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在外贸单据中使用信用证和托收的利弊

2024-05-09

1. 比较在外贸单据中使用信用证和托收的利弊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托收方式对于卖方的风险更大,对于买方基本上是比较有利的。因为托收方式之下,无论是付款交单还是承兑交单,都是卖方先发货,如果货到买方所在地,买方不付款赎单,则卖方要自行处理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都要卖方自己承担,而如果是承兑交单,买方承兑之后提货而不付款的话,卖方更要承受钱货两空的损失。而对于买方,赎单与否可以灵活掌握,尤其是远期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还可以利用远期汇票获得筹款的时间,更加有利。信用证是对于买卖双方都有交易保障的支付方式,只要卖方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银行就必须付款,因此对于卖方只要认真履行了合同制作了单据,就能够得到十足的货款,而不必担心买方的信用情况,对于买方,只要按规定时间开出信用证,备足货款,就能从银行取得代表合同货物的单据,取得符合要求的货物,对于收货也有十足的把握,因此这种方式总的来说对于买卖双方都比较好。对于买方用信用证的方式需要交纳一定的押金,可能会对买方的资金周转造成一定的压力,除此之外应该没有其他的不利之处,而如果买方的资信情况较好,银行一般也可免去或少交开证的押金。【摘要】
比较在外贸单据中使用信用证和托收的利弊【提问】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托收方式对于卖方的风险更大,对于买方基本上是比较有利的。因为托收方式之下,无论是付款交单还是承兑交单,都是卖方先发货,如果货到买方所在地,买方不付款赎单,则卖方要自行处理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都要卖方自己承担,而如果是承兑交单,买方承兑之后提货而不付款的话,卖方更要承受钱货两空的损失。而对于买方,赎单与否可以灵活掌握,尤其是远期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还可以利用远期汇票获得筹款的时间,更加有利。信用证是对于买卖双方都有交易保障的支付方式,只要卖方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银行就必须付款,因此对于卖方只要认真履行了合同制作了单据,就能够得到十足的货款,而不必担心买方的信用情况,对于买方,只要按规定时间开出信用证,备足货款,就能从银行取得代表合同货物的单据,取得符合要求的货物,对于收货也有十足的把握,因此这种方式总的来说对于买卖双方都比较好。对于买方用信用证的方式需要交纳一定的押金,可能会对买方的资金周转造成一定的压力,除此之外应该没有其他的不利之处,而如果买方的资信情况较好,银行一般也可免去或少交开证的押金。【回答】

比较在外贸单据中使用信用证和托收的利弊

2. 信用证与跟单托收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其全套货运单据应( )。

随附托收项下收款。
托收为商业信用,信用证为银行信用,为了确保受益人的权益,将全套单据放在信用证项下比较妥当。不过信用证和托收相结合的方式,信用证条款对单据的要求中应该会说明货运单据应该放在哪个项下才对的。
一般的做法,在信用证中应规定出口商须签发两张汇票,一张汇票是依信用证项下部分,货款凭光票付款。另一张汇票须附全部规定的单据,按即期或远期托收。
但在信用证中列明如下条款,以示明确:货款50%应开具不可撤销信用证,其余额50%见票付款交单,全套货运单据应附在托收部分项下。于到期时全数付清发票金额后方可交单。

扩展资料
托收涉及四个主要当事人,即委托人、付款人、托收行和代收行。
委托人是委托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的一方。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出口人开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进口人(债务人)收款。
付款人是银行根据托收指示书的指示提示单据的对象。托收业务中的付款人,即商务合同中的买方或债务人。
托收行又称寄单行,指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托收的银行,通常为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
代收行是指接受托收行委托,向付款人收款的银行,通常是托收行在付款人所在地的联行或代理行。

3. 根据信用证做单据

第一个条款是要求:商业发票三份,必须由商会(贸促会)认证,发票必须显示货物的FOB价值,并分别列明运费。
第二个条款是:产地证明三份,声明:中国为货物的原产地,必须由商会认证,并显示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并证实:货物完全是由上述原产国生产的。
第三个条款:全套的海运提单,收货人填写:TO THE ORDER OF ARAB NATIONAL BANK,并注明运费已付,通知买方,必须注明船公司在沙特阿拉伯的代理的名称,地址,电话。
第四个条款要求:提供船证明。
--- 你们可以将此条款交给船公司,让他们确定是否可以出具。

根据信用证做单据

4. 信用证单据要求,这个怎么做??

这个可能是要你出一份包装证明,议付的时候会用到。按照要求包装,然后出一份证明就说已经按照信用证或者合同规定所述方式包装。有些包装证明和检疫有关,你看下这个文章,应该对你有用的。
六、签订包装条款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对外贸易合同的包装条款,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包装材料和方式,如木箱装、纸箱装、钢桶装、麻袋装等,并根据需要加注尺寸、每件重量或数量、加固条件等;二是运输标志,按国际惯例,一般由卖方设计确定,也可由买方决定,但在签约时,进口单位必须提出明确的要求和责任,以减少运输过程中不必要的损失。
订立合同包装条款时应注意:
⑴对于有些包装术语,如“适合海运包装”、“习惯包装”等,因可以有不同理解而引起争议,除非买卖双方事先取得一致认识,应避免使用。尤其对设备包装条件,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规定,如对特别精密的设备包装必须符合运输要求外,还应规定防震措施等条件。
⑵包装费用一般都包括在货价内,合同条款不必列入。但如买方要求特殊包装,则可增加包装费用,如何计费及何时收费也应在条款中列明。如果包装材料由买方供应,则条款中应明确包装材料到达时间,以及愈期到达时买方应负的责任。
⑶运输标志如由买方决定,也应规定标志到达的时间(标志内容须经卖方同意),愈期不到时买方应负的责任等。
七、包装检验的要求
包装检验是根据外贸合同、标准和其它有关规定,对进出口商品的外包装和内包装以及包装标志进行检验。
包装检验首先核对外包装上商品包装标志(标记、号码等)是否与进出口贸易合同相符。对进口商品主要检验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和衬垫物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对外包装破损的商品,要另外进行验残,查明货损责任方以及货损程度。对发生残损的商品要检查其是否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对出口商品的包装检验,除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法必须符合外贸合同、标准规定外,还应检验商品内外包装是否牢固、完整、干燥、清洁,是否适于长途运输和保护商品质量、数量的习惯要求。
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检验,一般在抽样或当场检验,或进行衡器计重的同时结合进行。
包装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PACKING)是用于证明进出口商品包装情况的证书。出口商品的包装检验,一般列入品质证书或重量证书中证明,如对外贸易关系人需要单独证明包装情况时,商检机构可单独出具包装检验证书,证明出口商品包装的具体情况,作为交接货物、银行结汇的依据;进口商品的包装,若不符合贸易合之规定要求时,商检机构可出具包装检验证书,作为对外办理索赔的依据,有时也在品质证书或重量证书中同时证明有关包装情况的内容。

5. 信用证与跟单托收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其全套货运单据应()。

随附托收项下收款。
托收为商业信用,信用证为银行信用,为了确保受益人的权益,将全套单据放在信用证项下比较妥当。不过信用证和托收相结合的方式,信用证条款对单据的要求中应该会说明货运单据应该放在哪个项下才对的。
一般的做法,在信用证中应规定出口商须签发两张汇票,一张汇票是依信用证项下部分,货款凭光票付款。另一张汇票须附全部规定的单据,按即期或远期托收。
但在信用证中列明如下条款,以示明确:货款50%应开具不可撤销信用证,其余额50%见票付款交单,全套货运单据应附在托收部分项下。于到期时全数付清发票金额后方可交单。

扩展资料
托收涉及四个主要当事人,即委托人、付款人、托收行和代收行。
委托人是委托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的一方。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出口人开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进口人(债务人)收款。
付款人是银行根据托收指示书的指示提示单据的对象。托收业务中的付款人,即商务合同中的买方或债务人。
托收行又称寄单行,指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托收的银行,通常为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
代收行是指接受托收行委托,向付款人收款的银行,通常是托收行在付款人所在地的联行或代理行。

信用证与跟单托收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其全套货运单据应()。

6. 信用证中所需要提单的单据有哪些?有没有所有单据的样本或格式?

每个信用证根据货物的种类不一样要求的单据都不一样,具体可以看信用证中"45A Documents Required“的要求,一般包括:
1.卖方开出的商业发票
2.全套三正三副的提单
3.双方都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单(包括重量或数量检验单,品质检验单等)
4.原产地证
5.装运通知"beneficiary's certified fax"(有的信用证可能没有要求)
如果价格条款是CIF,还需要提交保险单;另外集装箱装运的话还需要装箱单。

其中:
1. 提单、检验单、装箱单、保险单: 都是由第三方机构开具的,分别是船东、检验机构、船东以及保险公司。
2. 发票: 每个公司的模式不一,你直接沿用你们公司本身的发票形式就可以了(英文,也不同于国内的增值税发票或是其他发票)
3. 装运通知"beneficiary's certified fax",直接按照信用证要求描述的东西列出来就可以了
4. 原产地证:同上,主要是一句话,说明货物是哪个国家的就好了("We, the undersigned, do hereby certify that the following product is of XXXX origin.”另外加上船名货名装卸港)

7. 信用证单据如何做?

1)受益人签署的商业发票3分正本,发票上要标注信用证号码。
2)保险单或保险证明2份,空白背书,按商业发票金额的110%投保全险、战争险和罢工险。
3)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收货人做成TO ORDER OF SHIPPER,空白背书,标注运费已付,通知人为开证申请人。
4)装箱单3份。
5)受益人证明,证明一套非议付的单据于装运后2天内以传真并寄给开证申请人。

信用证单据如何做?

8. 我现在根据信用证制作单据,这些单据能提供么?都是什么意思?

  1、商业发票正本3份,上面要有公司法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名,注明LC号码和合同号“Contract No. 2010HL-ETL1229HK”,发票号按你公司的规定出,其实就是自定,只要你自己分别的出来就可以
  2. 空运提单上标注“Freight PREPAID ”,收货人为开证人(名址),即记名提单
  3. 全套空运保险单或凭证,按110%发票金额投所有险和战争险,注明:由银行背书,按汇票上的货币在中国偿付。
  4. 重量单或装箱明细清单正本3份,声明:每个包装内的数量及行净重皆符合信用证上的要求,即清单上要显示“We hereby indicate that quantity / gross and net weights of each package and packing conditions are as called for by the L/C"
  5.数量、重量及包装声明正本3份
  6. 质检证明正本3份
  7. 装船通知,装船后3天内传真一份至开证人,注明航班号,装船日期,装船货物的数量,重量,金额
  8. 寄件证明。证明己将交单资料的复印件快递给开证人.
  9.其它单据
  1. 原产地证明(受益人或工厂开的证明即可,不要求贸促会的)
  2. 非木质包装证明,若为含有木质包装,则需证明货物包装上有加盖IPPC的专用标识 ,(IPPC,国际上通用的标识,意思是木包装已经过处理)。
  附加条件:
  1.开证行以外的所有费用由受益人承但
  2.信用证有效期内,90%总金额的议付单据须在投保后的30天内交单。
  6.若无其它声明,所有文件应该一次性寄出 (这条是给银行的)
  7其它条款::
  10%的发票金额将 凭“最终用户签署的最终检验证明正本及3份注明10%合同总金额的商业发票正本”付给受益人。(像是软条款,如果最终用户不签署,受益人拿不到发票金额10%的钱,县发票金额和合同总金额是一样的么?若接受此条款,则商业发票上要注明10%合同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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