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有哪些

2024-05-13

1. 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有哪些

企业只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
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五)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有哪些

2.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是?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是:(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钱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拓展资料:现金(cash),指各主权国家法律确定的,在一定范围内立即可以投入流通的交换媒介。它具有普遍的可接受性,可以有效地立即用来购买商品、货物、劳务或偿还债务。它是企业中流通性最强的资产。可由企业任意支配使用。现金是我国企业会计中的一个总账账户,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列作流动资产,但具有专门用途的现金只能作为基金或投资项目列为非流动资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条例,已经1988年8月16日国务院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发布,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一)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二)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三)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四)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五)用转账凭证套换现金的;(六)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七)互相借用现金的;(八)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九)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十)保留账外公款的。

3. 按照现金管理规定 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有哪些?

企业只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
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五)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按照现金管理规定 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有哪些?

4.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对现金使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5.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哪些情况可以使用现金?

企业只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
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五)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哪些情况可以使用现金?

6.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是哪些情况

法律分析: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钱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7.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哪些情况可以使用现金?

企业只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x0d\x0a    (一)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x0d\x0a    (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x0d\x0a    (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x0d\x0a术、体育等各种奖金;\x0d\x0a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x0d\x0a    (五)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x0d\x0a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x0d\x0a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x0d\x0a    (八)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哪些情况可以使用现金?

8. 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

法律分析: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钱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 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第三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第四条 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