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税收优惠政策

2024-05-09

1. 毕业生税收优惠政策

一、什么是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利用税收调节经济的具体手段,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区、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大学毕业生税收优惠政策
(一)优惠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按现行政策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二)优惠内容:
(1)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湖南省的标准是每人每年5200元。注意:
1、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
2、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
3、就业和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进行核实,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字样,同时符合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条件的,可同时加注;主管税务机关在《就业创业证》上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间。

毕业生税收优惠政策

2. 高校毕业生税收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      1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可按规定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可上浮20%,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落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政策;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3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的贷款额度为20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总额的10%。对10万元及以下货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詈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微小企业, 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4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程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符合相关担保和贷款条件的,与经办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货款合同。三、资金扶持政策      5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管理费、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6 、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费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7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8 、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四、工商登记政策      9 、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创办企业,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五、户籍政策      10 、取消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六、创业服务政策      11 、免费创业服务: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      12 、技术创新服务:各地区、各高校和核验院所的实验室以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可以面向大学生开放共享,提供低价、优质的专业眼务。      13 、创业场地服务: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择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      14 、创业保障政策: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提供就业眼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缴纳“五蛉一金"。七、学籍管理政策      15 、折算学分: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成学分。      16 、弹性学制: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可放宽学生修业年限,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3. 高校毕业生税收优惠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持《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前年度已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创业证》、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未完成“两证整合”的还须持《税务登记证》)向创业地县以上(含县级,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财税〔2019〕22号文件的规定,核实其是否享受过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财税〔2019〕2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者云南省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即可享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形式之一是从事个体经营,这种形式自由灵活,投资管理成本较低,非常适合“白手起家”,比如开设个体餐饮店、文化创意店等。为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国家出台了涵盖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要点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件”)规定,包括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内的重点群体,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还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限额标准的基础上,最高可在上浮20%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比如,江苏省执行上浮20%的顶格标准,每户每年可扣减限额为14400元。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个体工商户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免征增值税。此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创办个体工商户的,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在上述扣减优惠等基础上,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还可以叠加享受减半征收个税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关于做好200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接收工作的通知》一、充分发挥人事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办发〔2002〕19号文件精神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高校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为毕业生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创造有利条件。二、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大从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力度。县、乡(镇)机关,特别是基层公安、司法、工商、税务、质检等执法部门新增人员,应首先从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以改善基层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三、加强宏观调控,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国家重点加强和发展的部门及地区就业。要按照《关于做好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管理使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2002〕60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继续做好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锻炼工作,并切实做好到农村基层锻炼毕业生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参照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做法,引导和组织高校毕业生到社区、街道工作,以适应城市社区发展的需要。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国家重点加强和优先发展产(行)业的状况,掌握其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情况,做好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宣传和需求信息的发布工作。要依托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制定优惠政策,把市场配置和组织选派有机结合起来,采取灵活的方式,积极引进和吸纳所需的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税收优惠政策

4. 大学毕业几年内算是大学生创业 政策,税务有什么优惠?

  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对创业达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为了支持下岗职工创业,创业贷款的利率可以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许多地区推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贷款还可以享受60%的政府贴息

  大学生创业贷款是国家给大学生提供的创业优惠措施,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5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例如: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贷款要求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5. 应届毕业生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免费就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凭《就业失业证》可任意到市、区(县)就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具体包括:1.定向培训定向培训是指用人单位已与下岗失业人员(含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达成了用工意向,由用人单位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或培训机构自行开发的有用人意向的培训;2.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提高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增强市场就业竞争能力,由各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属于国家职业资格准入的专业(工种)培训;3.创业培训创业培训是指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带动其他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通过政府招标的形式,由指定培训机构对有创业需求和潜能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的创业指导性培训。二、免费职业介绍。高校毕业生凭《就业失业证》可到市、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聘,市、区(县)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全部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服务窗口随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人才素质测评等一条龙服务。三、合伙新办创办企业可享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自愿自主创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持毕业证书、《营业执照》《就业失业证》等证件和材料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在2万元至5万元。按照现行政策,高校毕业生合伙新办创办服务型企业(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可持毕业证书、《营业执照》《就业失业证》、企业组成人员名册等证件材料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认定后,其服务型企业三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综上问题所述,应届毕业生的优惠政策有免费就业培训,免费职业介绍,合伙新办创办企业可享优惠政策,建议应届大学生要充分利用政策。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一、高度重视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一)《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记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应届毕业生有什么优惠政策

6. 应届毕业生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免费就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凭《就业失业证》可任意到市、区(县)就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具体包括:1.定向培训定向培训是指用人单位已与下岗失业人员(含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达成了用工意向,由用人单位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或培训机构自行开发的有用人意向的培训;2.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提高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增强市场就业竞争能力,由各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属于国家职业资格准入的专业(工种)培训;3.创业培训创业培训是指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带动其他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通过政府招标的形式,由指定培训机构对有创业需求和潜能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的创业指导性培训。二、免费职业介绍。高校毕业生凭《就业失业证》可到市、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聘,市、区(县)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全部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服务窗口随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人才素质测评等一条龙服务。三、合伙新办创办企业可享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自愿自主创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持毕业证书、《营业执照》《就业失业证》等证件和材料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在2万元至5万元。按照现行政策,高校毕业生合伙新办创办服务型企业(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可持毕业证书、《营业执照》《就业失业证》、企业组成人员名册等证件材料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认定后,其服务型企业三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综上问题所述,应届毕业生的优惠政策有免费就业培训,免费职业介绍,合伙新办创办企业可享优惠政策,建议应届大学生要充分利用政策。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一、高度重视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一)《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记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7. 应届毕业生有什么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一、免费就业培训。
高校毕业生凭《就业失业证》可任意到市、区(县)就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具体包括:
1.定向培训定向培训是指用人单位已与下岗失业人员(含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达成了用工意向,由用人单位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或培训机构自行开发的有用人意向的培训;
2.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提高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增强市场就业竞争能力,由各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属于国家职业资格准入的专业(工种)培训;
3.创业培训创业培训是指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带动其他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通过政府招标的形式,由指定培训机构对有创业需求和潜能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的创业指导性培训。
二、免费职业介绍。
高校毕业生凭《就业失业证》可到市、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聘,市、区(县)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全部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服务窗口随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人才素质测评等一条龙服务。
三、合伙新办创办企业可享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愿自主创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持毕业证书、《营业执照》《就业失业证》等证件和材料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在2万元至5万元。
按照现行政策,高校毕业生合伙新办创办服务型企业(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可持毕业证书、《营业执照》《就业失业证》、企业组成人员名册等证件材料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认定后,其服务型企业三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高度重视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记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应届毕业生有什么优惠政策

8. 应届毕业生可以享受什么政策

一、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二、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2)属于困难家庭;(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