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社保有关系吗

2024-05-12

1. 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社保有关系吗

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社保没有关系。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国家行政单位,其职能是:1、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3、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4、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5、监督管理市场秩序。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9、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10、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社会保障局的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研究起草当地有关社会保险政策。3、指导各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工作。4、组织实施同级社会保险工作计划,加强业务工作的日常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社保有关系吗

2. 社保局就是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吗

社保局是社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保的主要内容: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民营医院将纳入医保范围,近日,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秘书长、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副所长李静湖表示,对民营医疗机构是一视同仁,按照一定的条件都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生育保险,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

3.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社保局吗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社局是行政单位,是公务员编制,社保局不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是原来的劳动局和人事局合并而来的。社保局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是具体办事的。相比而言,当然是人社局要好一些,社保局也不差,参公就和公务员差不多,可以互相流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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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社保局吗

4.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社保局吗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简称社保局。社保局是依法享有国家赋予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活动经费行使职权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政府部门,是政府行政机关,是负责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管理与经办机构。社保局的全称,有的地方一般为“社会保障管理局”或“社会保障局”,也有的地方社保局不单独设立,其社会保障的业务,归纳到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社保局的直属单位一般包括: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等。社保局一般设置有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可以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投保人员,办理其在职期间的有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保险缴纳的缴纳工作,为退休离休人员办理离退休金核定发放及相关工作。社保局一般都建立网站,按业务工作内容和专题特色分类,一般设立了人才引进、就业训练、人才培训、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多个业务专题频道,来便民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第七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三)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5.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干什么的

主要职能:(一)负责贯彻执行《劳动法》及有关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监察。
(二)宏观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协调指导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负责国家政策性安置劳动力工作。
(三)宏观管理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对各类职业
技能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就业
前职业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工作。
(四)对全区劳动者的工资总量及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1-理。
(五)对用人单位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条件、工
作时间、工资收入、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福利、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并定期对各类经济组织进行书面劳动年检;负责市属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企业的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劳动信访的接待、处理等工作;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六)制定全区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事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社会保障政策,编报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负责全区社会保险事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养老金、失业救济金的发放工作,负责参保人员离退休待遇的审核、审批和调整工作。
(七)负责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核定和给付工作,并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八)管理和指导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力市场的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干什么的

6. 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吗?

         1、 市场监督管理局当然属于公共社会和保障社会组织他是一个事业单位一般每个省都有这样的管理局去监督市场上的一些商户的行为规范制定相关政策保证。这个市区的市场的正常运营。
        2、我们是公共管理监督的内涵公共管理监督主体有多元化公共管理监督内容的扩展性公共管理监督行为的合法性市场是公共的主体我们可以将公共管理我们是公共管理监督的内涵公共管理监督主体有多元化公共管理监督内容的扩展性公共管理监督行为的合法性市场是公共的主体,我们可以将公共管理监督理解成各个监督主体依法运用各种技术和方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


           4、市场监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范围。: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7.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事业单位吗?

市场监管局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单位,是行政单位,这个单位里面既有公务员编制,也有事业干部编制,还有参公管理编制。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公务员,市场监管局局里面都是公务员,只有下面的纤维检验所是参公,其他下属机构都是事业单位。
从广义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来说,不是公务员。
从狭义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仅局里人员来说,是公务员。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包括:
1、辖区范围内的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管理;
2、消费品综合市场的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及年检验照工作;
3、查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等;
5、负责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
6、承担上级下放到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的行政许可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事业单位吗?

8. 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事业单位吗?

市场监管局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单位,是行政单位,这个单位里面既有公务员编制,也有事业干部编制,还有参公管理编制。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公务员,市场监管局局里面都是公务员,只有下面的纤维检验所是参公,其他下属机构都是事业单位。
从广义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来说,不是公务员。
从狭义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仅局里人员来说,是公务员。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包括:
1、辖区范围内的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管理;
2、消费品综合市场的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及年检验照工作;
3、查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等;
5、负责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
6、承担上级下放到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的行政许可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