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在上市公司算资产吗

2024-05-09

1. 房产在上市公司算资产吗

算的。
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当然是资产,而且是非常保质的资产,只是流动性不好而已。那你想想,房子也是一样的呀,出租或者上涨都会预期给你带来经济利益。

房产在上市公司算资产吗

2. 做房地产的上市公司一般有哪些净资产?

房地产公司
是以
项目
为基础的特殊企业,理论上其
价值
的计算公式为:
 
净资产价值(NAV)=有形资产价值+无形资产价值-债务的价值,
包括公司的未售项目及
土地储备
的的重估增值,
每股净资产
重估价值
答案补充
现金也是,不过别忘了,公司内没有什么现金的
答案补充
主要是公司品牌
答案补充
也就是所谓的商誉
答案补充
自有办公楼、自有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土地储备、未完成项目、楼盘等

3. 房地产企业:拿什么上市?

自“房企”上市解禁以来,国内很多房地产企业跃跃欲试,地产类上市公司在加大力度开发房地产项目,非地产类公司也在大举进军房地产业,没有上市的房地产企业则在伺机设法登陆资本市场,导致这些现象的一个共同的原因是近来房地产业的复苏和火爆。 然而证券市场上地产类上市公司的业绩并没有明显转好,房地产板块上市公司的多项指标仍低于上市公司平均水平。那么,为什么在房地产开发市场火爆的同时,在资本市场上地产板块却显暗淡呢,这不能简单地归结于政府的管制和约束,也不能单纯地认为是资本市场的过于谨慎。这背后有一个政府、房企和投资人都必须清楚认识的问题:如何判断和评价地产股?判断的标准是什么?上市房企拿什么上市才能吸引投资人,巩固投资者对地产股的信心? 关于上市“房企”,一般认为应有以下标准: 1、良好的企业素质及市场形象 房地产业的高风险决定了公司不能出现决策性失误,否则整个公司几年难以翻身,拥有良好的企业素质及市场形象往往能够化不利为有利。 2、历史遗留问题少 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严重,主要体现在积压房上。1999年房地产类上市公司平均存货为 7.9亿元,大量资金无法盘活。因此,历史遗留问题少是房地产类上市公司取得良好业绩的基础。 3、在建优质项目及良好的土地储备 有没有优质的开发项目是衡量房地产类上市公司最重要的标准,一个优质的房地产项目至少应具备以下特点:一是要有一定的规模。二是要有区位优势并有良好的策划。三是相对较低的获得成本。 总结以上“房企”上市的评价标准,那么房地产企业拿什么上市?一是企业素质和形象,二是没有不良业绩,三是优质的项目和一定的土地储备。 如果把这几项要素进一步分析一下的话,就会发现如果仅以以上三条为基本条件的话,是不够吸引投资者的,企业素质和形象是一个无形资本,业绩只是表现过去,项目和土地其实只是公司的流动资产,甚至不能算作公司的资产,因为项目完成以后,房产和土地都会从房地产企业转到业主或银行手中。 投资者投资地产股,为的是通过地产的增值为自己带来投资回报,可是如果房地产企业拿不出好的地产,它卖给投资人的只是一定的流动资产和形象之类的东西,而非固定资产,那么投资者怎么确认自己的投资是投资而不是投机? 一些非地产企业上市,它可以把企业的房地产作价上市,企业的房地产成为企业的不动产即固定资产。相反,而我们的房地产企业却不能拿出自己的固定资产,它拿来上市的只是开发好出售出去的土地或项目。严格地讲,这种土地或项目只能算房地产企业的待产品或产成品,这些产品必须尽快卖出,否则滞留于企业,影响企业资金周转。这些产品不是企业的固定资产,这样实际上就形成了一个有趣的情况,即非地产企业可以以其不动产作为固定资产上市,而地产企业却没有作为固定资产的不动产。 这种局面下,就很难区别地产股与非地产股,很难让投资者建立起对地产股的信心。换句话说,地产公司要上市,就应该有真正的地产,在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土地制度下,地产公司应拥有一定量的土地使用权的长年的经营权。只有长年的经营土地,获得地租才是名符其实的地产商。这就意味着大的地产公司要有写字楼或商场所有权,靠写字楼或商场的出租获得地租收入。只有这样才能把地产商与其它类型的企业区分开来,在股市上,地产股才能与其它类型的股票区别开来。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地产股才有特殊的意义。 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认为地产类上市企业业绩平平是由于不能定期获得稳定的红利收入。因为房地产业的生产周期长,其实这样的理由正说明上市公司缺乏积累,缺乏经营管理地产的经验,假若能长年持有和经营物业,是会有稳定的收入的。投资者可把投资地产股作为长线投资,投资者可以获得稳定的收入回报。 香港置地拥有香港中环的40%的写字楼的所有权,香港大部分的屈臣氏商场铺面的土地是李嘉诚的,这些地产商的公司上市,投资者看重的是他的固定资产和稳定的收入回报。这些地产公司有着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这一点我国的地产公司还远未达到这种水平。我国地产公司成长期很短,很幼稚。大多数企业只有在房地产火爆时投机的经验,在房地产热中幸存下来的开发企业有的只是近年来开发住宅类物业的经验,还有不少房地产企业连开发经验都没有也开发房地产,更不要说具有长期持有和经营地产的经验和能力了。 房地产企业不具备长期持有和经营地产的经验,如经营写字楼、公寓、酒店、商场等物业的经验,也不愿意进行这种长期的经营,都愿意打一枪换个地方,暴露出整个房地产行业的浮燥。这种行为短期的倾向有着它的原因,长期经营和持有物业获得租金收入需要有相当的资金实力,我国的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有限,只能靠短平快的住宅开发收入累积才能实现长期持有和经营。除了少数专业的大房地产公司,许多开发公司还只是项目公司。 由以上分析可见,一方面,房地产企业上市是势在必行的,因为上市房地产企业可以获得社会的资本支持,克服短期行为。另一方面,没有行为长期化的上市公司,就不会有长期投资的股民,没有负责任的上市和投资人,就不可能有持续发展的经济。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谨慎对待房地产企业的上市是有道理的,如果让很多没有积累的地产商上市,他们又拿不出坚实的资产作基础,很容易使上市融资搞成变相的“圈钱”,投资地产股也只能是投机。没有长期持有经营物业能力的房地产企业只有靠当期的业绩上市,更有可能使用概念包装的方法向市场圈钱。当上市公司和股民相信概念而忽视了实实在在的租金回报时,地产类的虚拟资本就脱离了它的实体经济基础,那样房企上市又会成为制造经济泡沫的契机。这是不得不警惕的。 因此,在核准房地产企业上市时,应在核准标准中加上考查是否具有长期持有和经营物业的能力方面的标准。这对于我国的证券市场和房地产业发展都是有重要意义的。

房地产企业:拿什么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