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是怎么缴纳增值税的?

2024-05-09

1. 私募基金是怎么缴纳增值税的?

你好,公募基金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私募基金需要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36号文件附3,第二十二条第4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机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
证券会监督指导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台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增值税核算估值的相关建议》也明确规定: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增值税。
然而,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件,财税(2017)56号文件,以及地方税务局以内部意见为由,自2018年1月1号起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缴纳增值税,按照3%的征收率简易征收增值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纳税人,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税务机关的要求计算和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风险揭示:本信息部分根据网络整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私募基金是怎么缴纳增值税的?

2. 私募等)怎么交增值税

(一)贷款服务
基金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的具有保本性质的利息收入,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基金持有的各类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持有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金融债券、同业存单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基金与金融机构发生的质押式和买断式买入返售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其中包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为中央对手方的买入返售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金融商品转让
基金转让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产生的差价收入,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①的差价收入免征增值税。
①债券,是指依法在境内外合法交易场所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转债、可交换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债、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中间级)、同业存单等。
基金通过黄金交易所买卖黄金合约,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其差价收入免征增值税。
金融商品还本兑付、债券回售、债转股等行为,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在相关税收法规明确前,暂不对基金转让、赎回证券投资基金计提增值税。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三)执行日前估值增值
基金设置备查表,按单只证券计算 2017 年 12 月31日年末市价高于实际买入价的股票、债券(不包括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的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的实施日期初待抵扣增值额 ②。
2018 年起每个估值日按先进先出计算卖出备查表内证券对应的转出待抵扣增值额,当月转出待抵扣增值额抵减当月累计应税差价收入,计算当月应交增值税。
上述操作待备查表内证券全部卖出后结束。
②不包括差价收入免征增值税的证券。
(四)执行日后估值增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综合评估实施成本、净值准确性和波动性、对投资者的影响等因素,对应税金融商品的估值增值计提预估增值税。若评估预估增值税对基金资产净值不产生重大影响,可与托管人协商一致,不进行预估增值税。
基金持有转让差价应税金融商品的估值增值,按金融商品转让计提预估增值税。
基金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视为在终止确认时采用赎回的交易方式,产生的估值增值不计提预估增值税。

3. 直接私募如何纳税?

1、相比通道类私募产品,直接私募有众多优势:不仅可以节省通道费用,也可以引导私募公司走向规范化。不能否认的是,对于直接私募如何纳税的问题却一直处于模糊的状态,并不明朗。
2、目前关于这方面的主流观点分成两派:
非实体课税模式:认为契约制私募不是独立工商实体,仅仅投资者的集合体、是一种契约关系。因此,非实体课税模式认为契约制私募在基金层面不用纳税,仅需在投资者层面纳税即可。
3、实体课税模式:认为契约制私募运行中有两个层面的法律关系,一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进行投资,二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间的募资和分配。由于是两个法律行为,故需要分别履行纳税义务。在基金层面,要适用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税收制度;而在投资者层面,要适用收益取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税收制度。但是,如前所述,我们认为,目前通道式的私募产品属于国内契约制私募的雏形,因此,直接私募产品或将参照原通道类的私募产品,在基金产品环节不交税,而由投资者分别纳税。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提出的“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此通知在表述中均是使用“暂不征收”字眼,意味着我国或认为契约型基金应采纳“实体课税模式”,只是当前为了鼓励契约型基金的发展而暂不征收,这给未来直接私募的税制增添了不确定性。
以上就是有关私募基金缴税问题的相关内容,对于私募基金缴税问题的依据法律规定了很多法条可以适用,私募基金的所得税一般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如何纳税问题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主要分为两派,各自都有可取之处,但是无论如何投资者都是纳税人。

直接私募如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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