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程序及申请文件

2024-05-09

1.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程序及申请文件

一、发行新股条件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此外,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目前,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所募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同时,我国目前对申请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最近3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还作出了明确要求:(一)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且预测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设立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设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低于6%,则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规定:1、公司及主承销商应当充分说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新股发行时,主承销商应向投资者提供分析报告;2、公司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并应在招股文件中进行分析论证;3、公司在招股文件中应当认真做好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二、关于增发过程中的国有股减持问题若上市公司存在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的,在增发新股时还将涉及到国有股减持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国有股减持主要采取国有股存量发行的方式。凡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若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未满3年,则拟出售的国有股通过划拨方式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并由其委托该公司在公开募股时一次或分次出售。国有股存量出售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三、增发新股的程序上市公司增发新股,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相应决议,聘请主承销商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并制作全套申请文件并提交中国证监会,在发行新股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进行新股发行工作。在此过程中,上市公司还需根据工作进程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增发新股的具体程序如下:(一)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聘请主承销商。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将对上市公司有无重大关联交易、重要财务指标是否正常、资金使用是否恰当、利润是否达标以及公司经营的风险程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等重要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制作《尽职报告》,在《尽职报告》中将对上述事项作出说明。主承销商在与董事会就新股发行方案取得一致意见后,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程序及申请文件

2.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应当符合哪些具体要求

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此外,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3)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4)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目前,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所募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5)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6)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7)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一、公司新股发行的程序有哪些
发行新股票必须经过的程序。当代各国对股发行都订有严格的法律程序,通过必要的步骤层层把关,严肃发行,以保证新股票的质量,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和股票发行市场的正常秩序。各国法定的新股发行程序大同小异,都明确规定只有经过法定程序发行的股票才是合法股票。由于发行目的、发行方式不一,股票发行程序也有所差异。一般将它们概括为两类:一类是新成立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票的程序:另一类是现有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的程序。
成立发行的程序。新成立股份公司时发行股票的程序又因设立方式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
二、公司发行新股需要哪些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新股发行的种类为:
(1)非增资发行与增资发行非增资发行是指公司基于授权资本制以及公司章程所定资本总额的限制,于公司成立以后为募足资本而发行股份,由于这种股分发行并未增加公司资本,因此属于非增资发行。增资发行是指公司以增加资本为目的而发行股份。
(2)公开发行与不公开发行公开发行是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不公开发行,也称为定向发行,是指以特定主体为认购对象而发行股份。公开发行的程序比非公开发行的程序更为严格。
(3)通常的发行与特别的发行通常的发行即以增资为目的所进行的新股发行;特别的发行不是以增资为目的,而是为了分配盈余、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或将可转换公司债变为股份所进行的新股发行。

3.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应当符合哪些具体要求

上市公司 申请发行新股,有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二、 公司章程 符合《 公司法 》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资金需要数额; 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应当符合哪些具体要求

4.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应当符合哪些具体要求

法律分析: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二、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资金需要数额;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第三条 公司于【批/核准日期】经【批/核准机关全称】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公司于【批/核准日期】经【批/核准机关全称】批/核准,发行优先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并且在境内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为【股份数额】,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
注释:本指引所称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没有发行(或拟发行)优先股或者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无需就本条有关优先股或者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内容作出说明。以下同。

5.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时应具备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第四条,上市公司公募增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上市公司必须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二)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或配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或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已履行法定程序,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发行距前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公司法》的相应规定。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且预测本次发行当年加权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配股规定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水平,或与增发前基本相当。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重组前的业绩可以模拟计算,重组后一般应运营12个月以上。
(四)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五)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七)公司申报材料无虚假陈述,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的公司应保证重组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
(八)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或有明显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
第四条,上市公司公募增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上市公司必须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二)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或配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或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已履行法定程序,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发行距前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公司法》的相应规定。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且预测本次发行当年加权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配股规定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水平,或与增发前基本相当。
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重组前的业绩可以模拟计算,重组后一般应运营12个月以上。
(四)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五)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七)公司申报材料无虚假陈述,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的公司应保证重组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
(八)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或有明显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时应具备哪些条件

6.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需要哪些条件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资金需要数额;
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一、企业资产重组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企业资产重组的方式包括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和所拥有股权的出售、资产置换以及其他方式,例如债务重组、托管、公司分拆、租赁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母公司不上市子公司可以上市吗
母公司不上市子公司可以上市。无论是子公司还是母公司,都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只要符合上市条件,就可以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三条公司于【批/核准日期】经【批/核准机关全称】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公司于【批/核准日期】经【批/核准机关全称】批/核准,发行优先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并且在境内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为【股份数额】,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注释:本指引所称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没有发行(或拟发行)优先股或者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无需就本条有关优先股或者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内容作出说明。以下同。

7.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程序是怎样的

增发新股的具体程序如下:
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聘请主承销商。
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将对上市公司有无重大关联交易、重要财务指标是否正常、资金使用是否恰当、利润是否达标以及公司经营的风险程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等重要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制作《尽职报告》,在《尽职报告》中将对上述事项作出说明。主承销商在与董事会就新股发行方案取得一致意见后,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就有关事项作出决议。
1、召开董事会,就本次发行方案作出决议,包括发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发行方案,募集资金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等事项。董事会表决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发行议案报告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2、此后,召开股东大会,就上述发行议案及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等事项进行表决、批准。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议案后,上市公司须在2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股东大会决议。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供相应服务并出具有关法律文件。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需聘请律师事务所并由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并由其出具审计报告及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等。这些文件都将作为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申请发行新股,并就申请是否获准发出公告。
上市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包括要求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的文件及不要求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的文件两部分,内容涉及招股文件、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增发的文件、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增发的申请与授权文件、本次筹集资金运用的文件以及其他文件等。
不论发行新股的申请是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上市公司均应在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公告。
上市公司公告招股意向书,制作招股说明书。
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新股的通知后,可以公告招股意向书。需要注意的是,招股意向书应当载明:“本招股意向书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主承销商和上市公司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意向确定发行价格后,编制招股说明书,公告发行结果,其中注明招股说明书的放置地点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址,供投资者查阅。招股说明书需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新股发行上市的时间及登记等具体事项。
在增发新股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上市公司即可与证券交易所商定上市时间及登记等具体事项。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程序是怎样的

8.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
一、发行新股条件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此外,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目前,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所募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同时,我国目前对申请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最近3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还作出了明确要求:
(一)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且预测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设立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设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低于6%,则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公司及主承销商应当充分说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新股发行时,主承销商应向投资者提供分析报告;
2、公司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并应在招股文件中进行分析论证;
3、公司在招股文件中应当认真做好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