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一二三四类低保金标准

2024-05-09

1. 甘肃省一二三四类低保金标准

法律分析:甘肃农村低保只有一二三类,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进行补助。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全省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2019年全省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即城市和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不低于年人均8174元、5226元。根据民政部相关要求,省将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其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为三档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进行补助。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补助。省人民政府制定一、二类保障对象指导性补助标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三类及以下对象补助标准。家庭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纳入保障范围。2、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按照国家有关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办法核定的上年度收入的总和。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3、救灾款、优待抚恤金、奖励资金、医疗救助资金、政府补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用、义务教育阶段各类补贴和农村养老保险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甘肃省一二三四类低保金标准

2. 甘肃省一二三四类低保金标准

甘肃省只有一二三类低保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进行补助。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全省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全省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即城市和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不低于年人均8174元、5226元。根据民政部相关要求,省将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其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为三档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进行补助。甘肃省城乡低保的相关企业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补助。省人民政府制定一、二类保障对象指导性补助标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三类及以下对象补助标准。家庭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纳入保障范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第五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行政区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际情况,规定实施的办法和步骤。

3. 甘肃省一二三四类低保金标准

法律分析:甘肃农村低保只有一二三类,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进行补助。
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全省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2019年全省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即城市和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不低于年人均8174元、5226元。
根据民政部相关要求,省将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其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为三档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进行补助。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补助。省人民政府制定一、二类保障对象指导性补助标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三类及以下对象补助标准。家庭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纳入保障范围。
2、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按照国家有关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办法核定的上年度收入的总和。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3、救灾款、优待抚恤金、奖励资金、医疗救助资金、政府补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用、义务教育阶段各类补贴和农村养老保险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甘肃省一二三四类低保金标准

4. 甘肃省一二三四类低保金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甘肃农村低保只有一二三类,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进行补助。
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全省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2019年全省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即城市和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不低于年人均8174元、5226元。
根据民政部相关要求,省将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其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为三档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进行补助。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补助。省人民政府制定一、二类保障对象指导性补助标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三类及以下对象补助标准。家庭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纳入保障范围。
2、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按照国家有关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办法核定的上年度收入的总和。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3、救灾款、优待抚恤金、奖励资金、医疗救助资金、政府补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用、义务教育阶段各类补贴和农村养老保险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5. 甘肃省一二三四类低保金标准

甘肃省一二三四类低保金标准城市低保年补助水平:年人均6492元农村低保补助水平一类:4788元二类:4536元三类:1008元四类:696元对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分别由年人均不低于9012元、5760元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9732元、6216元。同时,城乡特困人员按照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还能获得部分护理费,护理标准分别由年人均不低于1440元、2640元、3840元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1680元、3360元、4800元。甘肃农村低保只有一二三类,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进行补助。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全省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2019年全省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即城市和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不低于年人均8174元、5226元。根据民政部相关要求,省将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其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为三档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进行补助。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补助。省人民政府制定一、二类保障对象指导性补助标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三类及以下对象补助标准。家庭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纳入保障范围。2、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按照国家有关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办法核定的上年度收入的总和。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3、救灾款、优待抚恤金、奖励资金、医疗救助资金、政府补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用、义务教育阶段各类补贴和农村养老保险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甘肃省一二三四类低保金标准

6. 甘肃省一二三四类低保金标准

法律分析:甘肃农村低保发放标准网上比较难查询的。建议向村委会咨询,也可以查阅村委会低保补助核准公示。
法律依据:民政部发布的《民政部关于加强对城市低保金发放情况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 二、各级民政部门要逐月公布低保金发放情况。今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都要逐月向社会公布本地的低保人数、低保资金累计支出数、当月资金支出数和低保金月平均支出水平,并按月均支出水平对各市(地)进行排序,同时,对各市(地)逐月公布低保金发放情况提出明确要求,以保证低保制度的公开、透明,随时接受社会监督。省级民政部门要每月公布本地所有市、县的情况,并要求和指导市(地)级民政部门公布本地所有县(区)和街道(乡镇)的情况,力争使各级民政部门参照这种通报方式,一直公布到所有社区居委会(村)和低保对象家庭的情况。各省级民政部门每月通报的内容,要同时抄报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备案。

7. 甘肃农村低保多少钱?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只有一二三类,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进行补助。
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全省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2019年全省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即城市和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不低于年人均8174元、5226元。
根据民政部相关要求,省将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其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为三档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进行补助。

扩展资料:
甘肃省城乡低保的相关企业规定: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补助。省人民政府制定一、二类保障对象指导性补助标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三类及以下对象补助标准。家庭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纳入保障范围。
2、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按照国家有关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办法核定的上年度收入的总和。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3、救灾款、优待抚恤金、奖励资金、医疗救助资金、政府补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用、义务教育阶段各类补贴和农村养老保险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甘肃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今年各提高8%

甘肃农村低保多少钱?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8. 甘肃省低保金标准

(一)城市低保。全省指导标准提高8%,提高到451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8%,提高到390元。(二)农村低保。全省指导标准提高22.6%,提高到3500元,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分别提高2.5%、10.4%,提高到292元和275元,三、四类对象月补助水平仍为84元和58元不变。
知识延展: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 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要求1999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所谓“全民低保”,较为完整的表述应是: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
目前,中国未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省(自治区)有11个,全部处于中西部地区;未建立或全部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县(市、区)有1401个,85%在中西部地区。可见,中西部地区将成为未来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主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