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筹划的有效方法有+A+不在境内提供应税行为+B+规避独立核算,减少交易

2024-05-12

1. 营业税筹划的有效方法有+A+不在境内提供应税行为+B+规避独立核算,减少交易

根据营业税税法规定,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无法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而不征收营业税。其中,所谓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加工、修理修配和缝纫劳务等。

根据上述规定,营业税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只有准确掌握税收政策,准确界定兼营行为,才能达到避免高税负、维护自身税收利益的目的。【摘要】
营业税筹划的有效方法有+A+不在境内提供应税行为+B+规避独立核算,减少交易【提问】
您好【回答】
营业税筹划的有效方法有 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的【回答】
根据营业税税法规定,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无法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而不征收营业税。其中,所谓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加工、修理修配和缝纫劳务等。

根据上述规定,营业税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只有准确掌握税收政策,准确界定兼营行为,才能达到避免高税负、维护自身税收利益的目的。【回答】

营业税筹划的有效方法有+A+不在境内提供应税行为+B+规避独立核算,减少交易

2. 《财税法规专题》第一次综合性作业 求答案!!!

第二题
A厂涉及两项消费税应税业务,一项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另一项是销售最终应税消费品义务,委托加工业务应纳消费税=(54000+9000)÷(1-30%)×30%=27000(元)。销售最终应消费品业务应纳消费税=89000×40%-27000÷2=35600-13500=22100(元)。由于委托加工业务缴纳的消费税由受托方代收代缴,因此不是A厂自行申报缴纳的消费税,不应计算在内,但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因此可以抵扣消费税。

3. 关于2009年注会新制度税法考试,综合题第一题第(8)小题的解答,不明白。

(3)甲企业本月依据乙商场上年销售电视机的销售额按l%的比例返还现金5.85万元,甲企业未开具红字发票。乙商场收到返还的现金后,向甲企业开具了普通发票。

这一小题属于平销返利式的销售。返还的现金需要扣除当月的进项税。

关于2009年注会新制度税法考试,综合题第一题第(8)小题的解答,不明白。

4. 2010年注册税务师教材习题集第二章增值税单选题第24题和第54题怎么做(详细解题过程和政策)?多谢!

24题:
进项税额=150000*17%+1360=26860元
销项税额=185000*17%=31450元
应缴增值税=31450-26860=4590元

54题:
a的答案,用于消费的小轿车购入时,不能抵扣。所以销售时,应该采用简易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b的答案,用于职工福利的冰箱购入时,不能抵扣,所以与a的答案同理;
c的答案,自产的生产设备转作生产用时,视同销售但不缴纳增值税(相当于销项税额抵扣了进项税额处理),所以销售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 求纳税基础与实务业务题,求高手解答!

根据国务院于2011年7月19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具体范围是:(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应纳税额=43000-3500-1300=38200
个人所得税=38200*30%-2755=8705

求纳税基础与实务业务题,求高手解答!

6. 税务会计业务题求解答

雪茄烟消费税税率36%
进口卷烟海关应扣缴的关税=2 500 000*20%=500 000(元)
进口卷烟海关应扣缴的消费税=(2 500 000+500 000)/(1-36%)*36%=1 687 500(元)
进口卷烟海关应扣缴的增值税=(2 500 000+500 000)/(1-36%)*17%=796 875(元)
借:库中商品——雪茄 500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 687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关税 500 000
                            ——应交消费税 1 687 5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关税 500 000
                      ——应交消费税 1 687 500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796 875
       贷:银行存款 2 984 375
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5 85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850 000

7. 会计税法业务题求解,就第一题

首先复合征税,自产自用消费税应税产品除去用作继续再生产均应交税,题目中均要纳税。
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题目中没给出利润率,这是有问题的,查阅相关资料为10%。
新研制白酒计税价格=(800+80+150)/1-0.2=1287.5*30=38625
第十五条 条例第七条第一款所称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是指依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的应税消费品。
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一款所称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或者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
(一)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
(二)无销售价格的。
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者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福利加换原材料的120箱酒=120*(50000+120000)/300=68000元
定额税额=100+200+50+70+30=350*10*1*0.5=1750元
比例税额=50000+120000+68000+38625=276625*0.2=55325元
总额=1750+55325=57075元

会计税法业务题求解,就第一题

8. 会计财经法规增值税:第五题求过程~

该公司当月进项税额包括:
(2)购进大豆:1500*13%=195
(3)支付运费:6000*7%=420
共计615=195+420,答案C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