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自然人吗?

2024-05-09

1.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自然人吗?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任职条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一)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及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15]112号),符合相关考试成绩认可规定情形的,可视为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此类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以上。
(三)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或者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
(四)中国基金业协会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拟通过上述第
(二)、
(三)情形的认定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还应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方可认定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应当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每年度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方可维持其基金从业资格。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自然人吗?

2. 基金是否可以投资作公司股东

基金公司可以用基金中的资金对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购买公司的股票,以基金公司的名义用为公司的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七十二条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
(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
(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第七十六条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二)基金募集情况;
(三)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六)基金财产的资产组合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七)临时报告;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十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
一、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1、股东身份权
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
2、参与重大决策权
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东会享有的其他职权,比如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特别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等。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公司法据此确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将经营权授予董事会和董事会聘任的经理。
董事会须对股东会负责,而经理须对董事会负责。
4、资产收益权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分取红利,在公司新增资本时,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约定,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5、知情权
股东虽然将公司的经营权授予了董事会和经理管理层,但是,股东依然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当然,股东行使该项权利应以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为限。
6、关联交易审查权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该项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股东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按期召开定期会议,以保障股东的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
8、决议撤销权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 自然人可以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吗?


自然人可以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吗?

4. 成为基金公司股东基金公司股东要求有证书吗?

1、公司工商底档一份,最新营业执照;
2、(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业(如有)以及公司分公司(如有)的工商底档一份;(关联方)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或其他相关服务机构(如有)的工商底档一份;
3、公司的展业计划及项目储备状况;
4、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学历证明文件及简历;
5、公司经营场所租赁合同以及相应房产所有权证明文件一份;(需提供纸质文件并加盖公司公章;需有实际办会地址,前台照片需上传,并拍摄提供体现公司logo的视频);
6、验资报告;(需要占注册资本25%,但至少500万元)
7、最近一年审计报告;(年前成立的公司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8、公司基本设施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桌、书柜、电脑、椅子等);
9、公司员工花名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学历、任职部门、岗位、基金从业资格信息)劳动合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文件、基金从业资格证明文件及个人简历以及员工社保缴纳明细;公司在投资业务过程中的募集销售、投研决策、合规风控和估值清算的人员配备状况。
10、高管人员简历,应包括以下内容:
(1)姓名、性别;
(2)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3)联系电话、邮箱、通讯地址;
(4)学习经历:应从高中开始填写至最高学历。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如无学历学位证书,需出具学历学位说明并加盖公司公章,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说明需作为附件附于简历之后;
(5)工作经历:需要写明以前工作单位的全称、所在部门、岗位、行业类别,高管简历除了以上信息还需要写明证明人及其联系方式、工作内容
(6)个人社保明细高管简历需真实、准确、完整,简历需提供纸质版文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注意:公司全职员工总人数不得低于8人。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50%,法人必须有从业资格,高管人员需要3名以上(含法人),高管人员均需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具备较为丰富的投资或公司管理经验(若有管理基金或股权投资经验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员工兼职状况一定要详尽披露,包括在外兼职董事、法定代表人等。
11、公司部门组织机构图以及公司现有制度,以下制度为基金业协会要求的必备制度:
1、运营风险控制制度;
2、信息披露制度;
3、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
4、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
5、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
6、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
7、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
8、公平交易制度(证券类)、
9、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证券类);
12、请提供公司签订的金融外包服务协议或意向协议(如有)(如没有,请说明公司目前是否与有资质的外包机构洽谈外包事宜);
13、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管人员是否存在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及其他信用记录情况(如有),并做出说明。
14、公司在最近三年涉诉和仲裁情况(如有),并做出说明;
15、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5.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公司股东可以是法人吗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公司股东可以是法人。公司是由股东出资成立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
按照不同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公司可以分为很多类型,如: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自然人独资、国有独资公司等。其中自然人投资或者控股说明该公司属于私营公司,同时股东的主要构成为自然人,而不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国家。
但是可以少数股东由法人担任。法人股东亦称单位股东,是指以公司或集团(机构)名义占有其他企业股份的股东。
公司股东中数量最多的一类是企业法人。一般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法人均有权对公司投资,成为公司的股东,而没有专门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一、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公司是什么性质
法人性质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够以该法人的资格从事活动,如纳税、承担民事责任等。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性质是股份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属于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独资和合资企业性质也都属于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性质是中资私营企业。
二、知识产权出资权利存在瑕疵的法律风险
对于技术出资方而言,应避免其存在任何知识产权合法性、完整性的法律风险。如果职务技术成果、软件职务作品等存在权属争议,将从根本上影响出资的成立。建议可考虑在投资协议或合同中写明:“投资方保证,所投入的高新技术投资前是其独家拥有的技术成果,与之相关的各项财产权利是完全的、充分的,并且没有任何瑕疵”,并约定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公司股东可以是法人吗

6. 自然人能为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吗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7. 自然人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吗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自然人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吗

8.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中有限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么?

1、有限合伙私募基金中有限合伙人只能是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组成。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由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
2、普通合伙人(GP,General Partner)泛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LP,Limited Partner)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同时《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一规定明确地承认了作为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的智力资本的价值,体现了有限合伙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优势。而在运行上,有限合伙制企业,不委托管理公司进行资金管理,直接由普通合伙人进行资产管理和运作企业事务。采取有限合伙制的主要优点有:
(1)财产独立于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各合伙人权利义务更加明确,激励效果较好;
(2)仅对合伙人进行征税,避免了双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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