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结项提交后全国社科规划办多久出结果

2024-05-10

1. 课题结项提交后全国社科规划办多久出结果

  社科基金修改后复审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一般在半年之内,复审相关规定如下:
  项目负责人根据鉴定专家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之后,再做第二次鉴定。项目负责人应在一年以内修改完毕,上交已修改的成果材料至全国社科规划办,由全国社科规划办联系鉴定专家做鉴定。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A4纸,双面打印,1式3份)

  (2)项目最终成果简介(A4纸,双面打印,1式3份)

  (3)项目账目明细表(1式3份,盖财务章)

  (4)项目成果最终修改稿(纸质版1式6份,匿名)

  (5)最终成果光盘(署名,内含最终成果修改稿和成果简介)

  (6)项目成果修改说明(A4纸,1式8份)

  (7)报送清单(A4纸,1式1份)

  修改后复审

  项目成果在经过我办找鉴定专家鉴定之后,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核后,如成果暂缓结项,并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鉴定专家修改意见在一年之内进行修改之后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至科技处,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复审。

  (1)项目成果修改稿电子版光盘(署名,内含最终成果修改稿和成果简介)

  (2)项目成果修改说明(A4纸,1式2份)

课题结项提交后全国社科规划办多久出结果

2.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立项会有邮件通知吗?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立项通知是在网站上进行公示的,一般不发电子邮件通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指1999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在全国66所高等学校相继设立的151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院所)。超过50%的重点研究基地成为后来启动“985工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的核心和支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按照“一流”和“唯一”的标准进行建设。所谓“一流”,就是要求建立的重点研究基地在确定的研究领域应该在全国是一流的,或者至少在全国高校同一研究领域是一流的,并经过若干年的建设有望在全国同一研究领域达到一流。所谓“唯一”,就是说在同一领域、同一研究方向上只设一个重点研究基地,要求建立的重点研究基地切实成为该研究领域的中心,在繁荣和发展我国人文社会科学中明显地居于领先地位。经过这10年的建设和发展,可以肯定地说,2/3以上的基地已经实现这样的建设目标,堪称本领域的学术高峰、人才高地、交流窗口。

3.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经费多少

“十三五”期间,我司加大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资助力度,根据2015年基地测评结果,实行分类别分层次资助。按照《教育部社科司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十三五”发展规划和项目总体规划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102号)要求,各重点研究基地在资助限额内研制提交了2016年基地建设经费预算,经审核通过的2016年度各重点研究基地预算经费近期将由我部财务司划拨至相关高校计划内财务账户。
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请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合理合规使用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并根据《管理办法》新的规定和要求,在年度预算总额和各重大项目立项经费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合理调整经费预算,及时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数据库系统”(以下简称“基地管理系统”)进行更新。我司将依托基地管理系统对基地预算执行和绩效产出情况进行年度检查,预算执行不力和不合规范的基地暂停拨付下一年度经费。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经费多少

4.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周期多久?

法律分析:社科基金项目从立项到研发最后结题一般需要一年左右。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执行期是3年,面上项目是4年,重点项目是5年。社科基金修改后复审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一般在半年之内,复审相关规定如下:项目负责人根据鉴定专家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之后,再做第二次鉴定。项目负责人应在一年以内修改完毕,上交已修改的成果材料至全国社科规划办,由全国社科规划办联系鉴定专家做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5.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周期多久??

法律分析:社科基金项目从立项到研发最后结题一般需要一年左右。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执行期是3年,面上项目是4年,重点项目是5年。社科基金修改后复审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一般在半年之内,复审相关规定如下:
项目负责人根据鉴定专家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之后,再做第二次鉴定。项目负责人应在一年以内修改完毕,上交已修改的成果材料至全国社科规划办,由全国社科规划办联系鉴定专家做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周期多久??

6. 国家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及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繁荣发展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以下简称社科研究),改革和完善高等学校社科研究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教委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第三条 项目管理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实行分级管理,贯彻科学、公正原则,提高工作效率。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国家教委社会科学司(以下简称社科司)负责全国高等学校社科研究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和发布全国高等学校社科研究中长期规划、课题指南;
  2.组织和指导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资助、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
  3.管理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经费;
  4.制定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5.通过科研项目的形式,组织和支持高等学校社科研究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第五条 国家教委社科司聘请各学科专家组成专业咨询组,咨询组的职责是:
  1.参与制定本学科研究发展规划、课题指南;
  2.评议各学科申报项目,提出资助金额建议;
  3.参与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重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
  4.其他有关工作。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以下简称省区市教委)、国务院其他部委教育司(局)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所属高等学校的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工作。第七条 高等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校的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工作。其中,国家教委直属院校与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管理有关的主要职责同本办法第六条。第三章 项目申报第八条 国家教委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简称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包括:(1)国家教委社科规划基金项目,一般五年组织申报一至二次;(2)国家教委博士点社科基金项目,一般两年组织申报一次;(3)国家教委青年社科基金项目,一般两年组织申报一次;(4)国家教委社科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主要指从校外有关部门获得经费资助的研究课题,定期或不定期受理。第九条 国家教委社科司每五年发布一次社科研究规划课题指南。关于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由社科司在申报通知中做出具体规定。第十条 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条件是:
  1.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高等学校的在岗教研人员,其中,规划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点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在博士学科点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青年社科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限40(含40)岁以下;专项任务项目的申报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由申请人担任组长,课题组应有合理的学术梯队,并积极吸收研究生参加科研工作。应用性研究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4.未完成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5.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已获得国家级项目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6.申报专项任务研究项目,必须能获得校外有关部门,包括政府部门(非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出版单位的经费资助;《申请评审书》必须填写B表的“其他经费来源”栏,并附有关单位委托研究及提供经费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5份;预期研究成果可为有关部门所采用或参考。第十一条 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地方院校以省区市教委为单位,国务院其他部委院校以部委教育司(局)为单位,国家教委直属院校以学校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成批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单位应按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按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申请课题进行初审,并履行下述手续:
  1.报送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等系统》(以下简称《社科研究管理系统》)软件录入并打印的《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一式5份及软盘;
  2.报送用《社科研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的《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登记一览表》1份及软盘;
  3.申请人所在学校学术委员会和科研管理部门应对《申请评审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签署具体意见;申报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介绍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推进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加强和改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简称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制定本办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