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研讨

2024-05-19

1. 如何落实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研讨

一家国有科技型企业的公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表示,《暂行办法》对企业来说是好消息,一方面比之前试点时股权激励额度是略有提高的,另一方面办法的出台规范了相关流程,使得企业的股权激励更合理合法,也将企业的股权激励行为放在阳关下,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性。

  早在2010年,国务院确定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工作,此后,试点政策陆续推广至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及安徽合芜蚌等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

  《暂行办法》明确了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的适用范围、激励对象、激励方式和实施条件等内容。

  《暂行办法》的激励对象为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具体包括:

  关键职务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重大开发项目的负责人,对主导产品或者核心技术、工艺流程做出重大创新或者改进的主要技术人员。

  主持企业全面生产经营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生产经营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通过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引进的重要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企业不得面向全体员工实施股权或者分红激励。企业监事、独立董事不得参与企业股权或者分红激励。

  《暂行办法》提出的激励的方式有:可采用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股权激励方式,或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分红激励腾达方式。

  最后《暂行办法》还迅速创造众多的明确,大型企业空间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5%;中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0%;小、微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30%,且单个激励对象获得的激励股权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3%。

如何落实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研讨

2. 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有哪些?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有:1、虚拟股票方案;2、持股方案;3、期股激励方案;4、股份期权;5、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其他股权激励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3.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国有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调动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转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

4. 阐述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的特点

根据你提出的问题,经邦咨询给出以下回答: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科研院所转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原分配制度不再适应企业的高速发展,为解决企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避免短期行为,实现中长期激励,激发关键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符合现代化企业发展的趋势。企业开始采用分散化和混合性的薪酬制度,这样也为雇员长期责任的股票期权制度有了采用的可能。
     
我们可以先思考一个案例:某企业是原科研院所改制的企业,主要从事水电、机电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等工作,现已具备批量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系列产品的综合实力,产品销售额连续多年大幅度上升,部分产品还远销国外,具有成长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近年来企业飞速发展,经营规模和市场份额都不断增加,而原有事业单位体制的分配制度已不适应企业的发展。
     
所以在2005年初决定突破传统的分配制度,建立一套浮动薪酬分配制度,即职工工资等于基础薪酬加浮动薪酬。基础薪酬保留了原来的事业单位工资构成,浮动薪酬和经济效益紧密挂钩,根据当年的可分配利润、合同额的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核算出浮动薪酬的总额和积累的比例、总额。这种分配制度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使职工个人收入随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积累随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兼顾了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
     
在2005年由于新的分配制度大大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热情,经济效益取得可喜成绩,完成合同额和实现利润都远远大于预期的目标,增长率都在50%左右,职工的收入也随之增长了不少。这种分配制度适应了企业的现阶段发展形势,对促进企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扩大生产经营领域的压力增大,这种分配制度激励的单一性也突显出来。这其中就包括薪酬分配制度长期激励不足;组织面临兑现薪酬时货币资金紧张;不同管理层次之间的薪酬差距不尽合理;难以量化的岗位,薪酬激励失去“相对公平”。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解决企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避免短期行为,实现中长期激励,激发关键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现代化企业发展的趋势,企业开始采用分散化和混合性的薪酬制度,这样雇员长期责任的股票期权制度有了采用的可能。科技型企业要求以专业技术为前提,在特定的技术领域保持持久的领先地位。
     
为了突出技术力量的重要性,吸引技术人才,企业通常给技术人员支付超过市场水平的薪酬,以提高技术人员对企业的忠诚度,减少由于人员的流失而带来的招聘费用、培训费用的损失。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殊性,其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和激励的重点应在于知识型创业者,包括主要经营管理者和技术骨干。国外研究指出,股权激励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主要激励方式。
     
有资料显示,美国的高技术公司几乎100%地实行了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日本的企业虽然实施长期股权激励只占所有企业数量的2%,但在高技术公司中,实施长期股票期权激励的企业却达到了15%。科技型创业企业实施以股权为核心的长期激励是由这类企业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股票期权制度不同于工资薪酬,它解决了企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可以有效地防止短期行为。有了股权,就可以把企业的长期利益与企业管理层、技术层以及全体员工的个人利益紧紧地捆绑在一起。知识型创业者人力资本作用的发挥程度,与知识型创业者是否拥有企业剩余索取权有密切的相关性和高度依赖性。
     
知识型创业者拥有股权,一方面是对创业者历史贡献和作用的承认,他们是企业财富的重要创造者,使其保持经营管理企业的高度热情;另一方面通过人力资本股权化,就是通过产权纽带将创业者个人与企业的长期利益紧紧捆在一起,形成创业者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这是知识型创业者价值实现的主要形式。发达国家广泛使用的“股票期权计划”就是适应现代企业发展趋势的一种具体方式。关键员工的去留有可能会关系到企业的生存。比如关键员工拥有的核心技术、经验、个人声誉、客户关系等,这些资源常因人才流失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企业可给予关键员工股权、红利等薪金以外的多种利益,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捆绑在一起,利润共享,风险共担,使员工更加注重长远利益,还可让关键员工积极参与到企业管理事务中去,给予适当压力,促其产生动力,从中获得成就感,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近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的颁布实施,《公司法》的修改,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和《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的出台,已为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提供了必要的法规和政策上的准备。
     
但是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特点,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激励要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一是要解决创业者及骨干人员股份的确定问题,这要从历史贡献和当期贡献两个方面来考虑。二是要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合理设计股权激励方案,要注意方案的前瞻性,特别是要做好定岗、考核等基础工作,否则股权激励方案的作用会大打折扣,甚至产生副作用。
     
由于我国目前实施股票期权制仍然存在较大障碍,而现股激励方式需要经营者拿出资金即期投入,一般在创业初期经营难以承担。因此笔者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应采取期权和虚拟股权结合的激励薪酬形式。虚拟股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它只拥有红利的分配权,而不实际拥有股权,也不享受股东的其他权利,当经营管理人员退休或者离开公司时,对于其虚拟股权可以采取撤销、变现和转为普通股等不同的处理方式。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问题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6年专注于做股权这一件事。

5.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有哪些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
1、期股激励方案期股激励就是公司和经营者约定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权,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营者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有的企业是按一定比例再配给经营者或员工一定数量的期股。它的特点有较大的灵活性,规模可以大也可以小,通过延期兑现实现长期激励。这个方案的目的是股东让渡收益权和所有权,执行的期限和规模可以由企业自己定,由股东大会认可。该方案的缺点就是方案从设计到执行和评估容易出现内部化倾向,经营者长期收益风险很大,股权流动性差。目前国内不少国有控股企业和一些独资企业,将年薪制与期股计划结合起来,对经营者进行激励。
2、持股方案就是通过公司奖励或参照股权当前市场价值向主要经营者出售的方式,使主要经营者即时地直接获得股权,同时规定主要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必须持有股票,不得出售。不论是经营者还普通员工持股计划都可以考虑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安排,也可以作为一种福利计划来推行。科技型中小企业强调团队认同,在创业时所有员工都可以参与持股计划。广大员工的持股往往由预先成立的持股会或信托机构负责管理。该机构应有一定的融资能力和交易功能,包括当员工离开公司,要以适当的价格买回公司的股份。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是一次性的一揽子安排,而非上市企业员工持股计划更像一个福利计划。因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有高成长性,资产和收益结构时常在变动,公司要根据收益变动股份额度变动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公司的做法值得研究,它的计划的实质是将虚拟股份期权与员工持股结合进行。企业蛋糕年年增大,企业将个人业绩与股权激励结合起来,实现了员工股份非线性同比例的再分配,起到有效激励的作用。这种方案执行起来较复杂,需要定期对企业资产和个人绩效做出评估。
3、股份期权或虚拟股票方案期权激励就是公司给予经理人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经理人到期可以行使或放弃这个权利,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理人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以股票期权为蓝本,设计一个变通方案的股份期权或虚拟股票激励方案。一般来说只针对高管层及骨干层实施这样的计划: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以认股权证的方式给所有员工,科技型企业在初创阶段也会给全部员工以股份期权,与高管层有量的差别。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特定的契约条件,赋予经营者在一定时间按照某个约定价(一般以上一年资产收益为基准)购买公司一定份额公司股权的权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实施股份期权激励首先将公司的所有权划分为若干个虚拟股份,然后根据特定的契约条件,赋予经营者在一定时间按照某个约定价购买公司一定份额公司虚拟股权的权利。这种内部价格型的虚拟股票激励机制的优点就是在股票市场效率不高和股份异常波动时仍能发挥很好的激励作用。它的弱点是计算和管理起来稍微复杂一些,难点是在于对公司的虚拟股票的价值进行客观而准确的评估,它主要是靠专家意见来取代股票市场对股价的评判。我国股票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市场弱效率,有时甚至无效率、所以,有的专家建议绩效好的非上市公司暂缓上市,不上市也可以设计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它的优势在于在企业高成长阶段最大限度用好企业的“内部因素”。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有哪些

6.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有哪些

法律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
1、期股激励方案;
2、持股方案;
3、股份期权或虚拟股票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7. 国有公司股权激励机制有什么意义

‌那么对于国有企业而言,那么它最大的难点就在于‌‌公司的效率‌‌以及和创新没有民营企业那么高,因此在做股权激励的时候,‌‌那么这些‌‌国企中的员工就和这家企业发生了一种很深刻的联系,那么可以充分激发他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的效率,让企业的‌‌营收能力和‌‌利润水平进一步的提升,因此这就是盘活国有企业的一种常见的方式和手法,‌‌但是那也要注意,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这种情况发生‌‌。那么的,一般常用的是采用增值权的这种激励方式,那么对于员工或者说对于企业而言都是非常好的事情。‌

国有公司股权激励机制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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