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的职权中“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如何理解?

2024-05-20

1. 股东会的职权中“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如何理解?

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摘要】
股东会的职权中“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如何理解?【提问】
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回答】
拓展资料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依照规定行使职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东大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 修改公司章程;(十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回答】

股东会的职权中“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如何理解?

2.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的股东代表是指什么人?

监事会
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 
监事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监事会成员不一定全是股东,但要有股东,那个应当包括的股东代表是指出去担任董事的其他股东,一般是股份占比比较高的公司高管或个人。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股东就是投资者。

3. 监事会和经理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因此,他们应对董事会负责,是对还是错?

题目有问题,《公司法》上监事是股东选举的,不是董事会,监事是监察企业的不需要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和经理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因此,他们应对董事会负责,是对还是错?

4. 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产生

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产生,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和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应当有职工代表参加,由公司职工选举产生,没有规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一定要有职工代表参加。

5.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是股东吗

《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可见,职工代表只能是职工,而不是双重身份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是股东吗

6. 简述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和职责

董事会职权和职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雇敬礼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其他。
监事会的职权职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当高管、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7. 企业的董事成员或是监事会成员是否属于企业的员工?怎样认定?相关法律规定及理论依据。

只要不担任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均不属于企业的员工。
      以有限公司为例
    一、《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东会形式的职权之一是: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因此,董事和监事是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而非公司直接聘用。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关于董事会的职权来看,其只有公司的宏观决策权,并不负责公司具体业务的执行。
      对比《公司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中对董事和经理的产生的用词来看,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出来的,而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的。因此,董事和公司不一定存在劳动关系。
     二、独立董事必然不属于公司员工。 
    三、职工董事以及兼任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属于公司的员工,是否是存在劳动关系还应看该董事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应主体资格等方面来确定。

企业的董事成员或是监事会成员是否属于企业的员工?怎样认定?相关法律规定及理论依据。

8. 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各自具有哪些权利?

合资公司的股东会是公司的最好权利决策机构,代表处一人行使股东权利,由股权比例最大的股东或其代表主持,按着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设立、解体、重大投资、重大融资、公司治理结构、发展战略、董事会组成人员等行使决策权;公司董事会行使年度和季度生产经营方针决策权和总经理班子任命考核权、重大项目的决策权和公司经营战略审批权,董事会组成人员按着股东股权比例推荐,并且有适当比例的职工董事和外部董事;经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盈利创效任务,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和各种资源,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盈利负责,并按着国家法律落实公司的行为;监事会有股东会聘任,监督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的一切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尤其是财务运行是否违规,是否侵害股东利益等。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