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承包自己公司的工程吗

2024-05-10

1. 股东可以承包自己公司的工程吗

可以。股东可以承包自己公司工程。但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个人承包商要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要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并经发包单位同意。一、股东公司能分包项目吗?可以的。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_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股东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2、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3、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4、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另外,公司股东还可以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当然,这是一组相对的概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股东可以承包自己公司的工程吗

2. 股东可以承包自己公司的工程吗

法律分析:股东可以承包自己公司工程。但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个人承包商要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要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并经发包单位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3. 股东可以承包自己公司工程吗

法律分析:股东可以承包自己公司工程。但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个人承包商要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要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并经发包单位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股东可以承包自己公司工程吗

4. 股东可以承包自己公司工程吗?

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的股东可以承包自己公司工程。个人承包商要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要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经发包单位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5. 股东可以承包自己公司的工程吗

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的股东可以承包自己公司工程。个人承包商要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要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并经发包单位同意。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在我国相关的法律中作为公司的合法的一名股东是可以对公司的分包项目进行承包的,但是需要严格的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承包的规定制度去执行,不符合承包工程的规定的,总公司有权不给予股东承包项目的,这是合理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股东可以承包自己公司的工程吗

6. 股东可以承包自己公司业务吗

法律分析:可以承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7. 股份公司承包给一个股东合法吗

您好~亲~这个《公司法》第72条第2款是有规定的,但是该规定还是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比如:1、什么是“同等条件”?2、多人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如何处理?3、其他股东能不能主张对部分股份的优先购买权?4、如何防范股东恶意行使优先购买权来破坏股权转让?等等都是要考虑的问题
所以,如果有股东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那么就要让这些股东出具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说明。
对不同意转让的股东,一方面要保障其行使优先购买权,一方面又要防止其恶意行使破坏交易,争取及时有效的促成转让,这里面的学问很大嘞。
所以,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准备聘请专业律师介入主导工作。
《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摘要】
股份公司承包给一个股东合法吗【提问】
您好~亲~这个《公司法》第72条第2款是有规定的,但是该规定还是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比如:1、什么是“同等条件”?2、多人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如何处理?3、其他股东能不能主张对部分股份的优先购买权?4、如何防范股东恶意行使优先购买权来破坏股权转让?等等都是要考虑的问题
所以,如果有股东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那么就要让这些股东出具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说明。
对不同意转让的股东,一方面要保障其行使优先购买权,一方面又要防止其恶意行使破坏交易,争取及时有效的促成转让,这里面的学问很大嘞。
所以,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准备聘请专业律师介入主导工作。
《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回答】

股份公司承包给一个股东合法吗

8. 股东可以承包自己公司的工程吗

股东可以承包自己公司工程。但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个人承包商要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要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并经发包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