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75条规定“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024-05-19

1. 《公司法》第75条规定“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项决议指"(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公司法》第75条规定“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那么,“该项决议”指的是1,不分利润的股东会决议;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股东会决议;3,营业期限到期,延长营业期限的股东会决议。

3. 在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 公司法 》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 公司章程 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在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4. 根据《公司法》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

意思就是 股东会决议通过了 有了矛盾 先内部解决 60天内解决不了  就来找我法院我来解决 但是要在决议通过九十日内来找我  你可以理解为60天先内部解决 过了60天 再给你30天起诉 过了三十天 就不行了
不然一有矛盾就告法院忙不过来啊 公司也扛不住啊 
找你说的那样写法条的话 股东会议通过 我不爽 第二天就跑去法院了 
法条这样写的意思就是不要一有事就来劲 等六十天先自个解决 还不行就起诉 六十天加三十天就是法条说的九十天

5. 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的下列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 A、对股东转让

正确答案:CD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通过以下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合并.分立.解散;   
(3)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4)修改公司章程。

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的下列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 A、对股东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