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

2024-05-09

1. 为什么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

法律分析:不会一致的,一致就不对了。社保缴费如果是单位缴费,查到的仅仅是个人缴纳的进入个人账户的那部分,单位缴纳的那部分进入社保基金统筹了,与个人无关,因此就是不一致。 即是以个人名义社会参保,个人缴纳的总额也只有约三分之一进入个人账户,其他约三分之二进入社保基金统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三十条 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需求,整合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疗服务合作机制。

为什么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

2. 为什么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

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是因为在职工医保账户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部分。首先,医保是包括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其次,医保保费是由单位和职员共同缴纳的。进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则是个人所缴纳的部分,单位缴纳的部分则是进入到了医保统筹账户中,个人是看不到的。因此会出现医保账户余额和缴纳的保费不一致的情况。此外,如果是灵活就业社保,则个人缴纳的医保保费会全部进入医保个人账户中,统筹账户则没有进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3. 为什么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

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是因为在职工医保账户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部分。首先,医保是包括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其次,医保保费是由单位和职员共同缴纳的。进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则是个人所缴纳的部分,单位缴纳的部分则是进入到了医保统筹账户中,个人是看不到的。因此会出现医保账户余额和缴纳的保费不一致的情况。此外,如果是灵活就业社保,则个人缴纳的医保保费会全部进入医保个人账户中,统筹账户则没有进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什么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

4. 为什么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

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原因在于:首先,医保是包括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其次,医保保费是由单位和职员共同缴纳的。而进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则是个人所缴纳的部分,单位缴纳的部分则是进入到了医保统筹账户中,因此会出现医保账户余额和缴纳的保费不一致的情况。”【摘要】
为什么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提问】
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原因在于:首先,医保是包括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其次,医保保费是由单位和职员共同缴纳的。而进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则是个人所缴纳的部分,单位缴纳的部分则是进入到了医保统筹账户中,因此会出现医保账户余额和缴纳的保费不一致的情况。”【回答】

5. 为什么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

法律分析:不会一致的,一致就不对了。社保缴费如果是单位缴费,查到的仅仅是个人缴纳的进入个人账户的那部分,单位缴纳的那部分进入社保基金统筹了,与个人无关,因此就是不一致。 即是以个人名义社会参保,个人缴纳的总额也只有约三分之一进入个人账户,其他约三分之二进入社保基金统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三十条 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需求,整合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疗服务合作机制。

为什么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

6. 为什么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

【法律分析】:不会一致的,一致就不对了。社保缴费如果是单位缴费,查到的仅仅是个人缴纳的进入个人账户的那部分,单位缴纳的那部分进入社保基金统筹了,与个人无关,因此就是不一致。 即是以个人名义社会参保,个人缴纳的总额也只有约三分之一进入个人账户,其他约三分之二进入社保基金统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三十条 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需求,整合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疗服务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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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为什么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

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原因在于:
首先,医保是包括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其次,医保保费是由单位和职员共同缴纳的。而进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则是个人所缴纳的部分,单位缴纳的部分则是进入到了医保统筹账户中,因此会出现医保账户余额和缴纳的保费不一致的情况。
此外,如果是灵活就业社保,则个人缴纳的医保保费会全部进入医保个人账户中,统筹账户则没有进账。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为什么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

8. 医保缴费都一样为什么账户余额不同

社保是我们现在职工都在缴纳的一种社保保险,一般的作用于职工的养老以及医疗中。但是,很多职工在查询医保账户余额时发现,自己医保账户的余额和自己的缴费费用不一致。那么,为什么医保账户余额跟缴纳的不一致?      医保账户余额和缴纳的费用是不会一致的,因为医保是有两个账户的,一个是个人账户,另一个是统筹账户。而医保缴费是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的,个人缴纳的部分进行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进行统筹账户。而医保余额查询只能查询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因此和缴费情况不一致。      此外,以个人名义社会参保,个人缴纳的总额也只有约三分之一进入个人账户,其他约三分之二进入社保基金统筹。因此,医保缴纳的费用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分配到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