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成立背景

2024-05-09

1. 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成立背景

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我们的先祖给我们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据统计,全国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约40万处,仅历史文化名城就有103座,已列入世界遗产的文物古迹和自然遗产即达31处。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浩如翰海,它们以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艺、传统医药,民俗活动等为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世代传承,绵延古今。这些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构成了中华文化遗产的主体,是先祖先辈留给我们的最最珍贵的无价财富,每一项文化遗产都是中华文化的一个细胞,都渗透着中华文化的基因,这不仅是中华民族自我认定的历史凭证,也是中华民族得以在历史的长河中不间断延续的根本和基础,更是我们豪迈地走向未来的智慧和力量的源泉。它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机制、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的文化身份和国家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因此,保护中华文化遗产,关系到我们文化血脉的传承,关系到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维护,也直接关系到中国的文化独立和文化安全。但是,随着现代化步伐的日益急促,特别是全球化浪潮的汹涌裹挟,一些人、一些地方片面地追求经济发展指标,片面地追求新面貌,盲目地宣传一些所谓的新的生活方式或物质文化产品等等,致使我们的很多文化遗产遭到了严重的侵蚀和破坏,一些宝贵的文化遗产正在消亡,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了提高全民族的文化自觉,保护中华文化遗产,将传承中华文化的伟大理念落到实处,在一批老前辈、老领导和知名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下,在一批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社会贤达和企业界人士的帮助下,我们经过两年多的蕴酿和筹备,成立了“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成立背景

2. 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业务范围

1、对全国的文化遗产现状进行调研,开展学术研究和文献整理;2、向政府提出保护文化遗产的政策和工作建议;3、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专业培训、展览展示和咨询服务;4、承办各级政府有关文化遗产保护工程;5、承办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策划设计、开发建设和申遗;6、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7、开展其他有益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各种活动。

3. 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组织机构

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设理事会、顾问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名誉主席:许嘉路 第九、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文化促进会名誉主席蒋正华 第九、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顾秀莲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主席:高占祥 文化部原常务副部长、中国文联党组书记、中华文化促进会会长滕文生 中央政策研究室原主任、国际儒学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徐瑞新 中办原副主任、民政部原副部长、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会长周和平 文化部原副部长、国家图书馆馆长专家委员会主席:罗哲文 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专家组组长、中国文物学会会长、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 家委员会副主任、住建部科技委委员刘魁立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田 青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委员理事长: 乔申乾副理事长:姜丰义、宋立新 、张力 秘书长:宋立新副秘书长: 张瑶 杨留义 任立强内设机构:办公室、项目部主任、影视部主任、财务部、人事处

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组织机构

4. 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的建设宗旨

唤醒公民保护意识及责任,募集海内外资金修缮和保护中国文化、历史遗产,协助、配合政府调动民间力量,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

5.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的宗旨

在文化部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领导下,以国家政策为先导,政府扶持为动力,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研究文化遗产保护为方向,市场实施为目标。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推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创新,努力促进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健康、快速发展,具体负责协调、指导、推动、实施、服务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和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施。为民族振兴、文化发展、经济繁荣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