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2024-05-09

1. 什么是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及遵循诚信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而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是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有权获得货物,但需要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而卖方有权获得价款,但需履行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第六百二十六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什么是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2.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合同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 是: 1、合同权利,是合同债权人一方依合同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合同义务是合同关系中义务人一方所负担的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3. 合同权利义务

权利:1、请求给付权请求给付,也就是请求债务人履行。2、受领给付权受领给付权,又称接受履行权,是合同权利人接受义务人给付的权利。3、保全合同权利的权利合同权利虽具有相对性,一般只对合同义务人发生效力。4、合同权利保护请求权任何权利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尽管合同权利是当事人自行约定的。5、合同权利的处分权合同权利一般不属于专属权。义务:第一,主给付义务是自始就确定的,决定着合同的类型,直接影响着合同目的的实现。而附随义务是随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产生的,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第二,主给付义务在双务合同中构成对待给付,一方未履行主给付义务的,会发生履行中的抗辩权。而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履行中的抗辩权;第三,一方不履行主给付义务的,可构成根本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一方不履行附随义务的,不构成根本违约,对方不能解除合同而仅得请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合同权利义务

4. 合同权利义务

法律分析:权利:1、请求给付权请求给付,也就是请求债务人履行。2、受领给付权受领给付权,又称接受履行权,是合同权利人接受义务人给付的权利。3、保全合同权利的权利合同权利虽具有相对性,一般只对合同义务人发生效力。4、合同权利保护请求权任何权利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尽管合同权利是当事人自行约定的。5、合同权利的处分权合同权利一般不属于专属权。义务:第一,主给付义务是自始就确定的,决定着合同的类型,直接影响着合同目的的实现。而附随义务是随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产生的,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第二,主给付义务在双务合同中构成对待给付,一方未履行主给付义务的,会发生履行中的抗辩权。而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履行中的抗辩权;第三,一方不履行主给付义务的,可构成根本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一方不履行附随义务的,不构成根本违约,对方不能解除合同而仅得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5.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双方的权利:请求债务人履行;受领给付权;在发生有可能损害合同权利的情形下,合同权利人有保全合同权利的权利。合同双方的义务:给付义务;原给付义务与次给付义务;附随义务;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律分析】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及遵循诚信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而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是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有权获得货物,但需要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而卖方有权获得价款,但需履行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第六百二十六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7.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分析: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包括支付价款、给付货物等。权利义务属于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条款,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因此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相对应的权利义务条款,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合同双方的权利:请求债务人履行;受领给付权;在发生有可能损害合同权利的情形下,合同权利人有保全合同权利的权利。合同双方的义务:给付义务;原给付义务与次给付义务;附随义务;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