另外,从地方层面来看,目前全国多地已经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地方住房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地方出台的“十四五”规划等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
而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也对各地明确提出要求。
一是,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配套措施尽快落地。各地要尽快出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办法,明确本地区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流程及工作要求等。
二是,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快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严厉打击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骗取银行保险机构优惠政策行为。
三是,做好项目准入管理。各地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制度,及时与银行保险机构共享本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信息,定期向银行保险机构公布合格住房租赁企业名单和企业经营信息,为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业务提供支持。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多措并举,引领银行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金融支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拓宽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资金来源。同时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加强风险管控,防范好相关金融风险。
对此,中房研协分析认为,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在住房保障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重要路径,保障性租赁住房或成为2022年楼市新亮点,房企可以从自身战略规划出发,积极把握此类信贷机会。
房企如何搭上“顺风车”?
在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支撑下,保障性租赁住房也为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根据中信证券此前的评估,“十四五”期间全国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在 800-900 万套之间,对应的新增建筑面积或在 4-4.5 亿平方米,对应的开发投资将在 1.7 -1.9 万亿元,预计 2022 年投资将超过 4000亿元,拉动房地产投资3个百分点。
作为房地产市场主体,房企如果能够凭借自身优势参与其中,或将为业务发展打开新的局面。
克而瑞研究中心此前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了房企切入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域的两大路径:一是,通过“改租”、“纳管”形式将存量项目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对接;二是,与地方平台公司对接,输出轻资产服务。
根据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我国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主要路径包括非居住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中现存的各类集中式、分散式租赁公寓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系统。
克而瑞研究中心认为,目前对于房企来说,非住宅存量市场、长租公寓均处于探索期,整体运营和盈利都面临了困境,同时这些项目也圈定了企业部分资金,影响资金效率。通过“改租”、“纳管”方式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对接,改造部分低效率项目,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同时也能够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协助地方完成目标任务,作为参与主体分享税收、补贴、融资等政策红利。
克而瑞研究中心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运营方一般为地方政府平台公司,目前进入“增量提速”阶段,后期运营管理效率尤为重要。地方政府平台市场化运作水平整体相对偏低,可能会影响到项目进程,这也为引入房企合作提供了契机。房企与这些公司进行业务对接,在项目运营管理上进行合作,对于房企来说也打通了轻资产服务输出的一条通道。

3. 两部门联合发文 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

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构建要以人民为中心、以市场化为导向、以风险可控为前提、以多方协同为保障,构建多层次、广覆盖、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服务体系。
具体来看,《意见》要求,商业银行要优化整合金融资源,积极对接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发建设、购买、装修改造、运营管理、交易结算等服务需求,提供专业化、多元化金融服务。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与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合作社有良好合作历史的优势,优先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意见》提出,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各类机构,要充分发挥优势,立足自身业务特点,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力度。同时,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特点,银行保险机构根据自持类和非自有产权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特点,分别提供与需求相契合的金融支持。探索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特点的担保方式。
在内部机制完善方面,《意见》提出,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金融服务组织架构,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服务专业化能力和水平。风险管理方面,要遵循审慎稳健和安全性原则,做好融资主体准入管理,把控好项目风险,加强项目后续跟踪管理,严守风险底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方面表示,《意见》的发布和实施,是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
年初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全国40个城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2022年将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在1月初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还透露,“十四五”期间将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任涛表示,《意见》释放了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积极信号,有利于推动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要求具体落地,有助于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悉,下一步,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联合推动相关措施落地实施,形成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合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在金融监管方面,银保监会表示,将多措并举,引领银行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金融支持。一是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拓宽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资金来源。二是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三是加强风险管控,防范好相关金融风险。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两部门联合发文 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

4. 银保监会、住建部: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力度

据银保监会网站2月25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金融支持,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市场化为导向、以风险可控为前提、以多方协同为保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发挥各类机构自身优势。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要充分发挥优势,立足自身业务特点,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力度。二是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特点。银行保险机构根据自持类和非自有产权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特点,分别提供与需求相契合的金融支持。探索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特点的担保方式。三是建立完善内部机制。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金融服务组织架构,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服务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风险管理。遵循审慎稳健和安全性原则,做好融资主体准入管理,把控好项目风险,加强项目后续跟踪管理,严守风险底线。
此外,《指导意见》还支持保险资金通过直接投资或认购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保险私募基金等方式,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支持保险机构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等环节提供财产损失、民事责任、人身意外伤害等风险保障。支持信托公司等发挥自身优势,依法合规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
“银保监会多措并举,引领银行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金融支持。一是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拓宽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资金来源。二是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三是加强风险管控,防范好相关金融风险。”上述负责人表示。

5.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享受金融配套等诸多支持政策

太原市推出一系列支持政策,保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落实到位。
土地支持政策方面,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变更土地用途,变更不补缴土地价款;支持产业园区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按照住宅总建筑面积配建不低于4%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不低于1%的公租房等。
税费和资金支持政策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所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征得相关企业同意后按低限减半收取;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在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办理用水、用电、用气、供暖报装时,用水、用电、用气、供暖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等。
金融配套政策方面,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投放;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持有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可将物业抵押作为信用增进,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等。
简化审批流程方面,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联审制度,精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可用已有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不再办理用地手续等。
公共服务配套方面,探索租购同权,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从就业创业服务、出行福利、社会保险、卫生健康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创新政策。特别是教育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承租户子女,可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来源:太原日报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享受金融配套等诸多支持政策

6. 央行:坚持“三稳” 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8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1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要统筹做好今明两年宏观政策衔接,保持货币政策稳定性,增强前瞻性、有效性,既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又坚决不搞“大水漫灌”,以适度的货币增长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小企业和困难行业持续恢复,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对于房地产行业,央行报告指出,2021年上半年,全国房价总体稳定。6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同比分别上涨4.3%和3.5%,涨幅较3月分别低0.1个和高0.2个百分点。受上年低基数影响,商品房销售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速较高。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27.7%,两年平均增长8.1%;销售额同比增长38.9%,两年平均增长14.7%。上半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5%,两年平均增长8.2%;其中,住宅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7%,两年平均增长9.6%,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5.2%。
此外,房地产贷款增速总体平稳。根据报告,6月末全国主要金融机构(含外资)房地产贷款余额50.8万亿元,同比增长9.5%,增速较3月末低1.4个百分点。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6.6万亿元,同比增长13%,增速较3月末低1.5个百分点;住房开发贷款余额9.4万亿元,同比增长3.4%,增速较3月末低2.4个百分点。
在谈及下一阶段的主要政策思路,央行报告称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7. 两部门要求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金融支持

央视网消息: 关注中国经济。银保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各类银行保险机构发挥机构优势,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特点,提供针对性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拓宽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资金来源。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尽快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标准,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督管理,为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业务提供支持。同时,强调各方面要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坚守风险底线,严厉打击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骗取银行保险机构优惠政策的行为。下一步,银保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联合推动相关措施落地实施,形成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合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来源:南京日报

两部门要求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金融支持

8. 政策礼包不断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速跑”

日前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加快发展租赁住房,落实用地、税收等支持政策。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近期已有广州、上海等多个省市发布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专家认为,随着中央和地方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一些制约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障碍有望破除,住房租赁市场供给结构错配压力将有效得到缓解,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料换挡提速。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近期,“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被频繁提及。
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7月22日,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5个城市政府负责同志时强调,必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
大力发展具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房,是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2021年工作重点任务之一。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虞晓芬认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就是要破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又租不到好房的局。
虞晓芬表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流动人口、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等群体构成了规模庞大的租房群体。大幅增加与新市民、青年人需求相适应的小户型、低租金的房源,能有效缓解量大面广的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在城市里留得下,住得体面。
“在当前房价高企背景下,新市民和青年人的居住问题主要靠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解决。”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研究员张智说。
系列政策举措陆续推出
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任务,相关部门陆续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4月,住建部与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要求40个城市做好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5月,住建部分两批召开40个城市座谈会,交流试点经验,推动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个城市计划年内筹集建设9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住建部住房保障司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下一步,住建部将继续指导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从确定发展目标、落实支持政策、建立工作机制等方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期间,在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以上。
地方政府也在积极推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上海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约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广州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131万套,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占比45%;北京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0月底前,城市人民政府应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住房租赁市场建设料加快
业内人士认为,中央和地方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将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建设提速。
“从各项政策看,中央和地方多措并举,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建设有望提速。”平安证券研究所地产团队副总经理杨侃表示,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纳入REITs试点,将为租赁重资产“减重”打开退出通道,在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给予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支持,预计后续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望大幅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建设将提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所副所长邓郁松表示,从已发布的政策看,政府从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建设给予支持,并且所有建设模式几乎都有涉及,如果相关政策能与“因城施策”更好结合起来,将能更好适应和满足租赁主体需求。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表示,流动人口的长期稳定租赁需求孕育了万亿元级租赁市场。目前出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以及未来要出台的市场化长租房政策,会给住房租赁市场带来更多发展空间。预计未来十年至二十年,居住领域产生的GDP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会发生变化,房地产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将从投资效应慢慢转变为消费拉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