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条件

2024-05-08

1.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条件

办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股东、监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照片。3、公司注册登记住所证明。4、公司章程。5、股东会决议。6、股东与监事签署的《企业承诺告知书》。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条件

2. 办理营业执照,要什么条件

办理了营业执照就可以营业了,按照规定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如果您的摊位不大,达不到纳税起征点,建议不主动办理。
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如果您是城镇户口,是需要提交职业状况证明的,可以去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开具无业证明。

3. 办理营业执照的条件是什么?

一、 公司注册地址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产权为单位所属需加盖产权方公章)及设立登记表上盖章或签名。
  2.“房屋用途”必须为“非住宅”,否则不能注册。
  3.《房租租赁合同》原件及不少于3个月的租房发票。
  4.个人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 股东身份证
  1.全体自然人股东二代身份证原件。
  2.全体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正副本、国地税正本、代码正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章

三、 确定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
  1.法定代表人、经理可以为同一个人。
  2.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人员,不是股东的,还需要另外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18周岁至今的简历,一寸近期证照一张。

四、 确定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请据实填写,我们会为您按工商局的要求修改。

五、 公司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编、所属街道
  如果没有公司固定电话,请留其他可以联系到您的固定电话。

六、会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会计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我们为您代理注册公司所得全套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4、公章五枚: 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人名章、 财务专用章;
  5、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办理营业执照的条件是什么?

4.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条件?


5.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条件

办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股东、监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照片。3、公司注册登记住所证明。4、公司章程。5、股东会决议。6、股东与监事签署的《企业承诺告知书》。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条件

6.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需要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7. 办营业执照的条件

法律分析:办理营业执照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人员及必须的资本。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营业执照的条件

8. 办营业执照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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