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代持协议是否有效?

2024-05-09

1. 股份代持协议是否有效?


股份代持协议是否有效?

2. 股份代持协议有效吗

法律分析: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签署的协议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股份代持协议就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3. 股份代持协议有效吗

法律分析:股份代持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份代持协议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股份代持协议有效吗

4. 股份代持协议是否有效?

股份代持协议满足法定条件就有效。根据相关规定,股份代持协议是指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的,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的协议。股份代持协议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应当认定为有效。
一、什么是名义股东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
1、名义股东对内按照协议承担相应责任,对外承担隐名股东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2、对债权人、对隐名股东、对其他股东按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
3、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名义出资人需要对公司债务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隐名股东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成为隐名股东的条件: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存在有效协议,并且已经实际出资或者认缴出资;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3、其他股东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
4、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三、公司股权确认纠纷的几种情况及判断标准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以合法方式取得的证明或者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的记载来判断。
2、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
3、原则上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但是上市公司的股票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公司不予交付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交付义务。
但是,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成为股东者,其股东身份可以股票交易记录予以证明,其起诉请求公司交付股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股东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公司承担证明责任。
记载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公司股东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公司无相反证据证明其请求无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未置备股东名册,或者因股东名册登记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将出资人或者受让
人记载于股东名册,但以其他形式认可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股东身份的,出资人或者受让人可以依照前款向公司主张权利。
5、股东享有公司股权并有权请求公司履行登记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登记条例将出资人或者股权受让人作为公司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公司不予申请登记的,出资人或者受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享有公司股权并请求公司履行登记义务。
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仅以其未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登记抗辩的,人民法院对其抗辩不予支持。
6、出资人或者受让人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履行签发、记载或申请登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转让的受让人支付受让资金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或者未将其作为公司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出资人或者受让人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履行签发、记载或申请登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的,则为隐名股东。
双方约定一方实际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且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的,如实际出资人主张名义出资人转交股份财产利益,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一方实际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但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亦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在上述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发生的纠纷中,可以列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8、债权人可以要求名义股东独资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名义股东和隐名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名义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被他人冒名的除外。
债权人向工商登记文件中的公司名义股东主张其承担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按照约定向实际出资人追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在上诉纠纷中,公司债权人将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判决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名义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系被他人冒名为股东的,不予承担责任。

5. 关于代持股协议怎么签?

代持股协议书
协议编号: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并由乙方代为持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代持股的基本情况
1、甲方借用乙方名义对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元,并借用乙方名义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
2、乙方完全同意甲方以乙方名义实施前款行为,并声明确认如下:
(1)乙方名下的出资系由甲方完全提供,乙方仅为名义出资人,甲方为实际出资人;
(2)乙方名下的股权由甲方实际享有,乙方仅为名义股东代甲方持有股权;
(3)乙方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的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前述收益交付给甲方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以代持股权为限,享受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认购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2、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代持股权产生的一切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
3、如目标公司发生增资扩股的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其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定程序及文书,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协助。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在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股东权利时,应至少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
(1)股东会的召集、出席、表决权;
(2)股东会的提案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表决权;
(5)股权转让时的优先购买权;
(6)其他。
2、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名义上的拥有者,应以乙方的名义在股东的工商登记中具名登记;
3、代持股权产生的收益,乙方应当在获得该收益后的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逾期未转交的,则乙方向甲方以逾期未转交金额的%剩以逾期天数计算支付违约金。
4、乙方应保证代持股权的权属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比如,个人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保全、查封的,乙方应及时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提供其他财产,以申请解封代持股权;
6、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并根据甲方要求,在合法的框架下,积极对公司展开尽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准确、完整的通报甲方。
四、代持股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持股权,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报酬;
2、乙方代持股权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权的转让
1、甲方可以自由转让代持股权,但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股权转让的时间、价格、股份数等。乙方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若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权转让款的,则乙方应在收到转让款后的日内转交给甲方;
3、因代持股权的转让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有证据证明前述商业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直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对方或目标公司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变更及终止
1、协议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本协议终止。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目标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以上就是代持股协议的具体内容,对于代持股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特别是对于不同的公司类型和股权情况所认定的具体持股情况也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处理。
一、店铺转让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年,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月,剩余租金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三)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四)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四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
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丙方按照转让费用标准补偿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如果店铺转让合同从来就是无效的,或者是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才签订了店铺转让合同,自己不履行合同的算不上是违约,但必须要通过法定途径证,合同是无效或可撤销合同才行,有效的书面合同,就不应该有毁约的这种行为。

关于代持股协议怎么签?

6. 代持股协议是否有效

只要不违反以下条件,代持股协议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签订的和同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下,双方当事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一、离婚后私自签的协议有效吗
是否有效看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另外离婚协议需要进行离婚登记才会生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民法典租房合同是否有效
1、租房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2、租房合同存在以下因素是无效的:(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四)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五)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7. 代持股协议是否有效的

代持股协议是否有效要下列要件,具备的,协议就是有效的: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内容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3、不损害国家、集体的、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有哪些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以下情形:
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4、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离婚协议离婚后私下签的协议有效吗
当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离婚后私下签订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协议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代持股协议是否有效的

8. 股份代持协议有效吗?

股份代持协议有效。股份代持协议是指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的,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的协议。股份代持协议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应当认定为有效。
一、签股权代持协议有哪些法律风险
签股权代持协议有下列风险:
1.约束力有限的风险。合法的股权代持协议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
2.股东的身份不被认可。由于股份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股份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是不被认可的。
3.代持股人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利益。
4.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权。
5.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引发继承或离婚纠纷等。
二、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关系与区别
1、隐名股东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2、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3、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
三、实际出资人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实际出资人面临的风险有:
1、代持股协议无效时,实际出资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不能当然认定为无效,受让人可以通过善意取得获得股东资格;
3、其他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