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处置费申报计税依据

2024-05-17

1. 城市垃圾处置费申报计税依据

法律分析:城市垃圾处置费申报计税依据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城市居民需要按照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法律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四条   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城市垃圾处置费申报计税依据

2. 公司申报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城市垃圾处置费申报计税依据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城市居民需要按照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第四条_鞘猩罾牡ノ缓透鋈耍Φ卑凑粘鞘腥嗣裾范ǖ纳罾_矸咽辗驯曜己陀泄毓娑ń赡沙鞘猩罾_矸选?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3. 城市垃圾处置费申报计税依据

城市垃圾处置费申报计税依据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城市居民需要按照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税率是税率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根据上述规定,城市处置按照""居民日常服务—市政市容管理服务""适用税率6%计算缴纳增值税。法律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城市垃圾处置费申报计税依据

4. 企业申报生活垃圾处理费,网上报税怎么报?


5. 企业申报生活垃圾处理费,网上报税怎么报?

企业申报生活垃圾处理费,网上报税方法:纳税人在4月份和5月份申报期内,按照在职职工人数每人每年36元的标准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款。企业要到税务局去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通过后会拿到账号和密码,账号密码是申请过程中自己设定的。企业以营业收入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征基数,垃圾处理费,按省税局的政策计提交税处理,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逾期申报缴款或者未足额申报缴款的将移交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垃圾处理费申报表:企业以营业收入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征基数。统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办理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扩展资料:申报方式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所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企业申报生活垃圾处理费,网上报税怎么报?

6. 企业申报生活垃圾处理费,网上报税怎么报?

企业以营业收入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征基数。
统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办理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扩展资料:
1、网上申报纳税的企业每月申报期都必须填写《通用纳税申报表》。表中包括本申报期纳税人应当申报的全部税种信息,如税种名称、税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率以及税种是否代扣、委托等。网上报税将各税种以一定形式统一在一张综合表中,并由系统根据各个税种设定计算公式。
《通用纳税申报表》中需要纳税人填写的数据是计税依据和允许扣除项目,其他数据项目可由系统根据内定的公式自动计算出来,纳税人也可以修改。  
2、网上报税需填写报送的其他纳税申报表如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其中,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季度报表,必须与《通用纳税申报表》一并提交,且数字相符,申报才算成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上报税

7. 电子税务局城市垃圾处理费怎么申报

操作指引如下:一、税务机关完成受托方信息登记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新的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请使用新的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垃圾处理费的申报缴款。
二、请使用新的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办理实名办税绑定、税库银三方协议开通,以便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委托代征申报。
三、垃圾处理费的所属期为收费自然月。如,7月1日至7月31日收取的费款为7月所属期。
四、委托代征的申报缴款期限为60日。如,7月所属期的申报缴款期为8月1日-9月29日。8月所属期的申报缴款期为9月1日-10月30日。依此类推。【摘要】
电子税务局城市垃圾处理费怎么申报【提问】
操作指引如下:一、税务机关完成受托方信息登记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新的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请使用新的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垃圾处理费的申报缴款。
二、请使用新的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办理实名办税绑定、税库银三方协议开通,以便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委托代征申报。
三、垃圾处理费的所属期为收费自然月。如,7月1日至7月31日收取的费款为7月所属期。
四、委托代征的申报缴款期限为60日。如,7月所属期的申报缴款期为8月1日-9月29日。8月所属期的申报缴款期为9月1日-10月30日。依此类推。【回答】
电子税务局申报缴款操作步骤如下:
1
使用新的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
2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委托代征(城镇垃圾处理费申报)】。
Tips:也支持在电子税务局首页搜索“城镇垃圾处理费申报”,直接进入申报页面。
3
选择属期后,所选属期内存在有效的费种认定信息,则可继续申报。填报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4
系统会根据明细表,自动生成委托代征报告申报表,点击“提交”。
5
申报成功,点击“查询”,可以对申报情况进行查询。【回答】

电子税务局城市垃圾处理费怎么申报

8. 电子税务局城市垃圾处理费怎么申报

法律分析:1.企业要到税务局去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通过后会拿到账号和密码,账号密码是申请过程中自己设定的。
2.企业以营业收入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征基数,垃圾处理费,按省税局的政策计提交税处理,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3.各纳税人在4月份和5月份申报期内,按照在职职工人数每人每年36元的标准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款,逾期申报缴款或者未足额申报缴款的将移交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