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家的问题

2024-05-09

1. 关于分家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法律上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的问题,一般通过家庭的内部协商就可以解决。
具体方法就是订立一份财产分割协议(俗话称为“分家单”),在协议上注明双方所享有的权力和应承担的义务,比如你跟哥哥各分得多少房产等等;另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注明相关的违约条款。这份协议,在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然,找相关证明人更好。毕竟是家庭内部协商,肯定要在父母的同意下主持进行,最后也应有当事人的具体签名之类的。其实说白了就是签一份合同。
至于你能分到哪些,其实在于你们家庭的内部协商,法律上并没有硬性的规定。毕竟这房子当年是哥哥建造的,估计实践操作中哥哥分到的房产会多一些。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分家往往会产生相关矛盾,我建议在分家过程中应该充分体谅每个人的难处和利益,以和为贵。兄弟两人齐心协力,开拓事业,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应该是父母最想看到的。
暂时想了这么多吧。

关于分家的问题

2. 请问分家的问题?

根据你的陈述,二儿子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由于二儿子处置房子时,三儿子已经死亡,故此,其无须将房款给三儿子。故此,三儿子的孩子的主张,本人认为法律不会支持。
由于三儿子已经去世,其孩子的主张不能成立。
三儿子的孩子的主张得不到支持,二儿子并没有自愿放弃房产,其欲赠送给大哥的做法,也是对自己房产的一种处置方法。

3. 股份公司可以分家吗

股份制企业分家,常是在母公司意识到子公司(或项目)的发展潜力,但是为了让管理者有更大的动力把项目做好,或者没有足够的资金资源支持项目的发展,母公司把子公司分拆出去是实现子公司(或项目)价值的最好选择。母公司的股东一般会分到新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
从企业分拆的类型来看,基本上可以分为横向分拆、纵向分拆和混合分拆等三类。
横向分拆
是指对母公司的股权进行分离与分立,分拆出与母公司从事同一种业务的子公司,由此实现子公司的首次公开发售(IPO)。
纵向分拆
是指由于母公司从事的业务涉及某一行业产业链中的不同环节,例如石油行业有开采、生产、提炼和向最终消费者推销等业务链,将母公司的股权进行分离与分立,分拆出与母公司从事同一行业、但处于产业链中不同业务环节的子公司,把子公司分拆出去并进行IPO。
混合分拆
是指由于母公司属于业务经营多元化的企业,其业务范围涉及完全不同的行业或业务类型,使得母公司控制的资产差异性很大,增加了企业经营管理的难度,不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因此,将母公司的业务结构中涉及到与其核心业务关联度较弱的某一行业或某一类型的业务分离与分立出去,重新组建一家可以实施IPO计划的公司,以便母公司和子公司可以更好地集中资源优势,做大和做强其核心业务,从而提高核心业务的竞争力。
一、股份
股份一般有三层含义: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其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具有金额性、平等性、不可分性和可转让性四个特点。
二、股份注意事项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股份公司可以分家吗

4. 公司分家公司法如何规定

如果你所说的分家是指公司设立分公司,那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得到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才能实施。
如果你说的分家是解散公司,那必须具有解散公司的事由,如公司连续两年未分红利且公司处于盈利状态的,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解散公司时时需要对公司进行清算的,清算的工作主要是成立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通知债权人等内容。这项工作较为繁琐一般情况要找律师事务所做本项工作。

5. 2个股东的公司要分家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所说的分家是指公司设立分公司,那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得到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才能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 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 规定行使职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2个股东的公司要分家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