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规定?

2024-05-08

1. 董事会秘书规定?

   
     无规矩不成方圆,那么秘书这么重要的岗位,当然少不了要有规章制度。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希望对你有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本公司的高阶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持续向董事会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监管机构有关公司运作的法规、政策及要求,协助董事及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负责董事会、股东大会档案的有关组织和准备工作,作好会议记录,保证会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式,并掌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资讯披露,协调与投资者关系,增强公司透明度;参与组织资本市场融资;处理与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媒体的关系,搞好公共关系等。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保证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 
     第五条 公司董事、管理层及公司内部有关部门要支援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在机构设定、工作人员配备以及经费等方面予以必要的保证。公司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机构的工作。公司应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资讯披露事务部门。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资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资讯披露的所有档案,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资讯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公司现任监事;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本公司资讯披露管理事务,包括: 
     一负责公司资讯对外发布; 
     二制定并完善公司资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三督促公司相关资讯披露义务人遵守资讯披露相关规定,协助相关各方及有关人员履行资讯披露义务; 
     四负责公司未公开重大资讯的保密工作; 
     五负责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六关注媒体报道,主动向公司及相关资讯披露义务人求证,督促董事会及时披露或澄清。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 
     一组织筹备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 
     二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三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 
     四积极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五积极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包括: 
     一保管公司股东持股资料; 
     二办理公司限售股相关事项; 
     三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阶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股份买卖相关规定; 
     四其他公司股权管理事项。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第十二条 
     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阶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档案的培训。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提示公司董事、监事、高阶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如知悉前述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档案或公司章程,做出或可能做出相关决策时,应当予以警示,并立即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董事会秘书任免决议 
     云南沙甸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免决议 
     董事会同意王念一由于个人发展与需要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现任命王原俊为公司新一任董事会秘书。 
     以上所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会成员一致通过。 
     董事会成员签名: 
     云南沙甸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X年10月26日 
      董  事  长秘书职责 
     一、负责董事长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安排及管理,如办公环境管理、办公用品更换补充、茶水准备等; 
     二、负责董事长日常会议及行程安排的沟通协调,如机票预订、出差事宜安排等; 
     三、负责董事长相关文书的撰写如讲话稿等、档案收发及文件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备份; 
     四、负责及时准确地将董事长的各项工作要求传达至各部门或相关负责人; 
     五、负责董事长办公会等会议通知传送、会务事宜沟通协调及会议纪要整理发送等; 
     六、负责收集、统计、翻译、汇总总裁所需的各类资讯、报表及资料; 
     七、负责董事长办公室的对外联络、来电记录、来访接待及礼仪服务工作; 
     八、负责分类整理需董事长审批的各类单据档案,并及时分发至各部门或相关负责人; 
     九、负责董事长日常相关补贴及费用的报销事宜; 
     十、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董事会秘书规定?

2. 董事会秘书可否董事会人员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4)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5)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交易所报告;
(7)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8)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规则、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
(9)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规则、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交易所报告;
(10)《公司法》和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 董事会秘书可否董事会人员

董事会秘书可以是董事会人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对内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等事宜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一、公司董事长的职责范围有哪些?
公司董事长的职责范围有: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4、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决定报酬、待遇以及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查;
5、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
二、法定代表人属于高管吗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高管,也可以不是,关键是看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三、公司的决策机构是怎么规定的
董事会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它是公司的常设理事机构,在内部开展业务,在外部代表公司,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可否董事会人员

4.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xx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xx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及解聘 
    第二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
    第四条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三)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本公司现任监事;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后三个月内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在此之前,公司应当临时指定人选代行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公司应当在有关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自收到有关资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聘任。
    第八条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应向深交所提供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
    (二)被推荐人的个人、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被推荐人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职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及其他待办理事项,在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一旦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公开披露为止。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另外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为行使董事会秘书的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对董事会秘书的规定适用于对证券事务代表的管理。
    第十三条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本细则第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或者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和和《公司章程》,给投资者或者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四条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有问询;
    (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和导向功能,董事会秘书有责任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同时应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在重大事项决策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董事会要求,参加组织董事会决策事项的咨询、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受委托承办董事会及其有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照要求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四章董事会秘书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董事会秘书所了解的公司有关情况,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需要披露的,在报经董事会批准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实施。
    第二十条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投资者需要了解公司相关事项时,公司相关部门及下属企业应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秘书提供相关资料。
    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提供资料产生差错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时,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做出重大决定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的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需要可以设立相应的信息披露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为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提供和配备办公场所、现代先进的通讯设备及相应的专业人员等条件支持和便利。公司应保证董事会秘书与外界充分沟通和有效联系、投资者对公司资讯的了解和咨询的畅通和便捷。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未尽事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此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5.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那么对于董事会秘书来说有哪些工作规则呢?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xx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xx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及解聘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
 
     第四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二)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三) 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本公司现任监事;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  离职  后三个月内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在此之前,公司应当临时指定人选代行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公司应当在有关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自收到有关资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聘任。
 
     第八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应向深交所提供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
 
     (二)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被推荐人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  ,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职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及其他待办理事项,在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一旦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公开披露为止。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另外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为行使董事会秘书的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对董事会秘书的规定适用于对证券事务代表的管理。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本细则第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或者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和和《公司章程》,给投资者或者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有问询;
 
     (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和导向功能,董事会秘书有责任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同时应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在重大事项决策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董事会要求,参加组织董事会决策事项的咨询、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受委托承办董事会及其有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照要求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所了解的公司有关情况,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需要披露的,在报经董事会批准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实施。
 
     第二十条 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投资者需要了解公司相关事项时,公司相关部门及下属企业应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秘书提供相关资料。
 
     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提供资料产生差错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时,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做出重大决定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的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需要可以设立相应的信息披露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为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提供和配备办公场所、现代先进的通讯设备及相应的专业人员等条件支持和便利。公司应保证董事会秘书与外界充分沟通和有效联系、投资者对公司资讯的了解和咨询的畅通和便捷。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此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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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非上市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6. 董事会秘书可否董事会人员

董事会秘书可以是董事会人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对内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等事宜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7. 董事会秘书可否董事会人员

董事会秘书可以是董事会人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对内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等事宜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可否董事会人员

8. 董事会秘书必须是董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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