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费是以什么方式计算

2024-05-20

1. 河道费是以什么方式计算

河道费就是堤围费,是按照销售额来交纳的,一般都是当季或者当年企业或公司税率的万分之一,各地规定不一样。
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明确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河道受益范围明确的堤防、护岸、水闸、圩垸、海塘和排涝工程设施,河道主管机关可以向受益的工商企业等单位和农户收取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其标准根据工程修建和维护管理费用确定。具体标准和征收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河道费是以什么方式计算

2. 河道费怎么计提

一、计提时
1、计提营业税、教育费附加等时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 应交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2、计提水利基金
借:营业外支出--水利基金
  贷:其他应交款--水利基金
    
二、支付时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 应交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水利基金
 贷:银行存款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3. 河道治理取费标准

一、土地出让金

收费依据:省国土厅〔2000〕252号、〔2003〕70号。

收费标准:国有土地按评估地价不低于40%收取,新增建设用地按评估地价不低于20%收取。

二、土地登记费

收费依据:省土地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厅鲁土籍字[95]11号文件。

收费标准:土地登记费: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 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按企业收费标准。【摘要】
河道治理取费标准【提问】
一、土地出让金

收费依据:省国土厅〔2000〕252号、〔2003〕70号。

收费标准:国有土地按评估地价不低于40%收取,新增建设用地按评估地价不低于20%收取。

二、土地登记费

收费依据:省土地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厅鲁土籍字[95]11号文件。

收费标准:土地登记费: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 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按企业收费标准。【回答】

河道治理取费标准

4. 河道费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河道费是以什么方式计算  全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万分之3 
  
   问题二:河道费在什么情况下征收  河道费是省级人民 *** 开征的,各省规定不尽相同。河南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标准如下: 
  《河北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标准确定如下: 
  (一)生产、经营性企事业单位按当年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1.0‰计征,其中保险企业按保险费收人的1‰,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营业收人的1‰计征;亏损生产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按当年销售收人或营业收人的0.5‰计征;商品、物资批发企事业单位按当年销售收人或营业收人的0.25‰计征; 
  (二)个体工商户每年每户按20元一100元计征; 
  (三)工资收人高于本省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城镇职工按每人每年10元计征,工资收人低于规定标准的城镇职工免征; 
  (四)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按年度每亩征收1-3元;从事规模养殖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按年销售收入的1‰计征。 
  baike.so/doc/6290290 
  
   问题三:小规模企业月销售低于20000元免征增值税,那附加税照提的话,河道费还需要提么 20分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按增值税额为计税基础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不用计提, 
  河道费,各地征收方法不一样,如果是按销售额计算的,需要计提,如果是按增值税额计算的,不用计提。 
  
   问题四:现在河道费入哪个科目  记入管理费用。凡是规费支出(税金以外的 *** 收费)都计入管理费用。 
  
   问题五:河道费税率是多少,如何计算  征收标准: 
  (一)、对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征收标准: 
  1、凡有销售、营业收入的,按上年销售或营业收入的1‰计征;对年销售额1000万元上,进销差价率10%以下的大型商业批发企业;按销售额05‰计征。 
  2、保险企业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5‰计征。 
  3、银行(合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5‰计征。 
  4、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1‰计征。 
  (二)、对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标准: 
  1、能按销售、营业收入计征的,按销售、营业收入的1‰计征。 
  2、经营规模小,不能按销售、营业收入计征的,每年每户30元。 
  (三)、对城镇职工的征收标准: 
  有工资收入的城镇职工,每年每人按5元征收;由单位代收代交。 
  
   问题六:河道费填表需要什么材料  2011年财务申报表,河道费申报表,公章 
  
   问题七:河道费计税依据 5分 
  
   问题八:河道费税率是多少,河道费税率是多少资讯  现在应该叫水利基金了,按照应交增值税的1%计提和缴纳 
  
   问题九:河道费怎么计提  一、计提时 
  1、计提营业税、教育费附加等时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 应交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2、计提水利基金 
  借:营业外支出--水利基金 
  贷:其他应交款--水利基金 
  
  二、支付时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 应交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水利基金 
  贷:银行存款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问题十:河道管理费如何计算  各地可能不同上海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下简称缴费者),均须按本办法规定缴纳河道管理费。  第三条 河道管理费按当年实缴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的1%征收。

5. 河道费核算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河道费核算的账务处理:1、当企业发生河道费用的时候:借:管理费用——河道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2、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的时候: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河道费。河道管理费指的是河道维护、建设、管理的费用,一般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河道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的征收标准根据《河北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5条,确定如下:1、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按当年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1.0‰计征,其中亏损企业和零售商业企业按当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5‰计征;保险企业按保险费收入的1‰计征,银行等金融机构按营业收入的1‰计征;商品和材料批发企业、事业单位按当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25‰计征。2、个体工商户每年按20元100元征收。3、工资收入高于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城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规定标准的城镇职工免征,每人每年计征10元。4、从事养殖业规模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年销售收入1‰计征;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按每年每亩征收1-3元。

河道费核算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6. 河道费是根据什么算的?每月缴税吗?

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明确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河道受益范围明确的堤防、护岸、水闸、圩垸、海塘和排涝工程设施,河道主管机关可以向受益的工商企业等单位和农户收取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其标准根据工程修建和维护管理费用确定。具体标准和征收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河道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各地方税率不一样 

我这里的规定是半年缴纳一回即可。

7. 河道管理费的费用征收

企业在“管理费用”科目下增设“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项目,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增设“应交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明细科目,企业根据应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0.25%计算出应缴纳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时,借记“管理费用——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科目(金融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交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科目);实际上缴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应交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科目(金融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借记“其他应付款——应交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河道管理费的费用征收

8. 从河道取水需要交哪些费用

从河道取水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向国家缴纳水资源费。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明确凡是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向国家缴纳水资源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于2006年3月由国务院颁布,并于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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