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核销的外汇核销单(退税联)丢失一年后还能补办吗?

2024-05-12

1. 已核销的外汇核销单(退税联)丢失一年后还能补办吗?

(一)需提供的资料:

1、加盖公章的出口单位申请报告。
2、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证明/已补税证明(已核销的提供)。 

3、出口收汇核销退税专用联挂失、补办申请表

(二)主要法规依据:

1、《关于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出口核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备注:

核销单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中的海关使用状态应为“已用”。

已核销的外汇核销单(退税联)丢失一年后还能补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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