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立案标准

2024-05-12

1. 电信诈骗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 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 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
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 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 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 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
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
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 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
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
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掌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掌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扩展资料:
电信诈骗判刑: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电信诈骗立案标准

2. 电信诈骗立案标准

看了大王小王揭露电信诈骗的节目。在这里我不是责怪我们的公安,电信公司等,但是我想说出几点我的建议,我作为非法律人士,我也不知道我的建议有什么漏洞或不妥,如果它们真的没什么漏洞或不妥的话,我希望公安等部门采纳。
关于电信诈骗,有人说骗子在境外,难破案。如果真的难破案,我想也不能眼睁睁的让他们一直骗下去吧。
我的建议是:
1、当派出所接到第一个电信诈骗的报案后,立即着手做这样的事情,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查询和处理。比如电话号码,银行卡卡号,手机号码等等,先查询其登记的身份证,如果发现未登记身份证,或者身份证为他人的或者假的,无法进一步破案时,请你们通知并落实各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内,关闭骗子使用的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冻结骗子提供的银行卡卡号,以及该卡号转帐过去的银行卡卡号,通知网站关闭骗子发布的广告。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如果你们警察不做破案的行为,请你们做一些止损措施,让更少的人受骗。这时候如果骗子们,仍然行骗,使用其它的电话或者其它银行卡卡号,只要有人报案,也同样这样做。如果骗子带着银行卡去银行解冻,事先通知银行人员,让银行保安直接把这样的人抓起来,等待警察。
2、类似电信诈骗的征婚诈骗,也可以采用相同的方法。如果警察们不愿意这么做,虽然你们没有协助骗子的想法,但是你们不作为的行为,是不是纵容了骗子了。如果是一个正常的人,搞电信诈骗,当他刚骗到一个人的钱后,发现银行卡卡号被冻结了;然后他费了很大力气,又搞了一个新银行卡,骗了人,又被冻结。他为了不断的继续骗人,他要不断的办银行卡,不断的办手机卡,他如此折腾,花大量时间,骗了少的可怜的钱,请问他还能骗下去吗?警察大爷们,为什么非要等骗子骗很多钱,才立案呢?如果我被骗了,我作为一个老百姓,我有权利叫银行冻结别人的银行卡吗?我没有这个权力。但是你们警察有这个权力呀,你们有这个权力却让它睡觉,不是浪费这个权力了吗?你们不想用这个权力也可以,请你们把这个权力交给受害人,因为受害人非常想使用这个权力。

3. 电信诈骗的立案标准

一、电信诈骗的立案标准1、电信诈骗案的立案标准为三千元。公民因为误信短息、电话、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内容而上当受骗的,被诈骗金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符合诈骗罪立案追诉标准,如果就此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应该受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电信诈骗的常见情形有哪些电信诈骗的常见情形具体如下:1、冒充社保、医保、银行、电信等工作人员;2、冒邮政工作人员等;3、以销售廉价飞机票、火车票及违禁物品为诱饵进行诈骗;4、冒充熟人进行诈骗;5、利用中大奖进行诈骗;6、利用无抵押贷款进行诈骗;7、利用虚假广告信息进行诈骗;8、利用高薪招聘进行诈骗;9、虚构汽车、房屋、教育退税进行诈骗;10、利用银行卡消费进行诈骗;11、虚构绑架、出车祸诈骗;12、利用汇款信息进行诈骗;13、利用虚假彩票信息进行诈骗。

电信诈骗的立案标准

4. 电信诈骗立案标准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以上,所以电信诈骗的标准也是3000元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5. 电信诈骗立案标准

电信诈骗刑事追究起点一律为三千元或者情节严重者。
三千元以下为治安案件。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电信诈骗立案标准

6. 电信诈骗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实施电信诈骗犯罪,犯罪数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就构成诈骗罪,应予以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7. 电信诈骗立案标准

电信诈骗现在又有新的法规出台了,加上之前相关法规,综合分析如下:
一、数额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入罪、上档标准是一个范围,而《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则采取了其中最下限的标准。但要注意的是,诈骗的具体入罪、上档标准是由各省自行规定的,而很多省的规定都不是幅度的下限,当然,电信诈骗的入罪标准是特殊规定,优先于普通规定,这就可能造成普通诈骗 3000 元无罪 、电信诈骗 3000 元构成诈骗罪的情况。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释的效力虽然依附于刑法条文,但同样也有“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具体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第 3 条)。故在 2011 年 4 月 8 日——2016 年 12 月 20 日这个时间段之内实施的电信诈骗,仍然以较高的入罪标准为标准。即 X 省的诈骗入罪 标准是 6000 元,则在这时间段时实施的电信诈骗数额为 5000 元,仍然要适用行为时的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入罪标准 6000 元,不构成犯罪。
二、“接近”上档标准 + 情节=上档。虽然诈骗数额没有达到量刑提升一档的标准,但接近该标准的数额,并且有某些情节,仍然可以认为达到量刑提升一档的标准。《诈骗解释》和《电信诈骗意见》中都有这一规定,但在《诈骗解释》中未规定“接近”是有多接近,但《电信诈骗意见》中规定为 80%以上,该标准同样可以作为一般诈骗的“接近”的标准。
但是要注意,《诈骗解释》中的上档情节可以适用于电信诈骗,《电信诈骗意见》中的上档情节却不能适用于一般诈骗。
三、新增加了“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电信诈骗入罪标准。
原《诈骗解释》中只规定了发送信息 5K 条、拨打电话 500 人次这两个标准。另外在《电信诈骗意见》中更明确规定了“打电话人次"包括重复拨打同一电话。
综上,电信诈骗是否构成犯罪要从涉案数额、行为实施时间、行为实施情节等方面综合判断。总之单就金额而言,2016年12月20日以后实施电信诈骗的,3000元就够立案了。

电信诈骗立案标准

8. 电信诈骗多少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公民因为误信短信、电话、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内容而上当受骗的,被诈骗金额在3000-10000元以上的,就符合司法解释的诈骗罪立案追诉标准,如果就此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的,公安机关应该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