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获得哪些荣誉称号

2024-05-21

1. 宜昌市获得哪些荣誉称号

宜昌所获荣誉称号:
2011年,获得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第二名(地级市);
2012年,入选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 
2000年,入选第二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2003年,入选省域副中心城市;   
2005年,入选第八批国家园林城市;    
2006年6月,入选浙商(省外)最佳投资城市;    
2008年,入围2008年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名单; 
2008年11月,入选国家卫生城市名单;  
2009年12月28日,获得全国见义勇为城市奖;
2010年1月,入选全国首批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
2010年2月9日,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2010年1月18日,获得第六届中华宝钢环境奖城镇环境类优秀奖;
2011年12月20日,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011年7月30日,入选2011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和中国最佳投资城市;
2012年5月31日,入选2009——2012年度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长安杯);   
2017年3月31日,成为全国第一批生活垃圾示范城市;
2017年4月10日,入选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 
2017年6月28日,入选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17年9月,获得长安杯。   
此外,宜昌的荣誉称号还有:
世界水电之都,世界钢琴之城 ,中国城市综合竞争力百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长江沿线同等城市第四,中国中部同等城市第三,中国中部最佳投资城市,中国最佳投资城市第四名,中国城市生态环境竞争力20强城市,中国自然流域漂流之都,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中国三峡旅游最佳目的地

宜昌市获得哪些荣誉称号

2. 宜昌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是在什么时间?

2011年。
2011年,宜昌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我省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城市。2020年,宜昌连续四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其所属的宜都市、枝江市分别蝉联、跻身全国文明城市。今年,中央文明办启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宜昌向这一更高目标发起冲刺。
7月23日,宜昌市召开动员大会,在全省率先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这是一次全新出征。典范城市是文明城市的升级版,是更具含金量、更具影响力的城市荣誉。
这是一次高台起跳。选择“典范”,意味着与全国104个同等城市竞争。高手过招,难中求胜。
这是一次责任赴约。作为我省首个全国文明城市,宜昌连续四次荣膺桂冠,使命在肩,势在必行。

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标准: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
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
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
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
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
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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