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互助金怎么给

2024-05-18

1. 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互助金怎么给

一般要填一个申请表,看一下地方文件摘要,大同小异: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申报理赔 (一)门诊费用申报理赔1、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21日起,职工本人向所属工会申请领取上季度互助金,免费参保职工填写《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领取互助金申请表(不含缴费参保职工部分)。职工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付一”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的封顶线后,申请互助金,须提供A、职工个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B、京卡.互助服务卡(复印件)C、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原件或分割单。2、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21日起,基层工会按申请赔付程序审核职工申报的互助金申请表,并将申请人相关信息上报办事处。3、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21日起,北京办事处依据基层工会上报和社保提供的信息,按照《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相关规定标准核算互助金。4、北京办事处将已核算完的互助金,在10个工作日内打入受益职工的京卡.互助服务卡。银行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受益职工本人。 (二)住院费用申报理赔 1、每个月的21日起,职工本人向所属工会申请领取上月互助金,免费参保职工填写《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领取互助金申请表(不含缴费参保职工部分)。职工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付一”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的封顶线后,申请互助金,须提供A、职工个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B、京卡.互助服务卡(复印件)C、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或分割单。2、每个月21日起,基层工会按申请赔付程序审核职工申报的互助金申请表,并将申请人相关信息上报办事处。3、每个月21日起,北京办事处依据基层工会上报和社保提供的信息,按照《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相关规定标准核算互助金。 4、北京办事处将已核算完的互助金,在10个工作日内打入受益职工的京卡.互助服务卡。银行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受益职工本人。

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互助金怎么给

2. 职工互助保障金是什么

工会互助保障金是指职工自愿参加,自愿缴费,互助合作,保障共享的专项救助。参加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在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工会互助保障金的作用:1、重大疾病补助。保障期限内首次确诊罹患办法规定的重大疾病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2、职工住院自付费用补助。职工住院收费专用票据中 “个人自付”栏的金额,扣除超出普通住院的床位费用部分,按20%的比例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金额20万元。未经医保机构结算的全自费不在保障范畴;3、职工亡故慰问金。参保职工在保障期内身故,给予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4、事故致残补助。因工伤或意外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5、一般住院补助。根据住院天数给予每天50元的补助,一个保障周期内累计补助住院天数最高30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第二十条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什么叫职工互助保障

除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你知道职工互助保险吗?六安市霍邱公路局一职工汪红(化名)不幸罹患肺癌在治疗期间花费了巨额医疗费,家庭经济一时陷入困境。就在困难之时,四万元“及时雨”送到了他手上。这笔雪中送炭的互助金正是来自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安徽省办事处。什么是职工互助保障?      职工互助保障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      职工互助保障,就是在工会组织的引导下,在广大职工自愿的基础上,由职工出资建立的一个帮扶基金,用于帮助那些遭受疾病、灾害、意外的职工,是职工之间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一种体现,也是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与感召力的一种手段和措施。“有了社保或者商业保险,我还需要职工互助保障吗?”      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职工互助保障其实并不互相矛盾,相对于社会保险的基础性、稳定性,商业保险的个性化需求、锦上添花等特点,职工互助保障更具有普惠性、公益性的特点。三者互为补充。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有哪些特点?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利用参加会员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会员,互助互济,满足急需。还有着手续简便、低成本高保障、保费以“经验费率”为基础,施行容易,且较符合公平原则,以各级工会组织为依托,赔付便捷等特点。怎样才能参加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有关规定,凡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职工以团体形式加入互助会,入会时每人至少参加一项互助保障计划),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或正常劳动,年龄在 16 至 60 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会员所在单位的工会向本办事处在当地的代办处申请参加互助保障计划。参加《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会员,其子女必须未满18周岁,且身体健康。      为保证会员享有公平的权益,中互会安徽省办事处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并且:1、在同一单位参加意外伤害类互助保障计划的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职工(或全部有未成年子女职工)的 50%(含本数,下同),并且不低于 50人。不足50人的单位必须100%参加。      2、在同一单位参加重大疾病类的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职工(或女职工)的60%。单位职工人数不足100人的须100%参加,且人数不低于20人。目前有哪些保障计划可以参加?      为缓解职工因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或患上重大疾病,或因未成年子女遭受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或因在职女职工患上女性特殊恶性肿瘤导致的家庭困难,为受到伤害的职工及其子女提供一个安心治疗、康复的经济环境,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的规定,分别制定了《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和《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保障期限      职工参加意外伤害类互助保障计划的有效期为一年,参加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有效期为一年,参加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有效期为两年,参加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有效期为三年,交纳互助费后互助保障期在规定的时间统一生效。互助金如何申领      会员本人、直系亲属通过会员所在单位工会向办事处申请领取互助金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以证明其伤害程度(患病情况):1、会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事故发生情况证明;      2、会员的身份证明,或会员与其未成年子女关系的证明;      3、会员(或其未成年子女)因发生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导致身故,应提交户籍管理机关的户口注销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4、会员(或其未成年子女)因发生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者永久性丧失部分身体机能,应在结束治疗后,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伤残鉴定机构或者执法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如果自遭受伤害之日起经过180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180天时的治疗情况,确定会员伤残程度。      5、由本会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病历、必要病理检验报告、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诊断报告的诊断书、手术证明等客观病历;      6、由会员或其直系亲属签名的互助金领取书面申请。      7、办事处为证明事故真相、伤残程度或患病情况需要由会员、直系亲属提供的材料。除外责任      (一)意外伤害类:1、患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以及食物中毒;      2、故意行为,挑衅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3、接受治疗、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或者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4、因遭受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5、原子能或核能装置爆炸、污染或辐射造成的伤害;6、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以致身故、伤残或者烧伤:      (1)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者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2)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者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3)因酗酒或者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影响期间;      (4)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或者驾驶与驾照不符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5)从事潜水、跳伞、蹦极、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7、故意隐瞒、伪造或篡改病史、病历以及其他各种欺骗行为的。      (二)重大疾病类:1、在参加前已经或曾经患本计划所列疾病的任何一种或多种;      2、故意隐瞒、伪造或篡改病史、病历以及其他各种欺骗行为;      3、医院误诊;4、因酗酒、吸毒、艾滋病、滥用药物、故意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所致;      5、由其他疾病转移致所致;6、因医疗事故所致;7、原子能或核能装置的污染或辐射所致。互助金索赔期限      1、意外伤害类:会员(或其未成年子女)发生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会员、直系亲属、所在单位工会经办人员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超过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不报案,造成本办事处无法核实事故原因,或报案后一年内不申请给付,即作为自动放弃索赔权益。      2、重大疾病类:会员发生患有保障计划所列明疾病,会员、直系亲属、所在单位工会经办人员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患病之日起,超过十天(遇节假日顺延)不报案,造成本办事处无法核实患病原因,或报案后两年内不申请给付,即作为自动放弃索赔权益。互助金给付期限      办事处自接到符合要求的给付申请材料后七日内,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予以作出互助金给付或拒付的通知。

什么叫职工互助保障

4. 职工互助保障是什么

1.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是指通过职工交纳一定的互助金。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运用集体力量帮助个体职工减轻医疗负担,提高职工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2.在湖北,武汉城市圈和襄阳两个区域 开展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2010年9月,武汉、黄石、孝感、鄂州、黄冈等9个城市总工会及省直机关工会,正式启动实施武汉城市圈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截止,城市圈职工重疾医疗互助活动已开展三期。其中,第三期有30.68万名职工参加互助活动,筹集互助资金 3278.09万元;已有872名职工获得互助补助,补助金额934.50万元。3.“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即为“职工互助保障”。职工互助保障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4.职工互助保障旨在发挥工会维权职能,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是工会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帮扶解困的有效方式。其主要任务是在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等有关的互助保障活动。拓展资料:一 “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即为“职工互助保障”。职工互助保障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二 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的注意事项:1.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在原先的保障基础上,保障力度更大,保障内容更丰富,其基本框架为 “三纵三横”,共包含12项具体保障项目。其中“三纵”为在职住院、特种重病、意外伤害三类保障项目。“三横”为基本保障层、加强保障层、个性保障层三个层次。2.如果参保单位出现多划款现象,超出金额原则上退回至原账户。若原账户为财政零余账户等特殊原因,需提供和参保单位相同抬头的可入账账户。3.如果参保单位出现少划款现象,则补足少划款部分金额后将相关凭证上传提交即可。

5. 参加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会费来源要从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交纳职工互助保障会费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职工所在单位行政,为职工全额交费;2.职工所在单位工会,为职工全额交费;3.职工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各出一部分,为职工交费;4.职工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和职工个人,各出一部分共同交费;5.职工个人全额交费。各级工会要指导参加单位根据情况自主研究确定合适的交费方式。【摘要】
参加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会费来源要从【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交纳职工互助保障会费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职工所在单位行政,为职工全额交费;2.职工所在单位工会,为职工全额交费;3.职工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各出一部分,为职工交费;4.职工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和职工个人,各出一部分共同交费;5.职工个人全额交费。各级工会要指导参加单位根据情况自主研究确定合适的交费方式。【回答】
亲,为您拓展。职工互助保障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职工只需缴纳10元或数十元保费,当出现患病或意外灾害等情况时,将可获得万元到数万元不等的赔付,大大减轻职工的负担,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之前主要在国有企业开展,从2010年起开始向乡镇街道和非公有企业延伸,将加大向其他企业推广力度。【回答】

参加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会费来源要从

6. 职工应向哪个机构申请互助保障金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保障范围,详见“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简介、条款”。      一、 患“职工医疗”、“女职工安康”保障范围内疾病的被保障人,经住院治疗,自被确诊之日起      一年内通过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下载并填写《职工互助保障金申请表》和《同意查阅病案委托书》,备齐申请表要求提供的资料,由单位工会审核加具意见后,向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江门代办处或各市(区)总工会代办点申请给付,经互助会江门代办处审批后,互助保障金直接划付至被保障人指定的银行账户。部分申请资料样板如下(相关资料直接到医院的信息科或病案室复印):

      二、参加“住院医疗综合”的被保障人,在住院治疗结束、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      一年内通过所在单位工会,下载并填写《职工互助保障金申请表》,备齐申请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向江门代办处或各市(区)总工会代办点申请,经省互助会审批后,互助保障金直接划付至被保障人指定的银行账户。部分申请资料样板如下:(样板1结算单到医院收费处索取,其他资料直接到医院信息科或病案室复印)
      (样板,实际为出院记录)   三、申请表填写样板

7. 基层单位参加互助保障活动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基层单位参加互助保障活动时应提供资料
 《互助保障计划申请书》、《会员登记表》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后各报1份,《会员登记表》 2、 请注意核对职工身份证号码,职工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3、 凡参加重大疾病保障计划的职工如已患有相关疾病,应作出 说明,已患与所参加保障计划同一种疾病的,不得参加此项保障计划。

基层单位参加互助保障活动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8. 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有哪些好处

工会经费可以为职工上缴互助保险。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
职工互助保险: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所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险,是结合工会工作的实际,从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为出发点,把做好职工互助保险工作作为“送温暖工程”的一个重要载体,旨在努力提高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现已成为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我校开办的职工互助保险有2个险种,可自由选择参保。
一、安康储金式保险:
1、保险期限为1年。
2、保险期内发生意外伤害可获得保险储金5倍的最高为5万元的赔付。
3、到期返本、分红。分红比率随国家金融政策变化而调整,目前年分红比率为2%。
二、女工特殊疾病保险(保费式保险)
1、保险期为3年。
2、保险金30元,保险赔付1万元。
3、保险责任为四种原发性疾病,即: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宫体癌。
参加职工保险有以下好处:
1、安全无风险。由于工会组织做保障,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害,是其它保险业所不能比拟的。
2、赔付及时、信誉度高。职工遭受意外伤害,由工会代为索赔,使投保职工可及时得到经济补偿。
3、一举两得,收益显著。储金式保险到期返本,并能得到高于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的分红,还附带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费式保险属于低投入,高保障。
职工安康互助合作保险计划
第一条凡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年满18周岁,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在职职工,均可通过校工会向本会的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申请集体投保《职工安康互助合作保险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第二条本计划的保险期限为1年。期满后可办理续转手续。
第三条投保本计划的被保险人,每交纳保险储金1000元,最高可以获得保险储金五倍的经济保障。缴纳保险储金最低限为一千元。最高限为一万元。每名被保险人投保本计划的最高保险金额为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