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要求分红是否可以

2024-05-10

1. 股权转让后要求分红是否可以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后要求分红可以,但是股份转让前的红利进行分配取决于公司在股东转让股份前是否通过了相关分配方案的表决。如果通过但是还没有支付红利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红利,如果没有通过有关决议则无法要求分配红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权转让后要求分红是否可以

2. 股权转让后要求分红,可以吗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后要求分红可以,但是股份转让前的红利进行分配取决于公司在股东转让股份前是否通过了相关分配方案的表决。如果通过但是还没有支付红利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红利,如果没有通过有关决议则无法要求分配红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 股权转让后分红问题

公司股东按合法程序将所持股权转让给他人后,是否对公司盈余还有股利分配请求权呢,需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另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还没有经过股东会表决,或者股东会表决不通过。在前一种情况下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对于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分配但还没有支付给自己的股利享有请求权,后一种情况下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无权请求公司分红。如果转让股东与受让股东已经对转让之前未分红利有约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利分配请求权分为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后者又称为股利金额给付请求权。
在我国,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的审批权专属于股东会。在股东会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前,公司股东只享有股利分配的期待权,不能具体请求公司分配股利,此即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从会计学的角度来讲,股权的价值一般是由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和公司资产的潜在增值(或减值),以及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所决定,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会减少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从而减少股权的价值。当股东对公司只享有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时,公司的盈余(或负债)的价值均体现在股权价值中,不能分离于股权而存在,当股权转让时,一并转移于股权受让人,由股权受让人享有抽象的公司股利分配请求权。
在股东会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后,股东才开始享有股利金额给付分配请求权,这项请求权的性质为债权请求权,也即在股东会宣布股利之后,股东得以宣布的股利金额为标的额对公司享有债权,这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对于公司享有的一种既得权,孑然独立于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所以,股东转让了其持有的股权后,在与股权受让人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对于此前股东大会宣布的属于自己的股利,仍然对公司享有给付请求权,道理很简单,股权转让合同的客体是股权的给付,而不包括债权的给付。

股权转让后分红问题

4. 公司法股权转让后的分红规定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后要求分红
公司股东按合法程序将所持股权转让给他人后,是否对公司盈余还有股利分配请求权呢,需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另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还没有经过股东会表决,或者股东会表决不通过。在前一种情况下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对于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分配但还没有支付给自己的股利享有请求权,后一种情况下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无权请求公司分红。如果转让股东与受让股东已经对转让之前未分红利有约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利分配请求权分为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后者又称为股利金额给付请求权。
在我国,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的审批权专属于股东会。在股东会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前,公司股东只享有股利分配的期待权,不能具体请求公司分配股利,此即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从会计学的角度来讲,股权的价值一般是由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和公司资产的潜在增值(或减值),以及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所决定,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会减少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从而减少股权的价值。当股东对公司只享有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时,公司的盈余(或负债)的价值均体现在股权价值中,不能分离于股权而存在,当股权转让时,一并转移于股权受让人,由股权受让人享有抽象的公司股利分配请求权。
在股东会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后,股东才开始享有股利金额给付分配请求权,这项请求权的性质为债权请求权,也即在股东会宣布股利之后,股东得以宣布的股利金额为标的额对公司享有债权,这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对于公司享有的一种既得权,孑然独立于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所以,股东转让了其持有的股权后,在与股权受让人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对于此前股东大会宣布的属于自己的股利,仍然对公司享有给付请求权,道理很简单,股权转让合同的客体是股权的给付,而不包括债权的给付。
二、股权转让后要求分红
公司股东按合法程序将所持股权转让给他人后,是否对公司盈余还有股利分配请求权呢,需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另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还没有经过股东会表决,或者股东会表决不通过。在前一种情况下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对于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分配但还没有支付给自己的股利享有请求权,后一种情况下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无权请求公司分红。如果转让股东与受让股东已经对转让之前未分红利有约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利分配请求权分为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后者又称为股利金额给付请求权。
在我国,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的审批权专属于股东会。在股东会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前,公司股东只享有股利分配的期待权,不能具体请求公司分配股利,此即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从会计学的角度来讲,股权的价值一般是由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和公司资产的潜在增值(或减值),以及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所决定,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会减少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从而减少股权的价值。当股东对公司只享有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时,公司的盈余(或负债)的价值均体现在股权价值中,不能分离于股权而存在,当股权转让时,一并转移于股权受让人,由股权受让人享有抽象的公司股利分配请求权。
在股东会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后,股东才开始享有股利金额给付分配请求权,这项请求权的性质为债权请求权,也即在股东会宣布股利之后,股东得以宣布的股利金额为标的额对公司享有债权,这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对于公司享有的一种既得权,孑然独立于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所以,股东转让了其持有的股权后,在与股权受让人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对于此前股东大会宣布的属于自己的股利,仍然对公司享有给付请求权,道理很简单,股权转让合同的客体是股权的给付,而不包括债权的给付。
股权转让后要求分红等相关问题如上所述。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可以从中得知股东是否可以就股份转让前的红利进行分配取决于公司在股东转让股份前是否通过了相关分配方案的表决。如果通过但是还没有支付红利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红利,如果没有通过有关决议则无法要求分配红利。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发展需要一个核心人物也就是公司的董事长的带领,以及一个优秀团队的努力奋斗才能让公司变得越来越强,而一个公司的股东也是这个公司的重要角色,在股权装让后可以要求分红,保证股东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失。

5. 股权转让后还能享有原公司的分红权利吗

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另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还没有经过股东会表决,或者股东会表决不通过。在前一种情况下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对于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分配但还没有支付给自己的股利享有请求权,后一种情况下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无权请求公司分红。如果转让股东与受让股东已经对转让之前未分红利有约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利分配请求权分为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后者又称为股利金额给付请求权。
一、股东分红权的法律含义是什么?
股东分红权,即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红的权利。
股利分配请求权的性质可从抽象意义与具体意义两个层面来探讨。
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一种股东权权能。获取股利是股东投资的主要目的,也是公司作为营利法人的本质要求。因此,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股东所享有的一种固有权,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治理机构予以剥夺或限制。
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又称股利金额支付请求权,是指当公司存有可资分红的利润时,股东根据股东大会分派股利的决议而享有的请求公司按其持股类别和比例向其支付特定股利金额的权利。
二、股权转让的财务处理是怎样的?
1、受让方股款一次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款。股权转让交割,受让方汇入公司股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公司汇给出让方股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应注意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应予代扣代交,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转让股款——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转让股款-出让方原出资额)×20%税率].
另一种情况是受让方不通过公司直接支付给出让方的股权款。根据受让方的汇出凭证及出让方的汇入凭证与收据,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出让方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2、受让方股款分期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当支付款小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格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当支付款大于等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值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

股权转让后还能享有原公司的分红权利吗

6. 股权转让后分红怎么分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后股利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原股东丧失股东资格,对于股权转让后的股利无权请求分配。股东依法享有分红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7. 股东转让股权后还能依旧享有利润分红吗

股东转让股权后不能依旧享有利润分红。分红权是股东独有的权利,没有股东资格就没有分红权。股东的分红权来源于出资而不是经营公司。没有经营的股东也可以按照实缴比例参与分红。
一、最新公司法对分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分红的规定为: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如果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的除外。
公司分红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
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
二、分红股意思是什么
分红股:是指股东可以在不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份,俗称干股。分红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由于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赠股协议可以撤销、无效、终止的,分红股股东自然会失去股东资格。分红股股东的权利义务,如股利请求权、表决权等,由协议确定,但股东的义务,特别是对外义务,与一般股东相同,是因为股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性。
三、股权是怎么个定义
在我国股权的定义的法律概念是股东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参与公司管理决策、享受利润分红的财产所有权。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股东转让股权后还能依旧享有利润分红吗

8. 股权转让后分红怎么分

股权转让后股利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原股东丧失股东资格,对于股权转让后的股利无权请求分配。股东依法享有分红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一、公司法规定如何利润分配
《公司法》规定利润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如果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有查阅、复制权,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股东需承担不得抽逃出资、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三、股东享有哪些权益呢
股东享有以下权益,具体为:
1、公司的定期分红;
2、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依法转让出资或者股份的权利;
5、股东知情权;
6、公司剩余财产的盈余分配权;
7、优先认购公司新资本;
8、建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