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入口网址,登录账号密码和方法

2024-05-09

1. 浙江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入口网址,登录账号密码和方法

2022浙江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登录入口网址为: https://www.zjzs.net/moban/index/index.html  ,考生可以用自己的身份证或者注册手机登录,如果忘记密码可以用身份证和手机号修改登录密码。
 
   
  高考填志愿是怎么填的 
 (一)正确估分
 
 在所有科目考试结束后,大家可以去看参考答案。在最短的时间内预估出自己的成绩。尽管你看到的答案因为版本不同,可能有差异,但差异不会太大,几乎可以预算出自己的成绩。这个时候,做一定预估,你心理就大概知道自己的情况了。
 
 (二)提前参考往年录取分数线
 
 预估分数后,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大面积搜索数据。不要只看最近一两年的数据,你可以参考最近五年的数据,做分析,预测今年分数的大致走向。这个事情说起来似乎很轻松,但是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学校和专业的录取情况,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当你从考场走出来的时候,这个工作就应该开始了。
 
 (三)明确各项重要的时间节点
 
 考试结束,接下来还有阅卷、公布成绩、公布控制分数线、各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结果、征集志愿等很多事情需要关注,这些都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
 
 家长和考生均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明确各重要事项的时间节点和查询渠道,做到心中有数,关键时刻不掉链子。
 
 (四)有意向的学校,可以先去参观
 
 参考一些数据后,确定几所学校感兴趣学校,但无法取舍,实在不知道该报哪一所,这时你可以选择先去学校参观。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大学都还没有放暑假,你可以提前去感受一下,是不是符合你的心理预期。
 
 高考填报志愿这件事,是对成绩的最后一次峰回路转。你周围可能有很多学姐学长,他们经历过志愿填报,但是每个人告诉你的感受是不一样的。尤其是不同的学科,你获得的反馈不同。为此,我们可以听学姐学长的建议,更多地还应该是理性分析,用数据来支持你的分析和判断。当然,在分析的时候,也应该考虑到自己的兴趣、家人的想法等。
 
 (五)找对工具用对方法
 
 志愿填报本身是一项系统性的大工程,信息量大而复杂,准备时间短,更加需要考生和家长用对方法,找对工具,解决志愿填报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做出准确的志愿选择。
 
 一是搜集目标院校资料,了解招生政策,熟悉有关规定,熟读目标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载体,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需要重点了解其办学性质(公办还是民办)、办学地点、录取模式(专业级差、分数清、专业清)、身体限制等内容。
 
 二是查询目标有关院校、专业近几年在各批录取分数和录取考生的位次情况。院校历年录取分数(或线上分数差)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院校录取的难易程度,提前了解目标院校历年录取情况对考生填报志愿有极大的指导作用。考生们可以通过查询院校官网、当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查询了解相关信息。
 
 (六)熟悉文件了解专业
 
 当地招生规定、院校情况及录取规则等,是考生填报志愿的主要参考依据。因此,作为考生,熟悉了解这些规定以及省高招办组织编发的一些相关资料,是高考生们在填报志愿前的必备准备工作。
 
 熟悉完规定后,就要对自己所倾向选择的专业、院校,做个详细的了解。
 
 一是了解院校各学科的具体情况,是否为本校重点学科,师资力量及未来发展前景如何;
 
 二是清楚去年在本省的招生院校各专业的计划数,近几年各专业在本省招生的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
 
 三是了解目前各专业的就业情况,同时对未来各专业就业形势有所了解;
 
 四是相关专业对身体健康状况的特殊要求,考生要合理规避限报专业,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五是明确自己的强项科目和稍弱的科目,考虑相关科目成绩;
 
 六是专业收费情况。
 
 (七)综合考虑慎重填报
 
 在做好上述准备后,就该填报志愿了。在填报过程中,要结合之前的准备工作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首先要选好第一志愿院校,不管哪个批次的第一志愿院校都是十分重要的;
 
 其次是注意其他志愿院校,在第一志愿院校没有录取时,其他志愿院校就非常重要了;
 
 再次是积极慎重填好服从调剂栏,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最后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即家庭状况、自身情况、经济条件、不同地区院校录取分数的高低,对区域进行选择等。   (1).2022年浙江高考志愿有哪几个批次及各批次志愿填报顺序    (2).2022年浙江高考平行志愿不服从调剂可以吗,被退档怎么办    (3).2022年浙江高考出分到填志愿有几天,什么时候开始填志愿    (4).2022年浙江高考综合350多分怎么填报志愿,能上什么大学    (5).2022年浙江高考志愿填报详细步骤,浙江高考志愿怎么填报步骤    (6).2022年浙江高考结束后多久出成绩报志愿,各批次志愿时间节点    (7).2022年浙江高考征集志愿会不会降分录取,会不会影响后面的录取    (8).2022年浙江高考征集志愿院校名单在哪里查询,附征集志愿注意事项    (9).2022年浙江高考综合300多分怎么填报志愿,能上什么大学    (10).2022年浙江高考可以填几个志愿学校和专业      ;

浙江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入口网址,登录账号密码和方法

2. 浙江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入口网址 附填报网站系统教程

一、2020年浙江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入口网址  2020年浙江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网址入口为 https://www.zjzs.net/moban/index/index.html  ,考生在志愿填报时,请仔细了解所报考的院校招生条件和历年录取分数线,也可以通过知分选大学系统 http://mzy.juzhiyuan.com/mobile/  ,筛选出自己可以报考的大学。
  二、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教程和指南 
 24.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25.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进行。
 
 26.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27.普通类考生分段办法。分三段,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90%确定。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在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确定并公布分段线。扩大比例征求志愿分数线择时公布。
 
 28.普通类考生位次确定办法。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29.普通类提前录取。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航海类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三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院校对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2)录取。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三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30.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2)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计划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计划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3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分别按相关规定执行。分段录取时,如第一段投档录取后已完成全部计划,则第二段志愿填报工作不再进行。
 
 32.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网上填报志愿后不进行现场确认。
 
 (1)考生须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段(批)志愿填报。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段(批)报考资格。
 
 (2)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单科成绩、体检等各项具体要求,确保本人填报符合条件。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方可填报志愿。
 
 凡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当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3)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9日至7月30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普通类第三段单独填报,具体填报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高校专项计划、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格考生,在7月29日至7月30日与普通类第一段等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段及之后录取。
 
 (4)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改动。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致使密码信息外泄以及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工作。
 
 志愿填报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33.录取工作于8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高校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34.录取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浙江省规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投档办法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的行为。高校应当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35.专业平行志愿均实行一轮投档。考生每次填报的志愿均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一旦被投档到其中一个志愿,其余志愿即失效。若投档后被退档,其他志愿也不能再投档。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退档考生和档案未投出的考生可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36.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相应录取标准,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单独投档,其最低文化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在普通类第一段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之前进行,文化成绩原则上要求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的65%。
 
 37.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完成调档、阅档、审核、录取、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高校,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代为录取,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38.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39.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残疾考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执行。除患有传染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以外,对身体状况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得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
 
 40.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42.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浙江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当予以优先录取。
 
 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并及时按要求提供有关加分项目所需的有关证件或材料。
 
 45.加分考生资格实行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和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制度。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三侨一台”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分别由侨务、台务管理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经县(市、区)、市和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网站公示,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集中公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具体要求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审核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32号)规定执行。审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加分值加入考生总分或在相关院校录取时加入总分。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2020年起,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等的加分资格审核工作通过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进行,审核合格考生的《政策加分登记表》由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自动生成,并由高考报名点打印存入考生档案。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46.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民族班生源不足时,经学校申请,最低可降至普通类第三段线,专科预科班可在第三段线下降不超过60分,专科民族班可在第三段线下降不超过40分。
 
 47.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招生等)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并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并在每段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48.高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并加盖高校公章后,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49.单独招生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7月30日前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50.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高校强基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在8月5日前完成录取,考生强基计划志愿以在各试点高校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 复旦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6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兼报多所学校的考生还须确定各校的优先录取顺序。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录取工作在强基计划录取之后、8月7日前完成,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按6月27日考生自主填报的顺序确定正式录取院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
 
 未纳入统招的香港高校的招生工作,须在8月7日前完成。凡被录取的考生后续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51.考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zjzs.net)查询录取信息。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当及时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当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当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在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报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52.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认真进行相关信息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3.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负责组建。考生档案一式2份,一份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留存,一份按规定交由考生自行带至高校。考生须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中学(单位)提取本人档案,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54.除按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55.录取工作具体事宜按《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执行。

3. 浙江高考志愿在哪里填报,附填报网址入口和指南

高考成绩发布之后即开始填报志愿,那么志愿填报入口在哪里呢,下面我为大家整理出了浙江 高考志愿 填报入口及相关内容,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浙江高考志愿在哪里填报 
 浙江 高考志愿 填报入口: http://pgzy.zjzs.net/ 
  二、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指南及注意事项 
 录取
 
 24.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25.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类进行。
 
 26.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http://Www.CreDitSaiLing.Com 
 
 27.普通类考生分段办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从2021年起招生录取分段由3段改为2段。新一段线按实考人数的60%划定,新二段线按实考人数的90%划定。另按实考人数的20%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用于强基计划、军校等提前录取或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录取。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在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划定并公布分段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扩大比例征求志愿分数线择时公布。
 
 28.普通类考生 位次 确定办法。考生 位次 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 位次 。
 
 29.普通类提前录取。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及经过批准的 国际关系学院 、 外交学院 、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航海类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院校对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2)录取。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 位次 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二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 浙江警察学院 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 浙江警察学院 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30.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2)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第二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计划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计划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 位次 、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3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分别按相关规定执行。艺术第一批文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划定,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分段录取时,如第一段投档录取后已完成全部计划,则第二段志愿填报工作不再进行。
 
 32.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网上填报志愿后不进行现场确认。
 
 (1)考生须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段(批)志愿填报。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段(批)报考资格。
 
 (2)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单科成绩、体检等各项具体要求,确保本人填报符合条件。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方可填报志愿。
 
 凡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当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3)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至6月30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高校专项计划、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格考生,在6月29日至6月30日与普通类第一段等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段及之后录取。
 
 (4)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改动。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致使密码信息外泄以及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高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工作。
 
 志愿填报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33.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高校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34.录取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浙江省规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投档办法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的行为。高校应当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35.专业平行志愿均实行1轮投档。考生每次填报的志愿均只有1次投档机会,一旦被投档到其中1个志愿,其余志愿即失效。若投档后被退档,其他志愿也不能再投档。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退档考生和档案未投出的考生可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36.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相应录取标准,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单独投档,其最低文化成绩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在普通类第一段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之前进行,文化成绩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65%。
 
 37.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完成调档、阅档、审核、录取、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高校,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代为录取,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38.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39.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残疾考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执行。除患有传染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以外,对身体状况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得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
 
 40.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42.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浙江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并及时按要求提供有关加分项目所需的有关证件或材料。
 
 45.加分考生资格实行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和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制度。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三侨一台”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分别由侨务、台务管理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经县(市、区)、市和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网站公示,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集中公示。高中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具体要求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审核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32号)规定执行。审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加分值加入考生总分或在相关院校录取时加入总分。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等的加分资格审核工作通过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进行,审核合格考生的《政策加分登记表》由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自动生成,并由高考报名点打印存入考生档案。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46.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民族班生源不足时,经学校申请,最低可降至普通类第二段线,专科预科班可在第二段线下降不超过60分,专科民族班可在第二段线下降不超过40分。
 
 47.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招生等)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并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并在每段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48.高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并加盖高校公章后,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的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49.单独招生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前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50.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高校强基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在7月5日前完成录取,考生强基计划志愿以在各试点高校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 复旦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浙江大学 、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5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兼报多所学校的考生还须确定各校的优先录取顺序。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录取工作在强基计划录取之后、7月7日前完成,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按5月27日考生自主填报的顺序确定正式录取院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
 
 未纳入统招的香港高校的招生工作,须在7月7日前完成。凡被录取的考生后续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51.考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zjzs.net)查询录取信息。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当及时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当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当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在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报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52.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认真进行相关信息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3.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负责组建。考生档案一式2份,一份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留存,一份按规定交由考生自行带至高校。考生须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中学(单位)提取本人档案,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54.除按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55.录取工作具体事宜按《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执行。

浙江高考志愿在哪里填报,附填报网址入口和指南

4. 浙江高考志愿模拟填报系统时间安排(官网入口)

每年浙江高考志愿填报之前,都会组织一次浙江高考考生的模拟志愿填报,此时高考考生可以提前熟悉高考志愿填报流程和方法。本期文章我主要为大家介绍关于2021年浙江高考志愿模拟填报系统使用的方法和填报时间入口等知识。
 
   
  一、2021年浙江高考志愿模拟填报时间入口 
 2021浙江高考结束后高考可以根据自己的预测分数和位次,进入模拟志愿填报系统入口,查看自己可以报考哪些大学。2021年浙江高考志愿模拟填报系统入口网址: http://www.juzhiyuan.com/  ,具体模拟志愿填报时间,考生现在就可以登录聚志愿网站免费模拟填报。
  二、2021年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和指南 
 、录取
 
 24.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25.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类进行。
 
 26.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27.普通类考生分段办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从2021年起招生录取分段由3段改为2段。新一段线按实考人数的60%划定,新二段线按实考人数的90%划定。另按实考人数的20%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用于强基计划、军校等提前录取或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录取。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在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划定并公布分段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扩大比例征求志愿分数线择时公布。
 
 28.普通类考生位次确定办法。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http://Www.CreDitSaiLing.Com 
 
 29.普通类提前录取。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航海类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院校对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2)录取。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二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30.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2)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第二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计划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计划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3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分别按相关规定执行。艺术第一批文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划定,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分段录取时,如第一段投档录取后已完成全部计划,则第二段志愿填报工作不再进行。
 
 32.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网上填报志愿后不进行现场确认。
 
 (1)考生须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段(批)志愿填报。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段(批)报考资格。
 
 (2)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单科成绩、体检等各项具体要求,确保本人填报符合条件。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方可填报志愿。
 
 凡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当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3)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至6月30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高校专项计划、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格考生,在6月29日至6月30日与普通类第一段等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段及之后录取。
 
 (4)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改动。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致使密码信息外泄以及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高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工作。
 
 志愿填报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33.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高校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34.录取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浙江省规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投档办法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的行为。高校应当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35.专业平行志愿均实行1轮投档。考生每次填报的志愿均只有1次投档机会,一旦被投档到其中1个志愿,其余志愿即失效。若投档后被退档,其他志愿也不能再投档。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退档考生和档案未投出的考生可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36.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相应录取标准,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单独投档,其最低文化成绩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在普通类第一段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之前进行,文化成绩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65%。
 
 37.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完成调档、阅档、审核、录取、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高校,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代为录取,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38.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39.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残疾考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执行。除患有传染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以外,对身体状况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得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
 
 40.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42.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浙江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并及时按要求提供有关加分项目所需的有关证件或材料。
 
 45.加分考生资格实行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和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制度。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三侨一台”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分别由侨务、台务管理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经县(市、区)、市和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网站公示,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集中公示。高中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具体要求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审核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32号)规定执行。审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加分值加入考生总分或在相关院校录取时加入总分。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等的加分资格审核工作通过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进行,审核合格考生的《政策加分登记表》由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自动生成,并由高考报名点打印存入考生档案。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46.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民族班生源不足时,经学校申请,最低可降至普通类第二段线,专科预科班可在第二段线下降不超过60分,专科民族班可在第二段线下降不超过40分。
 
 47.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招生等)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并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并在每段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48.高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并加盖高校公章后,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的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49.单独招生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前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50.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高校强基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在7月5日前完成录取,考生强基计划志愿以在各试点高校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 复旦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5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兼报多所学校的考生还须确定各校的优先录取顺序。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录取工作在强基计划录取之后、7月7日前完成,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按5月27日考生自主填报的顺序确定正式录取院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
 
 未纳入统招的香港高校的招生工作,须在7月7日前完成。凡被录取的考生后续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51.考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zjzs.net)查询录取信息。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当及时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当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当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在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报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52.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认真进行相关信息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3.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负责组建。考生档案一式2份,一份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留存,一份按规定交由考生自行带至高校。考生须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中学(单位)提取本人档案,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54.除按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55.录取工作具体事宜按《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执行。

5. 浙江省高考填报志愿方式

是按照成绩排名从最高排名向下依次逐个投档,即从第1名开始投档,投完第1名再投第2名,直到投完最后一名考生档案。
投到你的时候,先看你的A志愿学校,如果能投那就投A。如果A已经满了,再看你的B校,如果未满则投B校,如此直到E校。如果ABCDE全投档,那你就直接滑档。
考试院把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完后,各院校分别接受投来的考生档案开始录取。
学校进行专业录取有3种方式(学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规定):
一是志愿清,就是先按考生的第一志愿分,然后各专业分别录取。第一专业录取完了,再把剩下的考生第二志愿调出来按专业继续录取。。。。
二是分数优先,跟考试院平行志愿投档一样,也是先按成绩排名,然后从最高名次向下逐个录取。等录取你时,先看你第一专业志愿,如果不能录取再看第二专业。。。如果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你又专业服从,则从没招满的专业中安排一个专业录取你。必须把你录取问题解决了,才会录取下一名考生。
三是专业级差,是上面两种形式的综合形式,也是从最高分向下录取,录到你时,如果第一专业不能录取,不直接录取你第二专业志愿,而是把你总分扣去级差分,然后按新总分重新把你向后排队,同时把你后面的志愿都向上提一位,即第二志愿变为第一志愿,第三志愿变为第二志愿。。。

浙江省高考填报志愿方式

6. 浙江志愿填报?

关于志愿,希望以下几点可以帮到您:
一、考生志愿,指考生所选报的院校和专业,是考生的志向、愿望、爱好、个性和能力等因素的综合反映。填报志愿实际上也是考生与院校之间的一种“双向选择”:一方面考生通过填报志愿,表达自己的愿望即向往何种院校、喜欢什么专业等;另一方面,各普通高校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其录取的基本依据,从众多的报考者中择优选拔合格的新生。合理填报志愿对于考生来说意义十分重大。
二、录取批次关系  
由于招生学校在客观上存在差异,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分批录取的方法,分为提前录取、第一批录取、第二批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
(1)提前录取的院校,指军事院校、公安部所属院校和少量国家教育部特批的院校、艺术院校及招收艺术专业的院校、体育院校及招收体育专业的院校。
(2)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指全国的重点本科院校、进入“211”工程的院校和经批准的少量一般本科院校。
(3)第二批录取的院校,一般本科院校。
(4)艺术类高职录取院校
(5)专科录取的院校,指全国(含北京市)的专科类院校和招收专科学生的本科院校。
在录取中,以上每批录取院校之间按批次顺序录取,互不影响,只有上一批结束后,才能开始进行下一批录取。
三、在录取工作中,会出现一些院校或专业不能满足招生计划,还有一些线上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合理而未被录取的情况。对此,在各批次录取结束时,如高等学校计划未完成,高校一般会有如下做法:
对已经达到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有该校第一志愿的考生降分补录;
对已经达到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有该校第二志愿的考生降分补录;
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将通过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开剩余计划征集志愿,电话或者网上填报;
如生源仍不足的高校将有可能进一步降分录取。

7. 浙江省高考志愿求助

我,刚大学毕业10个月,现在在银行上班。本科专业非金融会计类对口专业。初高中都还是不错的学校。资历中上。高考分数是1本差3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你一些启发。
1、大学,非211等重点大学的地方院校,学什么都差不多。各自发展都是看个人。专业没有好坏,文凭有区别。相同专业,1本和3本出来的学生,社会认同是不一样的,211学校就是比非211学校要好。(浙江就浙江大学为主要的学校是拿的出手的,个人认为。我非浙大生,也不得不承认他们浙大的优越存在)。所以,大学可以不认真,毕业文凭一样要拿到。这个就是填志愿的时候很讲究的。低的分数尽量报进一个较好的学校。高分就尽量专业也好,学校也好就对了。
2、任意调配就是,你的分数够这个学校最低分数线,但是没有到你报的这个学校的那些专业的分数线。比如最低578分,你报的这个学校前面三个专业都要610~580.然后你的分时是579.那些专业又很吃香的客满了。那你填任意调配,学校就会要你,把你分在579~578分就够的较冷僻的专业里。个人建议么选任意调配是对的。
3、大学里面经济管理类的专业都差不多。技术类的专业么要求就高点。打酱油么,学个经济管理类的就可以了。不要觉得很高深,其实就那么点东西。大学学不到多少真才实学的。要看自己的定力的。
4、你选择的地区么还是学校很多的地方了。气候、交通也好,食物也多。杭州下沙就有很多学校可以供你选择。大学城的设施非常齐全。学校种类技校到本科都有。
5、最后祝你成功~

浙江省高考志愿求助

8. 浙江高考志愿填报2017怎么报

1、2017年浙江省高考是按照分数段填报志愿,浙江省考试院划定三个分数段的分数线,达到相应分数段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填报志愿。

2、浙江省2017年高考是专业志愿的填报发烧友,每个考生可以填报80个专业加院校的组合志愿。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