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存款管理办法

2024-05-12

1. 通知存款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通知存款管理办法》是1999年1月3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通知,全文共十五条,现行有效,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通知存款业务,便于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和金融机构业务操作。
法律依据:《通知存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通知存款业务,维护存款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解释和修改。

通知存款管理办法

2. 通知存款

 通知存款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通俗地说,如果有5万元以上的资金,您就可以到银行办理通知存款,无需告诉银行想存多长时间,但如要取钱,就必须提前通知银行。 提前一天,就是“一天通知存款”,现行年利率为1.17%;提前七天,就是“七天通知存款”,现行年利率为1.71%,均高于目前0.72%的活期利息。但是,如果未提前通知,仍将按活期计算利息。
    
         个人通知存款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
         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则必须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
          取款办法: 
         每次取款金额和账户余额必须不少于50,000元人民币或6,250美元
         每次客户需要取款,可亲临分行进行1天或7天的预先通知
          部分取款,允许多次 
         必须符合最低账户余额要求,取款后签发新的存款通知书,余额的.利息将从原存款存入日开始计算,并沿用原存款利率
          续存指示 不适用 
         利息计算注意事项:通知存款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
         个人通知存款遇以下情况,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①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②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③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④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⑤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通知存款约定取款日遇节假日不予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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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银行通知存款怎么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按存款单位通知的期限分为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1天通知存款须提前1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7天通知存款须提前7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的计息规则:
1、通知存款采用积数计息法,即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通知存款存入时,存款人自由选择通知存款品种,但存单或存款凭证上不注明存期和利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
3、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支取金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4、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金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视同未通知处理。
5、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办理通知手续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6、已办理通知手续且按时支取的:
支取金额与通知金额一致的,支取金额按通知存款相应利率计息;
支取金额低于通知金额的,支取金额按通知存款相应利率计息,不足部分(通知金额减去支取金额)视同未通知处理。
支取金额超过通知金额的,通知部分按通知存款相应利率计息,超过部分(支取金额减去通知金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已办理的通知手续,只能用于一次支取通知存款。遇法定节假日或业务运行系统问题而导致客户不能按时支取,客户提前一天或推后一天支取的按通知存款利率计息。
单位通知存款支取的规定:
(一)建立通知交易。支取前,取款人按照存款品种提前1天或7天通知拟取款营业网点,并提交“通知存款取款通知书”。每个通知存款账户每天只能建立一个通知。
(二)取消通知。通知到期日前,取款人可取消通知,并将原“通知存款取款通知单”交回。
(三)支取。存款单位支取单位通知存款,须提交证实书和预留印鉴,开户行须将本息转入其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存款单位不得从通知存款账户中支取现金。

银行通知存款怎么存款?

4.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通知存款业务,维护存款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到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办通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该项存款。第四条 通知存款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第五条 通知存款的最低起存金额:个人为5万元,单位为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个人为5万元;单位为10万元。存款人需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第六条 通知存款为记名式存款。个人通知存款采用记名存单形式,单位通知存款采用记名存款凭证形式。存单或存款凭证须注明“通知存款”字样。第七条 存款人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通知存款的方式由金融机构与存款人自行约定。第八条 通知存款存入时,存款人自由选择通知存款品种(一天通知存款或七天通知存款),但存单或存款凭证上不注明存期和利率,金融机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第九条 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一)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二)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四)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第十条 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算。第十一条 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需重新填写通知存款单或凭证,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或根据存款人意愿转为其他存款。第十二条 邮政储蓄部门办理通知存款业务,按本办法执行。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或邮政储蓄部门违反本办法办理通知存款业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第十四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人民币业务,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解释和修改。

5. 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原文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提出:一是各存款类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和计结息管理有关规定,按规定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二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加强存款利率自律管理,并将结构性存款保底收益率纳入自律管理范围。【摘要】
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原文【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提出:一是各存款类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和计结息管理有关规定,按规定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二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加强存款利率自律管理,并将结构性存款保底收益率纳入自律管理范围。【回答】
三是中国人民银行将存款类金融机构执行存款利率管理规定和自律要求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同时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将上述情况纳入金融机构合格审慎评估。【回答】
亲,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借贷资金额(本金)的比率。利率是决定企业资金成本高低的主要因素,同时也是企业筹资、投资的决定性因素,对金融环境的研究必须注意利率现状及其变动趋势。利率是指借款、存入或借入金额(称为本金总额)中每个期间到期的利息金额与票面价值的比率。借出或借入金额的总利息取决于本金总额、利率、复利频率、借出、存入或借入的时间长度。利率是借款人需向其所借金钱所支付的代价,亦是放款人延迟其消费,借给借款人所获得的回报。利率通常以一年期利息与本金的百分比计算。【回答】
您可以联系我详述一下具体的情况,我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提供更加精准的建议和帮助。【回答】

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原文

6. 银行存款管理规定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银行存款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银行存款管理规定 
         1.0 规范分公司及服务中心银行存款管理,以保证银行存款收、支、存的合理使用。
         2.0 适用范围到 适用分公司及服务中心的银行存款管理工作的范围。
         3.2 财务助理负责服务中心银行票据(支票,汇票等)进帐工作。 分公司财务专员负责顾问项目、前期项目及各职能部门等银行票据(支票,汇票等)职责 目的 进帐工作。
         4.1 财务专员负责指导财务助理对收到的银行票据(支票,汇票等)做相应进帐工作 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监督服务中心现场银行存款的管理工作。 分公司总经理负责监督分公司银行存款的管理工作。 工作程序 银行存款管理的原则
         4.1.1 所有收入除保留库存现金限额(以备用金为标准额度)外,现金余额应及时送存银行。每天收到 的支票要于当天到银行进帐。
         4.1.2 超出现金使用范围或公司规定现金结算金额(人民币 1000 元)的款项支付必须过银行存款帐 户进行结算(即支票、转账、汇兑等结算方式)。
         4.2 银行结算方式 公司的货币资金业务可采用的银行结算方式,包括:
         4.2.1 支票:在本省区域内广泛使用的票据。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 10 日内;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4.2.2 委托方式:公司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管理费、电费、水费等或委托银行代为支付款项的结算方式。
         4.2.3 汇兑:公司办理异地之间的款项结算方式,分为电汇和信汇。
         4.3 银行帐户管理
         4.3.1 银行帐户类型
         C. 基本存款帐户:是企业办理日常结算和现金收付、工资发放的帐户 一般存款帐户:可办理转帐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可办理现金支取; 专用存款帐户:专为收取本体维修基金特设帐户。
         4.3.2 银行帐户开立:指新建公司为正常经营所需要开户的银行帐户,以及公司为某种用途而需要新增 开户的银行帐户。 需要开设银行帐户的公司,服务中心财务助理、服务中心经理必须先就开户的意向与分公司财务 专员沟通及申请,财务专员复核后报送总部财务管理中心出纳员,在作出可以申请的答复后,按要求向出纳员报送《银行帐户开户申请表》。
         总部在收到申请后二天内,就批准开户与否作出答复, 并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批。没有批准的开户申请,或在未批准前, 公司严禁自行开设银行帐户。
         B.印鉴管理 经批准后开设的帐户,分公司必须在正式使用时,由财务专员将印鉴原件、银行开户申请表原件、 印鉴管理人签名原件一并以EMS 方式传达到总部出纳员,以便统一归档管理。各分公司保留复印 件。
         C.帐户停用 停用是指经批准停止使用,暂时保留的帐户。 总部出纳员以部门联络单的形式通知相关公司对指定帐户办理停用,在规定的时间起,公司严 禁未经批准,重新使用已停用帐户。停用的帐户,管理权在总部财务管理中心。
         D.帐户启用 启用是指原批准停用帐户的重新使用,不包括新开帐户的启用。 停用帐户的启用,必须以报告形式向总部出纳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启用。
         E.帐户销户 销户是指对原已开立帐户进行取消。销户需填制《银行帐户销户申请审批表》在批准后方可进 行。在与银行办理完销户手续后,公司必须及时将销户情况及回执(包括票据清理情况等)向 出纳员报送。
         F.报表及档案管理各分公司必须按要求向财务管理中心出纳员报送《银行帐户开户情况一览表》。财务管理中心出纳员每年汇总《银行帐户开户情况一览表》报送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
         4.4 银行帐户的使用规定
         4.4.1 严格执行支票审批制度和授权批准控制规定,根据核准的手续开出支票。
         4.4.2 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4.4.3 查询每笔存款,对来源不明的款项应及时到银行查询。
         4.4.4 定期将公司银行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就未达帐项按月调整。分公司财务专员应每 10 天打 印本月银行对帐单,及时查清每笔未达帐项,每月应将所有往来银行回单及时交送财务管理中心 核销。
         4.4.5 公司银行帐户只提供公司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外借或为他人套取银行现金。未经公司批 准不得将资金借给外单位或个人。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批准。
         4.5 银行存款资料的保管: 开设银行帐户申请表、银行销户资料、银行对帐单等所有银行资料视同会计档案由财务管理中心 指定人员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保管。
         4.6 登记和清理日记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按序时逐笔登记,当日发生的所有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在此基础 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银行存款日记帐所登记的内容、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 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当日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有哪些理财技巧 
         1、面对利率不断调降之际,可以考虑降低存款比例,存款以利息较佳的中期定存为主,另外再辅以国债或其它较具成长潜力的投资工具作为投资方式。
         2、在定存到期前,若未来利率有上涨可能,即可采取浮动利率,若各银行利率或放款利率看跌,则应采取固定利率。一来避免利率风险,二来可算出未来收益以便再运作。
         3、一般而言,定存金额为每月收入的三至六倍是合理的,原因是如果暂时因离职、生病等因素暂停收入来源时,还能靠定存维持三到六个月的生活水准。
         4、利用定存每月所产生的利息,以定期定额方式投资在共同基金。由于是“利息”投资在较高也是较高风险的 基金上,最坏的状况是利息赔掉了,最好的状况是利滚利,创造比原先利息更多的收益;目前外资银行纷纷推出定存基金理财套餐就属此类,相当受到定存客户的欢迎。
         5、用开立“综合存款”的方式办理定存,“综合存款”是一本存折内同时有活存与定存两种。
          企业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企业每月至少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次,以检查银行存款收付及结存情况。企业进行账单核对时,往往出现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同日余额不符的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计算错误;
         二是记账错漏;
         三是未达账项。
         计算错误是企业或银行对银行存款结存额的计算发生运算错误;记账错漏是指企业或银行对存款的收入、支出的错记或漏记;未达账项是指银行和企业对同一笔款项收付业务,因记账时间不同,而发生的一方已经人账,另一方尚未入账的款项。未达账项不外乎以下四种情况:
         1.企业已经收款入账,银行尚未收款入账的款项。
         2.企业已经付款入账,银行尚未付款入账的款项。
         3.银行已经收款入账,企业尚未收款入账的款项。
         4.银行已经付款入账,企业尚未付款入账的款项。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不符,必须查明原因。在会计实务中,银行存款调节后余额平衡关系是作出这一判断的主要依据。
         如果调节后余额一致,表明账户内结存额计算无误。如果调节后余额仍不一致,表明账户内结计算一定有误,应立即查明错误所在。属于银行方面的原因,应及时通知银行更正;属于本单位原因,应按错账更正办法进行更正。
         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一般将所有未核对一致的项目均视为未达账项,但对于出现的各种未达账项,应进行认真审核,确属未达账项的,应督促有关人员办理结算手续或记账手续;属于记账错漏的,应予以及时更正。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有多种编制方法,会计实务中一般采用“补记式”余额调节法。其基本原理是:假设未达账项全部人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银行对账单的余额应相等。其编制方法是:在双方现有余额基础上,各自加上对方已收、本方未收账项,减去对方已付、本方未付账项,计算调节双方应有余额。用公式表示如下:
         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账项-银行已付企业未付账项=银行对账单余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账项-企业已付银行未付账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后,不需进行账簿记录的调整,只有等到有关单据到达,才可进行账务处理。

7. 通知存款是什么?

这是农业银行的通知交易,因为你的银行设置了超出一定金额的钱(比如超出4000的部分)转换成通知存款,这个通知存款你要用必须先到银行去。
银行业消费者维权途径主要有哪些?


  消费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产品、服务不满意或其提供产品或服务时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可进行投诉,主要有三条途径:


  一、向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或其上级管理部门投诉


  如何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投诉?


  银行业消费者对银行的产品或服务不满意,首先应与业务发生的银行网点联系,可通过信函、电话、走访等形式向业务发生的银行营业网点投诉,以便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快捷的处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营业网点和官方网站醒目位置公布电话、网络、信函等投诉方式和投诉流程。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做好投诉登记工作,并通过有效方式告知客户受理情况、处理时限和联系方式。投诉处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情况复杂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并应当以短信、电话、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消费者延长时限及理由。


  如何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上级机构投诉?


  消费者若对银行网点处理投诉的结果感到不满意,可通过信函、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其主管银行反映情况。银行网点都会公示投诉电话或其他投诉方式。以便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的处理。


  二、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


  如何向监管机构投诉?


  消费者认为以上投诉未得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妥善处理或对处理不满意的,按照属地原则,可以向当地银监局再次投诉。


  向银监局投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详述投诉事件及性质,投诉事项要明确,事实要清楚,要提供投诉事项的可验证的有关证据,投诉人姓名及联络方式。


银监局(或银监分局)接到投诉信件后进行审查,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投诉的决定;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将及时告知消费者。受理投诉后开展调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将在30个工作日内、最长不超过60日内回复投诉人。


三、向地方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主张权利或向法 院提起民事诉讼


投诉的一般线路是怎样的?


投诉应按照“先基层后上级,先机构后监管”的原则,即首先应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和其上级机构投诉,然后再向投诉事项发生地监管机构投诉。任何环节均可以直接向法 院起诉。

通知存款是什么?

8. 什么叫通知存款

 通知存款是不固定期限,但存款人必须预先通知银行方能提取的存款,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存款的一种。同时兼有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的性质。通知期限为1日、7日两种。按日计息,利率视通知期限长短而定,一般高于活期,低于定期存款。存款经通知而到期,存款人不提取的部分,过期不计利息。这种存款有利于银行安排头寸,保证适度的清偿能力,提高资金利用效果; 又使短期闲置资金获得较大收益,提高存款人的积极性。   例如:股民张某在股市低迷期间,将100万炒股资金存入七天通知存款,2个月后,张某即可获取比活期存款多100万×60天×(1.62%-0.72%)/360天=1500元的利息,即保证了用款需要,又可享受活期利息2.25倍的收益。银行的一项“自助转存通知存款”的新业务,并且有“活期转存通知存款”、有“设立提款通知”、“取消提款通知”、“转出通知存款”等功能。7天通知存款的利率和3个月定期差不多,但取款的灵活性又近似活期储蓄,比较适合打理那些使用时间不固定的大额生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