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021年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2024-05-15

1. 西安2021年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西安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费;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3.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西安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1.《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2.婴儿准生证明。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4.相关医药费用票据。5.门诊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长期和临时医嘱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单。6.男职工配偶享受的 ,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和非职工证明。西安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1.接收资料单位经办人在大厅生育费用报销窗口 ,报送所需资料。2.初审资料窗口资料接收员核实申报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资格 ,将符合要求的资料予以接收登记 ,打印生育报销登记单。3.费用审核审核人员按政策规定审核相关生育费用并扣款 ,交由科长复核。4.结算单打印结算员生成财务报表并打印结算单交付财务科。西安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一、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输血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 ,住院分娩医疗费补贴标准:①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②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 ,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 ,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50元。

西安2021年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2. 西安生育保险新政策

西安生育保险新政策西安生育保险新政策:西安市计生家庭综合保险方案将参保家庭父母、单亲家庭成员(父亲或母亲及监护人)保障内容调整为每人保险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额赔付。子女参保年龄为1999年1月1日-2018年年底,起保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续保无等待期。参保范围0-16周岁独生子女及农村双女户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持本市户籍的独生子女及农村双女户子女及其父母(监护人)均可参保。0-16周岁独生子女及农村双女户子女为第一被保险人,其父母(监护人)为第二被保险人。保险期间为一年,子女与父母(监护人)同时参保,同时退保;双女户子女第一个女孩退出后,第二个女孩与父母(监护人)仍可继续参保。子女在本保险年度1月1日前已满16周岁的,该家庭不再参保资金来源区县不同财政按比例分担有别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经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承保机构现已公示确认,今年政府采购确定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为雁塔区、新城区、碑林区、高新区等4个区域,每年每户41元(41元户年),市、区财政承担31元,高新区自筹,参保家庭承担10元。第二标段为高陵县、蓝田县、莲湖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户县、周至县、沣东新城等11个区域,每年每户45元(即45元户年)市、区财政承担35元,参保家庭承担10元。财政承担比例如下:西安市财政对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按4:6的比例分担;西安市财政对临潼区、长安区、户县、周至县、高陵县、蓝田县、沣东新城按6:4的比例分担;高新区按照方案要求,经费自筹。方案实施期限暂定一年。保险方案子女意外伤残保险金额50000元当第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疾病身故,身故保险金额50000元,赔付比例100%(出生28日以上,等待期30日,意外身故无等待期)。意外伤害医疗费:保险金额为18000元,赔付比例90%(包括门诊、住院)。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为50000元,赔付比例100%(等待期30日)。疾病住院医疗费:保险金额为20000元,赔付比例70%(等待期30日)。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为10000元,赔付比例100%(等待期30日)。第一被保险人理赔约定以实名制做理赔依据。参保人员须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意外、疾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须先经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合规医疗费未报销的个人承担部分,按照上述保险方案给予赔付。参保人未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发生意外伤害医疗费的,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70%;发生疾病住院医疗费的,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50%。双女户两个女孩同时参保,每人按以上各项保险责任对应保险金额赔付。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不予赔付,退还保险费,此被保险人的合同终止。续保无等待期。如果第一被保险人累计身故保障超过保监局规定最高限额时,按照《计生家庭子女身故保障超过10万限额替代方案》承保。第二被保险人也就是父母方,双亲家庭父母、单亲家庭成员(父亲或母亲及监护人)每人按照所规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额赔付;父母均身故,法定监护人以《计生家庭人员清单》登记的第二被保险人,每人按照以上各项保险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额赔付。在等待期内,疾病身故赔付比例为个人保额的10%。续保无等待期。

3. 西安生育险新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西安市发布的相关规定,西安市的女职工如个人缴费满12个月的,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不足12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垫付,待缴费满12个月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四、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于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西安生育险新规定是什么?

4. 西安生育报销2022年最新政策

一、参加西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二、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在前款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15天。(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或流产当月所在参保单位上年度(1-12月)缴费基数之和/上年度(1-12月)实际缴费人数之和。三、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四、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于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符合省、市规定的其他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法律依据:《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费用。生育的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指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5. 西安生育津贴2022最新政策

西安生育津贴2022最新政策:一、参加西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二、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在前款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15天。(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或流产当月所在参保单位上年度(1-12月)缴费基数之和/上年度(1-12月)实际缴费人数之和。三、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四、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于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符合省、市规定的其他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生育津贴的好处1、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2、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 3、实行生育津贴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营养。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产期检查,围产期保健指导等,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对于在妊娠期间患病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妇女,做必要的检查。如发现畸形儿,可以及早中止妊娠。对于在孕期出现异常现象的妇女,进行重点保护和治疗。以达到保护胎儿正常生长,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综上所述,有效解答了“生二胎国家补助多少钱”的问题,生育津贴和生育者个人的工资和各地的补贴政策密切相关,所以笔者在此无法给出一个特别明确的数字,各地员工可根据自己在企业内的薪资水平和当地的生育补贴政策,有效测算出可以拿到的补贴,且生育完成后有效保存单据,及时通过人力资源部门报销相关费用。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西安生育津贴2022最新政策

6. 西安生育津贴2022最新政策

2022年生育津贴新政策如下: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生育津贴待遇标准有如下: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7. 西安市生育津贴政策2022是什么

法律分析: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缴纳工资基数指的社保的缴纳基数,即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数。社保缴纳基数是按照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值计算的,也就是上一个年度的平均工资,包括年终奖、津贴、奖金等。
参加西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
参加生育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女职工,是待遇享受主体。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不享受此津贴,其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依然由用人单位支付。
津贴标准
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份)÷365(天数)×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西安市生育津贴政策2022是什么

8. 西安生育津贴2022最新政策

陕西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相关生育报销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3、生育保险缴纳一年以上,并持续缴纳;

4、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在生育保险范围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生育职工携带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该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申请人进行登记,并打印生育报销登记单。

3、生育保险管理中心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对生育费用进行审核并扣款,并交由科长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