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有没有存在的必要性

2024-05-11

1. 保险有没有存在的必要性

在当前的市场上有存在的意义。根据保险法的定义:狭义的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广义的保险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专门用途的保险基金,并对投保人负有法律或者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或者给付责任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无论是哪种定义,保险合约本质上都是一种对赌协议,是金钱和风险的对赌。实际上,保险合约可以视为期权的一种形式,投保人的保费相当于期权费,合约标的是相应的财产价值,或者被保险人的健康状态等。或许有人觉得期权的标的是现金或等价物(如股价、期货价等),不同于健康状态、生命长度等;然而,通过保险精算等手段,保险公司正是把这些本不容易估价的东西转化为可以用现金度量的价值。因为当前的市场对于常见的保险标的还缺乏有效的估值,保险公司能够提供这样的服务,尤其在人寿保险方面。这是保险公司区别于其他机构的重要因素,也是保险合约比期权合约昂贵的基础。实际上,保险公司的再保险业务,和投行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并没有明确的分界线。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可以“投行化”,投行也可以“保险公司化”。市场的逐渐成熟终究会消除现有保险业务的壁垒,保险将不再是保险公司的专利。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必然消亡。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提供高度个性化、精品化的保险服务,降低自身业务的可替代性。只要市场无法复制其保险产品和服务,保险公司就仍然可以获取超额收益。综上,只要保险需求还在,保险公司就会在,虽然保险行业、保险模式可能会不断变革。【非保险专业观点,狗屁不通之处恳请各路大虾多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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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有没有存在的必要性

2. 保险的基本制度的意义

从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具体实践来归纳,我国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具体制度:(1)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是规范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失业保险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加强社会保险费的管理和保障社会保险费的发放而专门建立起来的一项制度。该制度与具体的社会保险险种结合,同时又独立于这些具体的制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的建立,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础建设,对于培育和促进各种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城镇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起来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该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费的征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内容。(3)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该制度的主要包括覆盖范围和缴费办法、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等内容。(4)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该制度主要涉及失业保险基金的建立和管理以及失业保险待遇等内容。(5)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以及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建立和管理、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等内容。(6)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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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险制度是如何产生的

为什么说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标志?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作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标志,理由在于:(1)社会保险属于制度化保障机制,从而完成了由济贫时代的不确定性、临时性到稳定性和经常性的转变;(2)由雇员、雇主共同供款和国家资助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险制度,真正确立了社会责任与风险的共同分担机制;(3)受保障者无需以牺牲人格尊严和接受惩戒为受益条件,免去了济贫制度下的经济状况调查和济贫院的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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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制度是如何产生的

4. 保险制度到底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公务员网发布的《国家公务员保险制度》

我国国家公务员的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程序所建立的,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 
  公务员的保险制度与公务员的福利制度一样,都是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辅助形式,都是公务员的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公务员保险制度具有自己的特征: 

  1、公务员保险的对象是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以及应当由他供养的直系亲属。 

  2、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丧失劳动能力或待业原公务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3、保险的组织与实施都是社会化的。 

  公务员保险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公务员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保险待遇; 

  2、公务员非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保险待遇; 

  3、公务员疾病的公费医疗和保险待遇; 

  4、公务员生育的保险待遇; 

  5、公务员退职退休的保险待遇; 

  6、公务员待业期间的保险待遇; 

  7、公务员供养直系亲属的保险待遇; 

  8、公务员集体保险待遇。 

  对上述公务员保险项目的实施范围、待遇标准、资金来源和管理办法,国家都要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予以具体明确的规定,以便使公务员保险制度的实施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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