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及解读

2024-05-11

1. 2019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及解读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近日正式出台。江苏省55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将从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力争3月底、确保4月底前到位。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注重公平,并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江苏省55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都将参加普遍调整。普遍调整包括三块:一是按定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在按上述三项增加的基础上,对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退休人员,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基本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等实际情况,在苏南地区不高于240元、苏中地区不高于220元、苏北地区不高于210元的范围内,再适当增发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对于年满70、75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企业退休人员除了参加普遍调整,还要再适当给予倾斜,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
 
   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解读
 
 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日前正式出台。江苏省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普调体现公平并与本人缴费情况挂钩
 
 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要求,江苏省普调包括三块:一是按定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按照普调的前两项计算,每人至少增加85元,再加上第三项按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部分,以及对养老金水平低的人员“托底”因素,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最低增加100元以上。
 
 同时,普调的第二项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长的可以再多加一些。如果缴费年限达到40年,此项增加的养老金可以达到120元,比缴费年限20年的多60元。
 
 普调的第三项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计算。对于那些缴费基数高且缴费年限长的人员,他们的养老金水平相对较高,此项增加的养老金也就高。如果本       1    2

2019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及解读

2. 江苏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将涉及我省700多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第一次同步调整,按照调整方案,总体上调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在江苏这两类人群上调水平略有不同。
江苏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5.5%,这有利于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这次养老金调整方案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上调部分的养老金将于9月底前发放到位。

3. 江苏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

基本养老金调整是一项社会政策,要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功能,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国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2020年我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和物价都有一定程度的上涨,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经济还处于逐步恢复过程中,综合考虑多种因素,2021年按照4.5%的比例继续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既有利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体现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三条 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江苏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

4. 江苏退休金调整细则2022发布

今年的固定额部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1.8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2%挂钩。根据国家的部署安排,多年来江苏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2020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3元、32元和41元。

5. 江苏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方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从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1月8日晚,我获悉,江苏500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将增加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养老金的增额为202.7元。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后的下一步,要通过改革养老保险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一接到文件,江苏立即制定上调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方案
 
    1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传出从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1月8日晚,江苏省人社厅目前还没接到人社部的正式文件,等一接到文件将立即制定江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上调方案,并尽早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退休人员不用担心,是从1月起补发。
 
    据介绍,江苏省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情况,已连续九年按10%左右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目前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027元。这个水平在全国是比较靠前的。
 
 江苏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 人均月养老金有望增加202.7元
 
    有关负责人表示,江苏早已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测算准备工作。据统计,全省500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将从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按照10%的调整方案测算,江苏人均月养老金的增额为202.7元。江苏具体的调整方案如何确定,是按个人养老金水平直接调整,还是考虑工龄或缴费年限调,还要研究并报批,但可以肯定的是,人均提高幅度肯定将达到10%。
 
    另外,江苏省会城市南京的企业退休人员已超过63万人,目前南京市人均月养老金水平已达到2285元,位列全省第一。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意味着南京预计人均增加228.5元。更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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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方案

6. 江苏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

法律分析:基本养老金调整是一项社会政策,要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功能,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国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2020年我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和物价都有一定程度的上涨,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经济还处于逐步恢复过程中,综合考虑多种因素,2021年按照4.5%的比例继续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既有利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体现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三条 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7. 江苏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

法律分析: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江苏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

8. 江苏省2019退休社保养老金怎么算

江苏开始执行新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江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将从2564元暂时提高到2820元,上限从12820元暂时提高到14100元。今后参保人每月至少要缴的参保费及社保待遇也将相应提高。记者了解到,省人社厅下发通知时解释,鉴于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2014年7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暂时按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73元计算。待省统计局发布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再根据人社厅公布的201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重新计算,并补发差额。据了解,参保职工一般按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不过,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则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以养老保险为例,缴费基数下限从2564元提高到2820元,由于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是8%,参保职工每月需多掏(2820-2564)×8%=20.48元。用人单位为每个员工则需多缴养老保险费53.76元(缴费比例为21%)。缴费基数下限的提高,让一些收入较低的职工感慨,下月起社保费扣得更多,拿到手的工资更少了。对此,省人社厅特别发了补充说明,考虑到各地私营企业均占有一定比例,且低收入群体客观存在,因此,允许执行上述下限标准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其中,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暂按不低于2564元确定;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暂按不低于2299元确定。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由省辖市人社部门确定。2014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正式公布后,从公布之次月起再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市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尚未确定。此外,记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息利率确定为3.75%。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照规定推算的储存额按年利率7.8%计息。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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