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2024-05-19

1.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为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福建省人社厅办公室和省教育厅办公室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按2000元/人的标准,为五类困难毕业生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通知明确,2023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五类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者分别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重复享受。按计划,10月底前,各院校、人社部门将完成审核复核。按照设区市人社局的复核结果,各院校将在保护个人隐私敏感信息、规范公开内容的前提下,将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在本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各院校需在收到拨付资金后一周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人。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2.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1、受理。你要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关材料,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对你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
2、审核。初审通过后,有人事局及财政局等部门按照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就业人数、注册资本及利税等方面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并且核定贴息金额。
3、公示。再审通过后,人事局及你所在的学校社区会对结果进行公示,一般为5天。
4、核准。经过公示后没有异议,人事局会下发核准通知书。
5、拨付。按照核准通知书,财政局会提供给你凭证从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中拨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3. 毕业生创业补贴如何申请

1、受理。你要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关材料,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对你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
2、审核。初审通过后,有人事局及财政局等部门按照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就业人数、注册资本及利税等方面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并且核定贴息金额。
3、公示。再审通过后,人事局及你所在的学校社区会对结果进行公示,一般为5天。
4、核准。经过公示后没有异议,人事局会下发核准通知书。
5、拨付。按照核准通知书,财政局会提供给你凭证从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中拨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毕业生创业补贴如何申请

4. 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如下:1、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3、市户籍返乡农民工。指的是外出务工连续6个月以上的,返回户籍所在地区进行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者;4、申领创业补贴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向公司原本工商注册地所在的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大学生申请创业补贴具体的流程如下:1、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关材料,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对你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2、初审通过后,有人事局及财政局等部门按照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就业人数、注册资本及利税等方面对资料进行审核,并且核定贴息金额;3、再审通过后,人事局及所在的学校社区会对结果进行公示,一般为5天;4、经过公示后没有异议,人事局会下发核准通知书;5、按照核准通知书,财政局会提供给凭证从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中拨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5. 大学生怎样获得求职创业补贴

法律分析: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0年9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按阶段安排如下:
(一)申请受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中旬,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应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各院校结合实际组织申请受理工作。
(二)审核公示阶段。各院校要及时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前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
(三)补贴拨付阶段。中天人力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资料,经核实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天津市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二、统一时间安排
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0年9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按阶段安排如下:
(一)申请受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中旬,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应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各院校结合实际组织申请受理工作。
(二)审核公示阶段。各院校要及时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前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
(三)补贴拨付阶段。中天人力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资料,经核实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三、落实工作责任
(一)各院校要将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作为落实稳就业、强化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的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补贴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等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把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各院校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校园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召开宣讲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妥善做好政策咨询及解读工作,确保各类困难毕业生知晓政策内容。
(三)各院校、各单位要以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为契机,全面摸清本市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意愿,有针对性地对接职业介绍、就业见习、创业支持、技能培训等各类就业帮扶政策,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帮助其顺利就业创业。

大学生怎样获得求职创业补贴

6. 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如何申请?

申请人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一日前向申请人单位注册地所属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每季度第二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拓展资料】大学生就业补贴:2020届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双方均可就业,实习津贴1200元/年/年(3人),以100元/人的标准每月发放。3人以上,推荐人增加民航就业,实习推荐津贴100元/月,无上限。建议者补贴示例:注:被推荐人同时就业,每年1200元的实习补助。津贴发放时间:从学生,推荐人正式就业,实习上岗时间起满12月止,中途离职时,自动享受已停业、实习津贴。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一)申报就业率、实习补贴申报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2020届应届毕业生推荐就业、实习补助,以下简称申请人)统一申报到就业服务中心。报关的内容包括资料收集、填写资料、审核、公示等。申请材料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二)发放职业介绍所将用款申请及审核通过的补贴发放人员信息(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人员信息明细表),财务结算中心根据政策规定安排资金并办理资金支付,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账户。一旦申请成功,就业服务中心就会向申请者提供资金的反馈。大学生就业补贴办理时间:从每月1日起,学生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节假日自动顺延。大学生就业补贴办理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对大学生就业给予高度重视,把实习补贴作为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同机制,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就业服务中心的统筹协调,建立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二)做好政策宣传。各部要通过网络和多种途径,对就业、实习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使高校毕业生、实习生充分了解政策,确保及时办理就业,切实发挥实习补贴的作用。(三)做好公开公布工作。职业培训中心要切实做好就业、实习补贴政策的公开公布。如家庭地址、联系方式、银行卡号码、出生日期、家庭困难情况等,原则上不公开,确需公开的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四)加强监督管理。职业培训中心要切实承担就业、实习补贴申报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信息填写完整准确,严格禁止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实习生进行补贴;同时要做好书面和电子申报材料的存档,建立档案档案,大学生,实习生补助使用效果主动加强跟踪了解。

7. 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

1.求职创业补贴。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含中职、技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


  2.职业培训补贴。有提升就业能力意愿的离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到县区就业部门申请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技能+创业”等培训。其中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参加一年以内短期培训的,还可以按实际培训天数享受每人每天30元生活费补贴及每年一次性交通费补贴。


  3.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后,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对其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或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实际缴费的70%给予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高于100%的,按缴费基数的100%核算补贴)。



  4.创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在青海省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先到所在社区办理《就业创业证》,由社区向上级部门申请办理。


  5.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补贴。创办领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及生活费补贴,其中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要求执行;生活费补贴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执行。

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

8.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怎么申请

1、受理。你要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关材料,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对你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2、审核。初审通过后,有人事局及财政局等部门按照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就业人数、注册资本及利税等方面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并且核定贴息金额。3、公示。再审通过后,人事局及你所在的学校社区会对结果进行公示,一般为5天。4、核准。经过公示后没有异议,人事局会下发核准通知书。5、拨付。按照核准通知书,财政局会提供给你凭证从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中拨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